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黃埔區小學升初中招生政策指引
黃埔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一)穗籍黃埔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
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含11區),在我區公辦小學應屆畢業的在籍學生(含經批準的政策性照顧學生),遵循“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繼續采取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方式,在畢業學校對口中學升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學位。
(二)區內跨地段生
對于具有本區戶籍的本區民辦小學畢業生,或具有本區戶籍(入戶時間截至當年4月30日)在本區其他地段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申請回戶籍所在地段對口的公辦初中跨地段升學者,家長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后,由學校統一集中向區招生辦申報跨地段升學。經審核后,對符合條件者按對口中學升學或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學位。需要提交的材料為:
1.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有關居住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房產證、購房合同、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表》);
3.跨地段申請表。
(三)對于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并在黃埔區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到戶籍所在地公辦初中就讀的,應回戶籍所在區申請入學,按該區升學辦法入學。
二、黃埔區外各小學就讀的黃埔區戶籍應屆畢業生
在區外就讀并具有我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因特殊情況申請回我區升學(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區生),由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當年規定時間向區招生辦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常住居民戶口簿,入戶時間截至當年4月30日;
2.該戶籍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所購房應為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所有);若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房產,需租住房屋的,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表》及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打印適齡兒童及父母三人在廣州市的《個人名下房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
3.加蓋畢業小學公章的“全國學籍學生信息表”(由畢業學校從全國學籍管理系統中打印,在廣州市其他區就讀的還需要提供廣州市學籍信息表)。
經審核,對符合條件者可按本區小學畢業班學生的升學辦法安排升學。
三、黃埔區內各小學就讀的非穗籍應屆畢業生
(一)非廣州市戶籍的黃埔區小學應屆畢業的非政策性照顧學生,可通過“指標分配到重點企業”入學指標入讀黃埔區公辦初中(含政府補貼學位的民辦學校)。重點企業的界定和排名是由黃埔區工信局和商務局負責,學位指標計劃和分配是由區教育局負責。(咨詢電話:黃埔區工信局 82378699、82118738、82111550;黃埔區商務局82111493、82111498;區教育局 82111495)。黃埔區義務教育起始年級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重點企業的具體申請渠道和流程,請參閱當年的具體實施辦法。
申請“重點企業入學指標”需要注意的事項
1.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申請人所在企業符合重點企業評比標準;
(2)申請人及其子女均為非廣州市戶籍人員;
(3)申請人在所在企業服務滿1年(含1年)以上,并企業為其繳納社保滿 1 年(含 )以上。
2.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途徑取得初中一年級學位的學生,在建學籍時,如果發現其不是六年級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初中學籍,將直接取消其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獲取學位的入讀資格。
(二)非廣州市戶籍的黃埔區小學應屆畢業的非政策性照顧學生還可通過申請積分制入學方式就讀黃埔區公辦初中(含政府補貼學位的民辦學校)。
1.申請黃埔區積分入學,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持有在廣州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滿一年(截止時間為當年積分制入學受理時間的最后一日);
(3)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有核定積分(截止時間為當年積分制入學受理時間的最后一日)。
2.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均是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內地居民;
(2)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
3.黃埔區2021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4.黃埔區來穗人員積分制入學申請登錄網址(建議使用ie11.0或者谷歌60.0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
(1)積分申請
電腦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官網,點擊頁面右側“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或輸入網址: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ValidateCodeSwitch=false),點擊“個人積分”模塊提出積分申請,獲得核定積分(每天都可以申請,約需要35個工作日出核定積分);
(2)學位分配申請
獲得核定積分后,申請人在資格申請時間內及時點擊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制入學”模塊申請辦理黃埔區積分制入學填報志愿。
5.咨詢電話:積分申請請咨詢區來穗人員管理局,咨詢電話82378907;學位申請請咨詢區教育局,咨詢電話:82111495。
6.申請“積分制入學”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項:
(1)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獲取了學位,會在積分入學填報志愿前,將通過重點企業入學指標取得學位的申請人在錄取系統做限制,不可以再次填報志愿,無法再次通過積分入學申請學位,
(2)通過“積分入學”途徑取得初中一年級學位的學生,在建學籍時,發現其不是小學應屆畢業生或具體初中學籍,將直接取消其通過“積分入學”獲取學位的入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