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2024-2025學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細則
光明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各幼兒園: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4〕19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光明區2024-2025學年幼兒園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適齡優先入園。幼兒園適齡幼兒為3周歲至6周歲,幼兒園應當優先滿足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在未滿足3-6歲適齡幼兒入園需求的前提下,不得開設托班、小小班。有富余班級教室和師資資源的幼兒園,在符合托班設置標準的基礎上,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招收2-3歲托班幼兒,單獨編班,幼兒園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親子班。
(二)免試就近入園。幼兒園應面向本園招生范圍的適齡幼兒招生,小區配套公辦園優先錄取本小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可向周邊社區(小區)招生。幼兒園招生實行免試入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對幼兒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三)陽光公開招生。堅持依法依規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開、平穩、規范、有序進行。
二、招生對象
2024年秋季學期,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兒,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齡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除符合年齡要求外,報名幼兒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幼兒本人居民身份證(未取得身份證的可用戶口簿、通行證或護照等代替)、出生證明和預防接種證明;
(二)幼兒所在家庭戶口簿,其父母(或監護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三)報讀公辦幼兒園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四)提供用于學位申請的家庭住址須實際居住,家長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記;
(五)享受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報名時須持有相關政策優待材料。
三、工作安排
公、民辦幼兒園同一時間,同一系統申請,具體安排如下:
(一)招生安排
1.發布簡章
6月11日前,幼兒園通過本園門戶網站、公示欄或社區宣傳欄等途徑,及時公布招生信息發布招生簡章,幼兒園安排專職招生負責人并對外公布咨詢電話,向家長提供咨詢服務。
2.申請學位
小 班(新生):6月12日上午9:00—6月18日下午5:30
中、大班(插班生):6月25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5:30
家長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網上報名:
第一種方式:家長登錄“光明區政府在線(http://www.szgm.gov.cn/)-政務服務-主題服務-學位申請”,點擊幼兒園學位申請,填寫申請資料信息,并將相應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掃描或拍照(保證清晰、完整),通過電腦(或手機)同步上傳至招生系統。家長應確保其填寫提交的信息準確、真實,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的申請,均為有效申請。
第二種方式:通過“i深圳”中“教育服務專區”進行網上報名。打開手機APP“i深圳”,切換到“光明區主頁”(或點擊“生活在光明區”,進入“光明區主頁”),在“特色專區”模塊進入“教育服務專區”,選擇“光明區學前教育陽光招生平臺”-“幼兒園報名”。報名流程與第一種方式相同。
第三種方式:使用手機掃描二維碼進入“學位申請”,選擇“光明區幼兒園陽光招生平臺”-“幼兒園學位申請”報名。報名流程與第一、二種方式相同。光明區學位申請網站二維碼如下:
3.材料核驗
(1)材料初審
小班(新生):6月19日—6月23日
中、大班(插班):6月28日—6月30日
幼兒園在招生系統查看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證件填寫信息是否與系統相符(家長不用到幼兒園),材料齊全則予以初審通過,材料不齊或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在系統中否決,并注明原因。
(2)材料審核
小班(新生):6月24日—7月10日
中、大班(插班):7月1日—7月10日
各職能部門通過電子比對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區教育局組織人員對各幼兒園材料進行抽檢與復核,并將審核情況在招生系統內進行反饋。家長自行登錄系統查看審核情況。
(3)材料復核
截至7月11日,職能部門審核結果發布后,家長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確定所提供證件真實有效后,帶相關證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請幼兒園申請復核。除填寫錯誤、審核失誤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導致審核不合格的)不允許更改信息或補交材料。申請幼兒園填寫復核申請表,報區教育局統一復核。7月11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任何復核申請。
4.公布錄取情況
7月下旬,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網上審核情況,按照《光明區幼兒園學位類型、積分辦法及錄取規則》規定進行錄取。各幼兒園將錄取結果在本園公示欄進行公布,同時以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家長是否錄取。未被錄取的幼兒,家長有疑問的,幼兒園應當予以解釋說明。
(二)健康檢查
新生(包含轉園幼兒)入園前,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應帶幼兒到深圳市光明區婦幼保健院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三)登記入園
按時登記入園,父母(或監護人)應填寫《深圳市幼兒園在園兒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衛生保健部門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檔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制定招生方案
各幼兒園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幼兒園實際,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簡章。招生方案和簡章應包含幼兒園辦學基本情況、已備案收費項目及標準、各年齡段計劃招生數、招生范圍、招生條件、所需材料、核驗時間及地點、招生咨詢電話等信息。各幼兒園招生方案須報區教育局審核后方可實施,請提前將本園招生方案及招生簡章蓋公章后將掃描件發送至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郵箱(jyjxqjy@szgm.gov.cn)。
(二)統籌開展招生工作
各幼兒園要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宣傳和解讀招生政策,做好招生維穩工作,要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依法依規按程序招生,保障招生工作公開、平穩、規范進行。招生期間,光明區教育局幼兒園招生咨詢熱線:21386823、23199637,工作時間:9:00-12:00,14:00-18:00。
(三)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幼兒園招生工作將與日常管理積分制、民辦幼兒園年度檢查、普惠性幼兒園申報考評、獎勵資助、評優評先及保教費調整等工作掛鉤。各園要嚴格執行國家、廣東省和市政府有關規定,不得收取報名費、學位費(占位費)、贊助費等任何費用,不得跨學期預收保教費。
幼兒園不得招收不符合入園條件的幼兒,否則一旦被查實者將對園長和幼兒園給予嚴肅處理。幼兒園提前錄取或招收親子班的,區教育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退還相關費用,并根據相關規定對園長和幼兒園給予嚴肅處理。嚴格按照《幼兒園工作規程》文件要求招生。各幼兒園嚴格按照標準班額進行招生。嚴禁超計劃招生,堅決防止產生超標準班額。
(四)按時上報招生資料
集中招生工作結束后,幼兒園應及時整理招生工作資料,包括幼兒花名冊等,填寫《深圳市幼兒園2024年秋季學期招生信息統計表》報送區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備存(郵箱:jyjxqjy@szgm.gov.cn)。
(五)檢查核對招生情況
開學后,區教育局將成立專項工作小組核查各園招生(含插班生)情況,重點核對錄入系統幼兒和報教育局備案的線下招收幼兒與實際招生是否相符,是否有超規模、超計劃招生,是否有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幼兒。
五、注意事項
(一)轉學插班(中、大班)的招生條件、招生程序、需提交的申請材料、錄取規則等與小班新生相同,各幼兒園在制定招生方案和簡章時要將中班和大班的招生年齡時間段和學位數一并進行明確。
(二)家長要對學位申請信息、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并記錄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集中招生結束后,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如需繼續招生,補招方案報區教育局審核后方可實施,采取線下招生,須按規定招收招生計劃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招生結果報區教育局備查。
(四)錄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學位且有富余班級教室的幼兒園可招收2-3歲幼兒(錄取規則同小班新生),招生方案及簡章須報區教育局審批,采用線下招生方式,有需要的家長請自行關注幼兒園門口公告。
(五)此次招生的第一幼教集團明薈幼兒園(暫定名)、第一幼教集團明翠幼兒園(暫定名)、第三幼教集團晨悅幼兒園(暫定名)、光明區智雅幼兒園(暫定名)計劃秋季學期開園,最終開園時間以工程竣工移交后,環境籌備及空氣質量檢測合格時間為準。
附件:1.光明區幼兒園2024-2025學年招生報名指引
2.光明區幼兒園招生范圍一覽表
3.光明區幼兒園學位類型、積分辦法及錄取規則
4.光明區幼兒園2024年秋季學期招生計劃
5.光明區幼兒園特殊住房證明(式樣)
6.光明區學位申請房鎖定知情承諾書
7.深圳市幼兒園在園兒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8.深圳市幼兒園2024年秋季學期招生信息統計表
9.光明區幼兒園2024年秋季學期招生簡章
10.光明區幼兒園2024年秋季學期集中招生后線下招收幼兒情況備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