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州市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安排簡要
好師來廣州小升初
2025年廣州市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方案已正式公布,此次招生在對象界定、時間安排及錄取方式上均有明確規范。為幫助家長與學生深入理解政策,本文將從招生對象、辦法、時間節點及資格認定等方面展開詳細解析,力求呈現一個清晰、全面的招生圖景。

招生對象詳細說明
對象1:具有廣州市戶籍,且在荔灣區完成小學學業的學生。這一類學生將依托學籍與戶籍信息進行批量自動審核,特殊情形則由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審核,確保入學資格認定的高效與準確。對象2:非廣州市戶籍,但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小學畢業生。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自身條件,結合政策性照顧要求,向畢業學校提交相關材料及申請,經學校初審后報荔灣區教育局審核,體現對特殊群體的關懷與政策落實。對象3:戶籍在荔灣區,但需從外地返回本區升學的小學畢業生。這類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學生學籍信息表和戶籍證件等材料到荔灣區教育局辦理,為戶籍回歸學生提供明確的升學路徑。對象4:針對荔灣區小學畢業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滿足三個條件:一是適齡兒童少年持有荔灣區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等佐證材料;三是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提供房產證或租賃備案滿一年的材料,確保港澳隨遷子女享受公平教育機會。對象5: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且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荔灣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住宅用途)及登記備案佐證材料,且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生效一年或以上。這類學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持學籍信息表、租賃合同及戶口簿等材料到荔灣區教育局辦理,保障租房家庭子女的入學權益。6.對象6: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依據相關文件要求,經申請審核通過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部分區屬學校將利用空余學位按積分從高到低方式錄取,促進教育資源對來穗人員的合理分配。
招生辦法與時間安排
招生方式:電腦派位:作為主要招生方式,適用于對象1至5的學生,確保招生的公平性與隨機性。港澳子弟班:在廣州市內創業、工作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其隨遷港澳籍適齡子女,或荔灣區小學應屆畢業且持港澳居民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可申請報讀廣州市真光中學港澳子弟班或廣州市南海中學港澳子弟班(二選一)。具體報讀辦法以學校發布為準,錄取后原則上自動放棄本區其他升學資格,滿足特定群體的教育需求。對口招收:廣州協和學校初中部原則上對口招收本校小學部畢業生,保持學校教育連貫性。積分錄取:部分區屬學校針對對象6學生,按積分從高到低錄取,體現對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政策傾斜。時間節點(表格呈現):
時間 | 工作安排 |
---|---|
4月28日前 | 公布《2025年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方案》 |
5月7日-8日 | 辦理跨區生、外地返穗生申請升學的審核手續 |
6月6日前 | 完成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電腦派位志愿填報資料核對 |
6月24日 | 公布公辦初中一年級電腦派位結果 |
7月5日 | 公辦初中一年級新生注冊 |
資格認定流程
對象1:依托學籍與戶籍信息批量自動審核,特殊情況由畢業學校申請人工審核,確保審核全面性。對象2、4:向畢業學校提交材料,經學校初審后報教育局審核,嚴格把關政策落實。對象3、5:持學籍信息表、戶籍或租賃等材料到荔灣區教育局辦理,流程清晰明確。對象6:根據市、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政策,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規范積分入學流程。跨組生:符合“人戶一致”但畢業小學與戶籍地對應中學組別不一致的學生,可申請跨入戶籍地組別。由家長向畢業學校提交材料,初審后報教育局審核,保障學生按戶籍就近入學權益。殘疾生:因跛殘等影響正常行走的學生,家長提交市級以上醫院殘疾鑒定書或《殘疾人證》及申請,經學校初審、教育局審定后,安排到相對近的學校就讀,落實特殊群體關懷政策。
荔灣區此次招生安排通過明確各類對象條件、規范資格認定流程、嚴格時間節點管理,構建了一個公平、有序、人性化的招生體系。家長可根據自身情況,對照相應對象要求提前準備材料,確保子女順利升學。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監督,可撥打投訴電話(組織與監察科:81958161;校園安全科:81946092;中學教育科:81942281;招生考試辦公室:81949997)進行咨詢與反饋,共同維護招生工作的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