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荔灣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1〕4號)的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工作由荔灣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自主招生部分由幼兒園組織實施。
一、招生對象和辦法
(一)招生對象。
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小班新生,招收3周歲(即2019年9月1日及之后,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荔灣區戶籍及具備廣州市荔灣區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資格的非本區戶籍的適齡幼兒。
(二)招生辦法。
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分非小區配套幼兒園和小區配套幼兒園。區教育部門辦非小區配套幼兒園面向社會招生,電腦搖號比例為90%,幼兒園自主招生比例為10%。
1.區教育部門舉辦的小區配套幼兒園,90%面向社會招生的學位,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剩余學位面向社會電腦隨機派位。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其父或母是該小區業主,有該小區的房產證(購房協議),同時適齡幼兒以及父或母具有與其小區房產證相一致的戶籍;凡業主為祖輩的,除滿足適齡幼兒以及父或母具有與該小區房產證相一致的戶籍外,該居住地還需為幼兒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需由家長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2.若90%的比例無法滿足優先考慮的小區業主,則剩余的學位需繼續招收符合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入園直至100%。
3.若優先考慮小區業主的適齡幼兒超過招生總名額,則在優先考慮學位的適齡幼兒中通過電腦派位進行招錄,幼兒園不再面向社會招生,沒有自主招生指標。
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面向社會電腦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條原則:一是解決幼兒園原招生渠道幼兒的入園需求;二是自主招生名單由幼兒園領導班子集體決定,并報主管的教育部門備案;三是有利于幼兒園健康、穩定發展。
幼兒園招生學位數,按照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程》第十一條規定“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一般為:小班(3周歲至4周歲)25人”。
二、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布招生方案。
4月17日由區教育局在荔灣區人民政府網站(www.lw.gov.cn)、廣州荔灣發布以及廣州荔灣教育微信公眾號對外公布《2023年廣州市荔灣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兒園具體招生方案通過網站或者宣傳欄同步公布該園招生方案。
(二)報名注意事項。
1.符合我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報名條件的適齡幼兒可以填報我區一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網上報名設一個填報志愿。
2.雙胞胎(多胞胎)參加我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可在以下兩種方式中任選其一,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1)一號派位,同園錄取。網上報名必須共用同一個報名編號并備注雙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報將取消資格。一旦搖中,經審核后辦理同園入讀手續,相應名額在幼兒園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
(2)多號派位,按實錄取。網上報名時填報兩(多)張報名表、兩(多)個幼兒資料,分別生成兩(多)個隨機號碼參加電腦派位,按派位實際結果入園。
3.已經被第一批區教育部門辦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錄取的適齡幼兒,不得再參加我區第二批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報名。
(三)第一批報名與審核(教育部門辦小區配套幼兒園招生工作)。
4月22日9:00-4月26日17:00,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適齡幼兒監護人帶相關資料到幼兒園核實報名資格,幼兒園負責資料審核并網上填寫核實情況,與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適齡幼兒監護人一起完成現場網上報名,辦理報名手續。
4月28日15:00,荔灣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進行電腦派位,同時該類幼兒園網上錄入錄取結果。
4月29日-5月9日,幼兒園在公示欄里對外公布優先錄取名單。
(四)第二批報名與審核(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報名工作)。
5月13日9:00-5月17日17:00,凡符合我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報名條件的幼兒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 “荔灣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服務平臺” (http://59.42.21.109/lwyebm),填寫基本信息和電腦派位志愿,進行實名制注冊,完成網上報名。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擬報名的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幼兒園提供網上報名服務。
5月19日15:00,荔灣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進行現場電腦派位。電腦派位結束后,幼兒監護人可通過登錄 “荔灣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招生服務平臺”(http://59.42.21.109/lwyebm)查詢派位結果。
5月20日-5月22日,凡經電腦隨機派位擬錄取的適齡幼兒家長,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出生證、監護人第二代身份證、保健手冊、預防接種證及幼兒園要求的其他資料),在幼兒園規定時間內前往幼兒園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幼兒園現場打印《荔灣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錄取審核表》,擬錄取適齡幼兒監護人需對報名信息簽名確認,并由幼兒園負責在招生平臺錄入審核結果。經資格審核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資料或在規定時間未前往幼兒園參加現場審核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資格審核期間造成的空缺名額,由幼兒園通知后續排位序號的適齡幼兒監護人,按排位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直至錄滿為止。
5月23日-5月29日,審核及注冊結束后的錄取名單由各幼兒園在其公示欄或網站公布。
未被錄取的適齡幼兒可繼續報讀其他類型幼兒園。
三、工作要求
(一)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要根據市、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園信息,為適齡幼兒家長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切實做好招生宣傳、政策指引、資格審核和注冊入園等日常組織和招生工作。
(二)嚴格按照各項工作流程開展工作,做好招生場所傳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突發事件處理及媒體的宣傳引導工作。
(三)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學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加強招生工作的監控和管理,確保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招生的嚴肅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