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幼兒園2024-2025學年招生報名指引
光明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一、招生對象
小班: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兒;
中班: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兒;
大班: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兒。
二、招生條件
除符合年齡要求外,報名幼兒還需持有如下材料:
1.持有幼兒本人居民身份證(未取得身份證的可用戶口簿、通行證或護照等代替)、出生證明和預防接種證明;
2.持有幼兒所在家庭戶口簿、其父母(或監護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3.報讀公辦幼兒園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4.享受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報名時須持有相關政策優待材料。
三、招生范圍
小區配套公辦園優先招收所在小區的適齡幼兒,非小區配套公辦園優先招收所在社區的適齡幼兒,非小區配套民辦園面向全區招生,詳見《光明區幼兒園2024-2025學年招生范圍一覽表》(附件2)。
四、學位申請程序
公、民辦幼兒園同一時間,同一系統申請,具體安排如下:
(一)招生安排
1.發布簡章
6月11日前,幼兒園通過本園門戶網站、公示欄或社區宣傳欄等途徑,及時公布招生信息發布招生簡章,幼兒園安排專職招生負責人并對外公布咨詢電話,向家長提供咨詢服務。
2.申請學位
小 班(新生):6月12日上午9:00—6月18日下午5:30
中、大班(插班生):6月25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5:30
家長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網上報名:
第一種方式:家長登錄“光明區政府在線(http://www.szgm.gov.cn/)-政務服務-主題服務-學位申請”,點擊幼兒園學位申請,填寫申請資料信息,并將相應的入學申請材料進行掃描或拍照(保證清晰、完整),通過電腦(或手機)同步上傳至招生系統。家長應確保其填寫提交的信息準確、真實,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的申請,均為有效申請。
第二種方式:通過“i深圳”中“教育服務專區”進行網上報名。打開手機APP“i深圳”,切換到“光明區主頁”(或點擊“生活在光明區”,進入“光明區主頁”),在“特色專區”模塊進入“教育服務專區”,選擇“光明區學前教育陽光招生平臺”-“幼兒園報名”。報名流程與第一種方式相同。
第三種方式:使用手機掃描二維碼進入“學位申請”,選擇“光明區幼兒園陽光招生平臺”-“幼兒園學位申請”報名。報名流程與第一、二種方式相同。光明區學位申請網站二維碼如下:
3.材料核驗
(1)材料初審
小 班(新生):6月19日—6月23日
中、大班(插班):6月28日—6月30日
幼兒園在招生系統中查看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證件填寫信息是否與系統相符(家長不用到幼兒園),材料齊全則予以初審通過,材料不齊或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在系統中否決,并注明原因。
(2)材料審核
小 班(新生):6月24日—7月10日
中、大班(插班):7月1日—7月10日
各職能部門通過電子比對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區教育局組織人員對各幼兒園材料進行抽檢與復核,并將審核情況在招生系統內進行反饋。家長自行登錄系統查看審核情況。
(3)材料復核
截至7月11日,職能部門審核結果發布后,家長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確定所提供證件真實有效后,帶相關證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請幼兒園申請復核。除填寫錯誤、審核失誤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導致審核不合格的)不允許信息更改或補交材料。申請幼兒園填寫復核申請表,報區教育局統一復核。7月11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任何復核申請。
4.公布錄取情況
7月下旬,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網上審核情況,按照《光明區幼兒園學位類型、積分辦法及錄取規則》規定進行錄取。各幼兒園將錄取結果在本園公示欄進行公布,同時以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家長是否錄取。未被錄取的幼兒,家長有疑問的,幼兒園應當予以解釋說明。
(二)健康檢查
入園前,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應帶幼兒到深圳市光明區婦幼保健院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三)登記入園
按時登記入園,父母(或監護人)應填寫《深圳市幼兒園在園兒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按衛生保健部門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檔案。
五、學位申請材料
(一)適齡幼兒為深圳戶籍
1.幼兒本人出生證;幼兒及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住房證明(根據實際居住情況提交一種):
申請學位的住房需為家庭實際居住(居住成員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記),申請人所提供的住房證明材料需同實際居住地一致,沒有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學位申請,所有住房材料均會進行實際居住核查(包括學校上門核查),未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過審核。祖屋、集資房、自建房證明樣稿請在學位申請網站下載。
(1)合法產權房(監護人產權>50%):幼兒父母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合同約定交付時間在入學當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提供復印件的,需同時上傳“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獲取方法見本條“特別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與政府(職能部門)簽訂的政策性住房協議。
(2)租房:現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簽發日期)須在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賃房的情況,需家長提供《公租房租賃合同》。承租人必須是幼兒的監護人,須同時上傳《光明區學位申請房鎖定知情承諾書》。
(3)祖屋: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4)集資房:提供與集資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收據,并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查申報收件回執》,并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6)居住信息登記: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適齡幼兒家庭于入學當年5月31日前在光明區實際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也可以申請學位。
(二)適齡幼兒為非深圳戶籍
1.幼兒本人出生證;幼兒及父母戶口簿、身份證;父母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區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具有深圳戶籍。港澳籍幼兒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親屬關系證明。
2.住房證明:與深圳戶籍適齡幼兒相同。
3.社保要求: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獲取方法見本條“特別提醒”)。報讀公辦幼兒園,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一年且為正常繳交狀態,2023年5月開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均需連續不中斷,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報讀非小區配套民辦幼兒園,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申請學位時在本市有參加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且為正常繳交狀態。
(三)適齡幼兒為臺灣戶籍
1.幼兒本人出生證明、幼兒及其父母《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
2.住房證明:與深圳戶籍適齡幼兒相同。
(四)享受相關政策優待、優惠人員的子女
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及復退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持“鵬城優才卡”或高層次人才證書等享受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實施教育優待優惠政策。
1.根據兒童戶籍情況提供相應的學位申請材料;
2.提供享受優待、優惠政策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特別提醒
“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獲取方式:打開手機APP“i深圳”,切換到“光明區主頁”(或點擊“生活在光明區”,進入“光明區主頁”),在“特色專區”模塊進入“教育服務專區”,在“其他服務”欄選擇下載。
六、招生常見問題解答
(一)一個孩子可同時申請多少所幼兒園?
答:2024年秋季學期,每個適齡幼兒可填報三個志愿(公辦或民辦)。家長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每位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填報三個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報公辦幼兒園或民辦幼兒園,第三志愿為民辦幼兒園,志愿填報完成后,報名系統將自動計算適齡幼兒的初步積分,最終審核及學位類型、積分以各職能部門審核為準,網上報名截止后將不予變更。如志愿選擇公辦幼兒園的,須滿足適齡幼兒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幼兒園將按照第一志愿進行材料初審。
(二)如果未被申請的幼兒園錄取,還有什么補救措施嗎?
答:集中招生結束后,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可以隨時補招。
(三)在學位申請期間,我可以修改申請園所嗎?
答:可以。在申請學位系統未關閉期間,家長可以更改志愿。
請家長務必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報志愿,如因家長亂填、錯填,導致初審不通過的,報名截止后將不予更改志愿。
(四)小孩沒有辦理身份證,戶口簿可以替代嗎?
答:可以。報名時先用戶口簿替代,在幼兒園就讀期間為孩子辦理身份證。
(五)幼兒出生證、身份證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與戶口簿不符,有影響嗎?
答:如果幼兒出生證的日期或姓名與戶口簿不符合,但是幼兒戶口與父或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則不受影響;如幼兒戶口與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或親屬關系證明。
(六)身份證、居住證的地址和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租賃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嗎?
答:不需要更改,申請學位是以住房證明上的地址作為確定招生范圍的依據。
(七)新購商品房已有購房合同,但2024年申請學位時沒有實際入住,請問能否用此房申請光明區2024年幼兒園學位?
答:新購商品房業主憑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合同約定交付時間在入學當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視作實際入住)可為子女申請學位;申請學位時,以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書)發證日期始進行積分,購房合同不作為積分依據。
(八)對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父母一方須在本市有社會保險(養老 醫療)繳交記錄且為正常繳交狀態。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障卡》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報讀公辦幼兒園的,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一年且為正常繳交狀態,從2023年5月開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均需連續不中斷;報讀非小區配套民辦幼兒園,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申請學位時在本市有參加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且為正常繳交狀態。
(九)我和孩子與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申請學位嗎?
答:可以,但不積分。幼兒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申請學位,家長在進行學位申請時住房性質選擇“居住信息登記”。
(十)適齡幼兒為社區內光明戶籍,監護人居住在招生范圍內自有產權房,但戶口簿上登記的落戶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請招生范圍內的幼兒園,能算第一類嗎?
答:要根據園所性質來判斷,公辦幼兒園學位類型第一類必須滿足戶籍、房屋產權(監護人>50%)、實際居住“三統一”,如不滿足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一致則不屬于第一類,視為第二類;如申請非小區配套民辦幼兒園則算第一類。
(十一)申請學位的房屋是否會被鎖定?
答:會。申請學位的房屋原則鎖定三年,同一套住房(含合法產權房、租房、其他住房)用于申請學位時,在學制期間,幼兒園3年只允許一戶家庭的孩子申請學位,如該套住房住戶的孩子因轉學或升學離開現就讀幼兒園,該房屋即被解除鎖定狀態。家長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房屋是否被鎖定,如同一套住房有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必須是同一法定監護人。請申請學位的家長在購房或租房之前先確認該房屋學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租房家庭子女申請學位,除了提供符合學位申請所需的《租賃憑證》或居住登記信息外,還需在報名時上傳《光明區學位申請房鎖定知情承諾書》。確保使用該房屋申請學位事項已取得房東(業主)同意。家長可登錄“光明區政府在線-政務服務-主題服務-學位申請-幼兒園學位申請房查詢”查詢房屋鎖定狀態。
(十二)住在親戚家,能用親戚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用來申請學位的房產必須為適齡幼兒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不能用親戚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申請學位。
(十三)商務公寓可以用來申請學位嗎?
答:根據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第2章2.2、2.3條所述:商務公寓是為商務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務與住宿服務,不提供學校、幼兒園等居住配套辦公類建筑。商務公寓當作其他住房,實際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記,可以申請幼兒園學位,按照其他住房分類,不積分。
(十四)商品房產權所有人是公司,公司法人能用這套房作為自有房產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用來申請學位的房產必須為適齡幼兒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房產用途為住宅,且產權份額在50%以上)。
(十五)在招生范圍內置換商品房或租房搬家的,能使用舊的商品房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租賃憑證》累積積分嗎?
答:不能。只能使用新的商品房《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租賃憑證》進行積分。
(十六)我能使用自家商鋪的《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房屋租賃憑證》或《內地居民采集表》中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等用途。
(十七)一份《公租房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憑證》能給多戶使用嗎?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類《公租房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憑證》只限一戶家庭的孩子申請學位使用。
(十八)對租房、居住登記信息采集時間有限定嗎?
答:有限定。《房屋租賃憑證》簽發日期必須是2024年5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4年9月30日后。續簽辦理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發日期與舊證截止有效日期間隔不能超過30天。
提供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居民信息登記采集時間必須是2024年5月31日前且實際居住在此。
(十九)如何提供居住登記信息?
答:家長無須到街道打印《內地居民采集表》,非深圳戶籍人員“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獲取方式打開手機APP“i深圳”,切換到“光明區級門戶”(或點擊區級服務模塊,選擇“光明區”,進入“光明區級門戶”),在“精選主題”模塊進入“教育服務專區”,在“其他服務”欄選擇下載。深圳戶籍人員居住登記信息無需打印,由區教育局統一進行驗核。
(二十)如何查詢房屋編碼?
答:房屋編碼為25位數字,家長可通過掃描住房門口的二維碼進行了解或咨詢居住地所在的社區網格員。
(二十一)監護人由父母變更為他人的適齡幼兒如何提供證明?
答:須提供法院出具的變更關系的法律文書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變更后的法定監護人的各項證明材料;屬于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系證明及法定監護人的各項證明。
(二十二)如何及時了解、掌握最新的幼兒園學位申請信息?
答:通過網站查詢。家長可關注“深圳光明教育”微信公眾號了解有關光明區幼兒園學位申請政策及信息,也可登錄“光明政府在線”查詢招生資訊。教育部門將及時在網站上發布有關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請家長密切留意網上信息。同時也可關注擬申請幼兒園的微信公眾號及園門口公告欄,以便及時了解相關招生資訊。報名期間,家長可直接向各幼兒園咨詢相關招生資訊。
(二十三)插班生如何申請學位?
答:秋季學期家長關注幼兒園的招生簡章了解插班學位情況,通過系統進行網上申請,條件、程序、材料和錄取規則和小班新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