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2020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學位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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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戶適齡兒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關系證明材料:
①兒童及父母的戶口簿(如果是集體戶口,需同時出示戶主頁面);
②兒童出生證;
③兒童身份證(根據實際提供)。
2.住址證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采集表;
②以下住址證明材料選其一
合法產權房:監護人產權>50%,商品房提供房產證(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當年7月31日前入伙),政策性住房提供與政府(職能部門)簽訂的政策性住房購房協議。
租房:公租房提供政府(職能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租住合法產權房的提供現居住地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
祖屋: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集資房:提供經社區或其他合法集資單位的購房合同和收款收據,并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集資房證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查申報收件回執》,并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二)臺灣戶籍適齡兒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關系證明材料:
①兒童及其父母《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②兒童出生證明。
2.住址證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記表;
②居住房屋類型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類型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
(三)非深戶籍適齡兒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關系證明材料:
①兒童及父母戶口簿;
②兒童出生證;
③父母一方或雙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④兒童身份證(根據實際提供)。
2.住址證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記表;
②居住房屋類型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類型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
(四)港澳戶籍適齡兒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
①兒童出生證;
②港澳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③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關系證明材料:
①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深戶
a.父母戶口簿;
b.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②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
a.深圳市特區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b.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址證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記表;
②居住房屋類型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類型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
4.親子關系證明材料:
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五)享受教育優待優惠政策人員子女需要的材料
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復退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和享受教育優惠政策的市區高層次人才和抗疫一線醫護人員子女等按相關政策落實幼兒園學位。
1.父/母提供享受優待優惠政策的證明材料;
2.身份及關系證明材料
①兒童及父母戶口簿;
②兒童出生證;
③兒童身份證(根據實際提供);
④居住證(非深戶提供);
3.住址證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記表;
②居住房屋類型為合法產權房和租房的與深戶適齡兒童證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類型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