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5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格子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高職院校:
現就做好我省2025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學考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
省內所有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院校,下同)均須開展依學考錄取工作。
2024年已招生且通過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平臺(https://zyyxzy.moe.edu.cn)申報并經教育部同意2025年招生的普通高職(專科)普通類專業均須安排招生,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舞蹈類和美術與設計類,下同)專業由院校視情況安排。
二、招生計劃
各院校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2024年。
各院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編制系統”,完成計劃編報,經省招生辦公室、省教育廳規劃處及職終處審定后向社會公布。未經省教育廳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各院校不得提前發布2025年依學考錄取招生專業和計劃情況,具體招生計劃申報及編制工作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錄取的缺額計劃,由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統籌使用。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一)按《關于做好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4〕6號)要求完成了高考報名。
(二)參加了2025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其中,藝術類、體育類(下稱藝體類),還須參加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體類相應專業省統考。
(三)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高中階段須修滿規定的學時、獲得相應學分,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試合格。非應屆畢業生須持有普通高中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依學考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核驗其普通高中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無普通高中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的,不予報到和注冊。
(四)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文件執行。
四、考試安排及成績使用
(一)考試安排
1.廣東省2025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另文通知。
2.廣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藝體類專業省統考時間安排另文通知。
(二)成績使用
1.普通類,考生合格考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卷面成績總分(下稱學考成績),作為依學考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2.藝體類,考生學考成績及專業省統考成績作為依學考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投檔時依據考生學考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
體育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40% 專業省統考成績×1.5×60%。
音樂類、舞蹈類和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50% 專業省統考成績×1.5×50%。
五、招生辦法
高職院校依學考招生分普通類、藝體類進行錄取。
(一)分數線劃定
省招生委員會根據各科類招生計劃,考生成績,以一定比例分別劃定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
(二)志愿填報
達到我省劃定相應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統考生端填報志愿。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可填報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報考藝體類專業的,可填報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普通類和藝體類專業不能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志愿填報時間另文通知。
(三)投檔方式
依學考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投檔單位。
1.普通類,按照考生學考成績排序情況由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志愿。藝體類,在考生學考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照考生合成總分排序情況由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志愿。
2.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后續志愿。投檔后由高校進行擇優錄取,被投檔考生原則上不得申請放棄。
3.學考成績排序規則
(1)根據考生合格考語文、數學、英語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2)語文、數學、英語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英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4位序,藝體類專業比較專業省統考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所有單科成績都相同時,排位相同。
(四)錄取辦法
高職院校根據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招生章程具體要求另文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招生辦統一組織征集志愿錄取。
(五)政策照顧
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高考報名時,按規定辦理相關申報手續,經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學考成績增加相應分值。
(六)有關說明
1.高職院校根據省招辦錄取審核通過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2.已被依學考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別專科層次招生錄取(定向培養軍士除外),但可報名參加夏季高考,并參加本科層次和專科層次的定向培養軍士院校招生錄取。如被本科院校或定向培養軍士院校錄取,取消其依學考錄取資格。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或定向培養軍士院校錄取新生報到注冊。
3.未被依學考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六、時間安排
時間安排 | 工作內容 |
2024年11月1-10日 | 依學考錄取報名(與夏季普通高考報名同期進行) |
2024年11月 |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報名 |
2025年1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 |
2025年1月 | 招生院校編制招生計劃、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開展招生宣傳 |
2025年3月 | 考生填報志愿、高校招生錄取 |
注:根據工作實際,以上時間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和各高職院校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動員符合報考條件學生積極報考。各高職院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依學考錄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各高職院校和各中學要強化服務意識,扎實做好高職院校依學考錄取的宣傳發動,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政策,動員和鼓勵一部分普通高中畢業生盡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
(三)強化條件保障。各地、各高職院校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針對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足,及時反饋,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切實為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請各市教育局速將本通知轉發各縣(市、區)教育局、各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