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是什么?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導 語:
2025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條件涵蓋了多種類型的考生,包括具有廣東省戶籍的考生、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的人才子女、駐粵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從外省遷入廣東的考生以及在廣東實際就讀的港澳和臺灣學生等。這些條件旨在確保各類符合條件的考生能夠順利參加廣東省的高考,為不同背景的學生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

可以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人員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廣東(即身份證號碼的前兩位為 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屬于符合《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實施辦法》(粵府〔2023〕29 號)規定的人才優粵卡持有人,或是經省或地級市人民政府認定的符合《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意見》(粵發〔2008〕15 號)規定的高層次引進人才。
3.父母一方屬于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報考人員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4.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須符合以下要求:
(1)應屆畢業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連續 3 年學籍(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 8 月 31 日,下同)并實際就讀,且高考報名時具有我省戶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為廣東戶籍,考生取得我省戶籍滿 1 年、學籍滿 1 年不足 3 年并實際就讀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已將戶籍遷入我省,且高三年級開學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連續實際就讀。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均非廣東戶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戶籍滿 2 年、學籍滿 2 年不足 3 年并實際就讀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已將戶籍遷入我省,且高二年級開學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連續實際就讀。
(2)往屆畢業生
①持我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
②持外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戶籍遷入我省滿 18 個月(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 8 月 31 日),且高考報名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滿 1 年的。
(3)同等學力人員
①戶籍遷入我省滿 3 年(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 8 月 31 日),且在我省參加中考,高考錄取時考生須初中畢業(含結業)滿 3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的。
②戶籍遷入我省滿 18 個月(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 8 月 31日),高考報名時初中學校畢業(含結業)滿 4 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學力證明的。
5.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 號)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并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香港、澳門學生。
7.持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并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臺灣省籍學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且持公安機關或國家移民管理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9.在我省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讀的畢業生,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錄取。
10.在我省就讀,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升入高職院校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3 證書”考試。
11.在我省就讀,符合高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數學英才班、清華大學數學領軍計劃、清華大學物理攀登計劃、北京大學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等報考資格的非高三畢業班學生,可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考,考生如需參加文化課統一考試,考試成績只能作為報考高校少年班、數學英才班等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錄取的依據;清華大學數學領軍計劃的非畢業班資格學生只參加高考報名,不參加文化課統一考試。
12.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的。
下列人員不得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班學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高考報名后,如發現考生有上述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
其他事項
1.駐粵部隊現役軍人身份由省軍區統一核準確認。
2.本通知所稱的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技師學院)。
3.全日制高中階段學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參加高考報名。高中階段學校往屆畢業生及非全日制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須取得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高考報名。
4.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依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19〕129 號)執行,具體考核認定辦法以各地市教育局為準。
5.具有我省戶籍的應、往屆畢業生,如戶籍遷入時間或學籍(學歷)未達到上述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參加高職院校(專科)批次錄取,不能參加本科批次錄取。
6.學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階段學校,其畢業生初中畢業不滿 3年的(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 8 月 31 日),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參加高職院校(專科)批次錄取,不能參加本科批次錄取。
注意:本文摘選自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所發布的《廣東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規定》。如需要更詳盡信息,請前往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查看原文信息。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