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的細則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好師來整理
關于做好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發〔2022〕31號
各市(州)招生委員會,各有關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有關高校(中專部):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建立我省縱向貫通、橫向融通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動全省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將我省2022年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接受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3.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
4.在我省境內務工的外省籍人員及其子女,符合報考條件的亦可報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
2.正在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1.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系統開通時間:2022年7月下旬,具體時間由各市(州)招生委員會自行確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考生需在生源地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2)我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繼續采用網上報名、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
2.報名流程
(1)考生登錄
報名網址:http://61.178.233.216:8083/,進入“2022年甘肅省中專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登錄頁面;或打開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點擊“中專招生”欄進入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網頁,點擊左側列表中的“網上報名”,進入“2022年普通中專報名入口”。
(2)實名注冊
考生按照頁面提示,憑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進行實名注冊,注冊時應認真核對自己的注冊信息,信息有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3)登錄系統
考生注冊成功后返回登錄頁面,輸入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注冊成功后請保管好登錄密碼,如忘記密碼或被他人修改,請聯系生源地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進行密碼重置。
(4)填報志愿
考生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根據網上公布的招生計劃,選擇填報志愿。填寫完成后,保存志愿。填報志愿一個層次,五年一貫制高職、“3 2”聯合辦學模式、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考生可填報2個志愿學校,每個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個別學校招生計劃為分市(州)招生名額,填報考生須為應屆畢業生,往屆生報考視為志愿無效。
《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不公布省內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五年一貫制”聯合辦學模式,具體以學校與高職(專科)院校簽訂的聯合辦學協議為準。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無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三、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在招生錄取之前對考生不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各招生學校在新生報到后自行組織。
(二)招生學校因專業要求,在錄取之前確需對考生進行身體檢查的,由招生學校單獨組織體檢。
(三)學校組織體檢時要認真執行原國家教委 衛生部《關于印發<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體檢標準>補充規定的通知》(教職〔1991〕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凡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在進行身體檢查時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只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
四、考試
(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使用考生的中考成績。
(二)甘肅省體育運動學校、西北師范大學附屬體育藝術中專部、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及甘肅省藝術學校等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體育類、藝術類專業考試由學校單獨組織進行。
五、招生來源計劃
(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實行指導性計劃。省教育廳備案同意具有招生資格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應根據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和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規模及分專業計劃。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各學校上報的分專業計劃后,刊登在《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招生工作結束后,各招生學校應及時將實際招生數上報省教育廳。
(二)各招生學校安排招生計劃時,應對民族和邊遠地區給予適當傾斜,并根據生源情況及時作出調整。
(三)省內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與高職(專科)院校聯合培養計劃,以學校與省內高職(專科)院校簽訂的協議為準,省教育考試院不再另行公布。
(四)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實行網上申報。申報網址:http://zzjh.ganseea.cn/。
六、錄取
(一)錄取投檔順序
“五年一貫制”及“3 2”聯合辦學模式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與普通中專同時進行。
(二)錄取機制
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實行“學校負責、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審核、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各市(州)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
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要按照我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網上招錄平臺網報系統操作流程和要求,對招生學校進行生源投檔、學校錄取情況審核,并辦理錄取有關手續,切實履行好錄取工作職責,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招生學校要嚴格遵守錄取工作規定,按照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規定時間及時下載考生信息,上傳錄取考生信息,經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三)錄取原則與辦法
1.錄取以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為主,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2.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錄取新生時,按照考生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若生源不足,可從填報服從志愿的考生中予以調劑錄取。
3.對于生源充足的省內外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若師資、校舍、設施設備等辦學條件允許,在取得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可追加計劃錄取。
4.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劃定錄取分數線時要充分考慮其組織的生源情況,學校自行組織的生源原則上不得低于公布的分數線。
5.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除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不得劃分男女生比例。
6.報考海關、旅游等專業的考生,可根據教育部和有關部委的要求進行面試。面試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協助招生學校進行。
7.未刊登在《2022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的省內外中等專業學校,一律不準在甘招生。
8.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新生錄取名冊須經市(州)招生委員會審核蓋章。招生學校憑市(州)招生委員會審批的錄取新生名冊,可根據考生意愿辦理新生戶籍遷轉等手續。已被錄取的學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報到等手續。
(四)錄取方式
錄取工作采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自主錄取、集中錄取及補錄的方式進行。
1.自主錄取
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網上招錄平臺于7月下旬開啟,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根據本地有關考務工作安排,自行確定報名及錄取時間。各地要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每個考生最多可以填報2所學校,每所學校選報2個專業,按志愿順序錄取。
2.集中錄取
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錄取場所設在甘肅省委黨校(蘭州市安寧區健康路6號)讀書樓。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工作人員于8月21日報到,8月22日下午3:00準時參加招生錄取工作會議;各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于8月22日至8月24日進行。參加集中錄取工作的人員食宿自理。
3.補錄
為提高招生計劃的完成率,集中錄取工作結束后,允許缺額學校進行自主補錄。補錄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組織。補錄工作時間可延遲到2022年11月下旬結束。
為便于各學校工作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專設三個QQ工作群:49863471(甘肅中專之省內學校群)、80932295(甘肅中專省外學校群一)、243685650(甘肅中專省外學校群二)。請各學校選派業務骨干人員加入,每校限1人。錄取期間,如有問題與省教育考試院職業教育招生處聯系。
七、單獨招生
(一)普通中等藝術學校、普通中等體育運動學校的招生,按原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其招生簡章經省教育廳審核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西北師范大學附屬體育藝術中專部的招生,除年齡不超過16周歲外,其他條件均與報考普通中專相同。
(三)對于特殊類學校招生(如:陜西省自強中等專業學校等),各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按照同等學力審核資格,協調辦理錄取手續。
(四)未經省教育廳批準,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不得按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八、招生經費
(一)各市(州)招生經費應在地方教育事業費中列支。
(二)根據《甘肅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大中專院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0〕1915號)的要求,只收取每人20元報名費;音樂、體育類中等專業學校單獨組織文化課考試的,文化課報名考試費每生每科20元;中等專業學校組織音樂、美術專業課招生考試,報名考試費每人次180元;體育類專業課招生考試,報名考試費每人次200元。
報名考試費中音樂、美術、體育類專業課報名考試費及單獨組織文化課考試的中等專業學校的文化課考試費收費主體為主考院校,其他報名考試費收費主體為招生機構。
(三)普通中專學校按每生80元的標準,向學生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繳納錄取費。各市(州)收取的報名費和錄取費除正常的中專招生費用外,剩余經費留市(州)用于標準化考點建設。各市(州)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報名費和錄取費,專款專用。
九、新生入學復查
(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學校報到,逾期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應對入學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如發現冒名頂替上學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應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情況報告相關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十、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統籌管理,完善制度。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嚴格規范招生工作秩序,精心組織好各階段錄取工作,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各招生學校應選派熟悉招生政策、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的工作人員參加錄取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二)做好資格審查
各地要加強對招生學校的招生資格審查,進一步規范招生機構和招生行為,未經招生資格審查和公示的學校不得招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借聯合辦學的名義,隨意設立分校或校外辦學點;不得以聯合辦學為名進行亂招生、亂收費;不得與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聯合辦學組織招生;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或未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來源計劃的學校不得跨省招生;嚴禁初中在校生報考,任何學校不得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參與招生,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各初中學校不得通過向中專學校推薦生源收取費用。
(三)依法開展招生
對違反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政策、采取虛假宣傳招生、擾亂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償招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亂收費的,要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健康開展。
(四)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以及屬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在組考和招生錄取工作中,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為順利完成普通中專招生工作保駕護航。
十一、其他事宜
省內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與高職(專科)院校聯合培養辦學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省教育考試院不再公布招生計劃,招生簡章由招生學校自行公布。
附件:2022年甘肅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進程表
工作階段 | 工作內容 | 承辦單位 | 完成時間 |
準備宣傳 | 下發編制2022年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的通知 |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 |
收集匯總省內中專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 省教育考試院 招生學校 | 6月 | |
印發做好我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省教育考試院 | 7月 | |
組織報名 | 組織考生報名 | 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市(州) 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自定 |
公布2022年普通中專招生來源計劃 | 省教育考試院 | 7月 | |
網上報名 | 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市(州) 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自定 | |
建檔錄取 | 建檔 | 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7月 |
組織普通中專錄取 | 省、市(州)教育 考試招生機構 | 8月下旬 | |
組織普通中專補錄取工作 | 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9-11月 | |
上報普通中專錄取新生情況統計表等表格 | 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11月 | |
總結工作 | 省、市(州) 教育考試招生機構 | 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