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荔灣區公辦小學招生工作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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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小學要妥善解決無自有房產的低收入家庭、失業家庭的適齡兒童的入學問題,要積極與民政部門協調共同做好福利機構供養的孤殘兒童的入學工作,并妥善做好優秀外來工子女、來穗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和困難家庭子女的義務教育工作。
(二)小學嚴禁將適齡兒童特長與小學入學掛鉤。
(三)嚴禁捐資助學與學位掛鉤。
(四)認真執行以下要求,進一步維護義務教育良好的工作秩序:
1.公辦小學按教育局劃定的地段區域招生。公辦小學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嚴格控制在 5%以內,并逐年減少。
2.公辦小學不準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不準以任何借口拒絕接收本服務地段應接收的學生。
3.小學班額原則上不少于 40 人,不超過 45 人。各校均要適當預留轉學插班學位,及時做好相關學生的學籍申報、確認工作。
4.對于“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學校要耐心指引其報名登記工作,一次性告知事項,避免造成矛盾。
(五)加強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審批和管理工作。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審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擴大政策性照顧學生的范圍和條件。
(六)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要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并努力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對較為特殊的殘疾兒童,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加具意見后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確因嚴重疾病無法入學的年滿 8 周歲的重病兒童可提出申請,與學校共同制定個別化教育方案或采取送教上門等學習形式,切實維護和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確保小學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1.強化組織觀念,樹立全局意識。小學招生工作是義務教育階段政府安排學位行為,為確保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必須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同時小學招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全體負責招生的工作人員必須增強法制觀念,認真學習各項有關政策法規,提高政策水平。
2.健全完善各項招生管理制度,學校要制定招生錄取、統籌的管理細則與操作辦法,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大力做好小學招生的政策宣傳工作。區教育局要指導學校派發相關招生指南及宣傳資料到
各社區及各幼兒園,并將相關訊息公布于“荔灣區政府網”( http://www.lw.gov.cn ) 和 “ 荔 灣 教 育 信 息 網 ”(http://www.gzlwedu.org.cn)。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政策問題,各學校招生工作小組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的關心、理解和支持。學校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和有利條件,克服困難,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名的適齡兒童及時做好家訪、督促工作,確保我區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各校應將應入學而未依時入學的兒童情況,及時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一科。
4.增強服務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風。要規范執行各項政策和規定,及時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努力解決群眾的困難,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