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小一、初一新生入學申請指南
南山教育在線好師來整理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在南山區內居住的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在南山區內居住的小學六年級學生,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少年;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二、報名、驗核及錄取
提醒:在報名、驗核、錄取階段學位申請人父母務必保持電話暢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一)網上報名申請學位
小一初一網上報名申請時間: 6月5日9:00—6月12日18:00。
家長登錄“南山教育在線”網站(https://www.szns.edu.cn),或關注“南山教育”微信公眾號,憑學位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并根據系統要求上傳報名所需資料。學位申請人可同時自主選報一所區內民辦學校(如選報民辦學校并被錄取,則不能再參與所報公辦學校積分排序錄取)
符合公辦學校學位申請條件的學位申請人,請務必從公辦學校學位報名端口進入,填報一所學區內公辦學校后,可同時選報一所區內民辦學校。選報的民辦學校將比填報的公辦學校優先錄取。如未被民辦學校錄取,將繼續參與對應學區公辦學校積分排序。如被民辦學校錄取,則自動放棄公辦學校錄取資格,不能再參與對應學區公辦學校積分排序;如被民辦學校錄取后,放棄該民辦學校學位,亦不能再參與對應學區公辦學校積分排序。
如符合公辦學校條件,但未填報學區內公辦學校、僅從民辦學校報名端口進入填報民辦學校的學位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公辦學校錄取資格,如未被民辦學校錄取,將無法參與對應學區公辦學校積分排序。
請家長務必了解民辦學校收費及辦學情況,謹慎選擇。
(二)驗核
報名完成后家長不需要現場驗核材料。學校在6月17日前根據家長上傳的資料,完成初驗(含補驗證)。入學材料經學校初驗后,由公安、住建、租賃、社保等部門聯網審核。如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學位一經查實,我局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申請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資格;如已入讀民辦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將對涉事學生做轉出處理。
(三)錄取
1.民辦學校在符合報名條件的學位申請人中錄取。如符合報名條件的學位申請人數超過該學校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優先招收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如有剩余招生計劃,應公開報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2.7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告),家長登錄“南山教育在線”網站(https://www.szns.edu.cn)或手機端查詢錄取結果。
(四)新生注冊
民辦學校新生注冊時間和要求由各學校決定,由學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長。學位申請人應按學校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不注冊者,視為自動放棄該學校學位,原錄取學校不予以保留學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自行承擔。
三、資料準備
四、入學材料的說明
(一)住房證明材料
1.不能以購買或租賃的廠房、寫字樓、酒店、商鋪、臨時建筑、公共設施配套建筑等申請學位。
2.家長填寫的入住登記日期(首次錄入時間)只作為初審材料信息,我區最終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作為核查實際居住和首次錄入時間的依據。申請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的住房材料須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若學校對居住信息登記材料有疑義,可請家長另外提交截至2024年4月30日(含)連續12個月以上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憑證,包括銀行轉賬記錄、微信、支付寶支付記錄截圖等。
3.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購房合同》且入伙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請學位;2024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產,不具備該房屋所處南山區的學位申請資格,該類申請人應在現居住地申請,待樓盤入伙后,按轉學插班政策辦理。
4.已入伙的住房:購房時間以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為準。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僅限于一手新房購房的情況)正在辦理中的,網上填表時選擇填寫“購房合同號”。
5.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學位申請人及其父母的戶籍與購房者在同一個戶口簿上時,按“購房”類填寫;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簿,但能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的,按“租房”類填寫,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租賃合同號”,系統將自動默認為租房。
6.購買合法集資房及自建房的,提供合法產權證明。尚未辦理好產權證明的集資房及自建房,提供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的相關證明及購房發票等材料,按“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填寫,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產權證號”,系統自動默認為“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購買單位自建房的,提供單位內部購買合同、單位出具房屋使用證明,按“購單位自建房”填寫,網上填寫時,無需填寫“產權證號”,系統默認為“購買單位自建房”。購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填表時選擇“軍產房”。
7.租住政府周轉房的填表時選擇“政府周轉房”,無需填寫“租房合同號”。
8.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者,提供單位購買此房的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者單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紅本),同時家長提供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單位分房證明。網上填表時“租賃合同號”一欄系統默認為集體宿舍或者單位宿舍。
(二)《深圳市社會保障卡》材料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學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具有使用功能的社會保障卡(需連續參加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險滿1年)、社會保障卡電腦號和《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可通過“i深圳”或“粵省事”微信小程序下載。社保咨詢電話12333。
(三)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提供的證明材料
父母為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由相關部門認定后與區教育部門對接。
(四)取消計劃生育信息驗核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發[2021]30號)關于“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等要求,從2022年秋季起,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已不再驗核計劃生育信息,已取消獨生子女加分。
五、溫馨提醒
請各位家長按照本指南提前準備材料。招生期間,常有不法分子謊稱可以幫助家長解決學校學位,以此向家長索要錢財,請家長們切莫相信此類許諾,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
(一)在就讀期間監護人要保證入學材料的有效性,監護人須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二)有能力適應和接受普通學校教育,且符合在南山區就讀義務教育學校條件的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按相關規定申請普通學校。
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但能適應特殊教育學校學習生活的南山區戶籍智力障礙、精神(孤獨癥)、肢體類殘疾兒童、少年,可憑戶口簿、出生證、殘疾人證、醫院證明等資料,在報名時選報龍苑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地址:南山區桃源街道龍德路8號,咨詢電話:86970116-8507)。
屬于聽障、視障類南山區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憑戶口簿、出生證、殘疾人證、醫院證明等資料,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學校進行學位申請(具體要求以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公告為準,學校網站:https://www.szyptx.net,地址:龍崗區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咨詢電話:89468816)。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民辦學校將謝絕您的申請:
1.使用虛假材料申請學位的;
2.不按時申請學位的;
3.已被學校錄取,不按時報名注冊的;
4.已被公辦學校錄取和已在各類學校建立正式學籍的非畢業班學生。
六、體檢
新生應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醫院進行入學體檢。凡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新生到校注冊前,幼兒園組織在公立醫院進行過的體檢,小學應認可結果。小一新生還須攜帶《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可咨詢居住地所屬社康中心)到學校注冊。如有傳染病,學校暫不安排入學,待治愈后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學校或幼兒園不得指定體檢醫院。
七、咨詢與申訴
(一)咨詢
各位家長可登錄“南山教育在線”網站,了解相關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如需現場咨詢,可通過“i深圳”APP-->辦事預約-->南山區-->南山區教育咨詢服務大廳-->在線預約-->基礎教育-->選中預約時間,完成預約。如需電話咨詢,請撥打以下電話:
公辦學校招生咨詢熱線:26486070
民辦學校招生咨詢熱線:26473151
招生監督投訴電話:26486225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也可撥打各學校教務處電話咨詢。
地 址:南山區南山教育信息大廈西側教育咨詢服務中心大廳(地鐵一號線桃園站A出口)
(二)申訴
如家長對學校招生工作有異議,可向學校負責人反映。若學校的解釋或解決辦法仍無法讓您滿意,可持由學校簽署處理意見的《南山區招生工作申訴表》到南山區南山教育信息大廈西側教育咨詢服務中心大廳進行申訴登記。
本指南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南山區教育局終身教育和對外交流科(高等教育促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