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時,為什么要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1門,再在其余4門中選2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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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確定選擇性考試科目時,為什么要先在物理和歷史中選1門,再在其余4門中選2門?
區《實施方案》規定,考生在確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時,須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在思想?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這樣設置的主要考慮:
一是體現高校人才培養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學科專家普遍認為,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學科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以及其他交叉學科專業的重要基礎。
二是符合我區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實際。全區各市、縣(區)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將物理和歷史作為考生的首選科目,可以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為進入大學繼續學習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
三是有利于學生多樣化成長發展。學生選考科目有12種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學科組合方式,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同時,為了便于投檔錄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將分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分兩個序列排隊錄取。也就是說,同一名考生無法同時在物理和歷史兩個隊列中排隊錄取,因此考生只能從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參加選擇性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