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申請優先錄取須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海南省教育廳好師來整理
我省普通高考優先錄取政策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申請優先錄取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學校可優先錄取,考生報名時需同時提交的材料有:
(一)公安英模子女:提交原法定監護人的《全國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證書原件、復印件。
(二)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提交原法定監護人的《犧牲證明書》原件、復印件。
(三)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交法定監護人縣級以上民政部門頒發的《殘疾警察證》原件、復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軍人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考生需提交本人出生證和法定監護人的軍官證原件、復印件。
(一)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二)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三)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
(四)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五)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六)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
(七)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八)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九)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和國防生。
三、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的文件精神,參照教育部關于軍人相關優待政策執行。
五、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此類考生優先錄取的資格,由市縣招生辦根據考生的戶籍信息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