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鹽田區初一積分入學辦法
網絡好師來整理
積分入學辦法
全區初中學校2021年秋季招生繼續實行積分入學。
(一)積分構成
1.類別分:按申請兒童戶籍和監護人住房情況,劃分為A、B、C、D、E、F六個學位申請類別。分類辦法及對應分值見《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以下簡稱《積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標準具體見《積分表》。
(二)排位原則
申請人所得積分為“類別分 累加分”,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在出現同分情況下,深戶兒童按兒童入深圳戶籍時間的先后順序排位,錄滿為止;非深戶兒童按照兒童父母連續繳納深圳社保時間較長者一方的時長排位,錄滿為止。
(三)積分認定
申請信息經學校初審后,教育部門實行聯網核驗信息。根據核驗結果認定積分。
(四)具體辦法
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

說明:
1.產權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名下的合法產權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資房、商務公寓、軍產房和安居商品房。房產用途必須為住宅(含商務公寓),監護人合法產權須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屬自建房、集資房、原居民祖屋、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產)、商務公寓或軍產房的,住房項不加分。購房合同不納入住房項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內地居民采集表》或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住房項不加分;集體宿舍住房項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戶或社保購買時間,以及購房或租房時間的計算,截止至學位申請當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時間需連續計算,如中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含3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續保時間開始計算,補繳的社保不算積分。
5.《房屋租賃憑證》的積分方法:
(1)深圳戶籍兒童持學位申請當年4月1日前登記備案的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的,每滿1個月積0.01分。
(2)2021年秋季學位申請,非深圳戶籍兒童持有2020年8月1日前登記備案的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系統對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的租賃時長進行積分。
相關資訊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①申請兒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項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②連續居住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如時間中斷超過 1 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時間開始計算。 社保累計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間中斷的不受影響。
我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 年、連續
新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2021年坪山區繼續實行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統一管理、統一平臺、同步招生。 小一年級學位申請從5月27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三)網上報名。
小一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其父母在鹽田區居住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如果你對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遞交《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申訴表》尋求解釋和幫助(申訴表可到各學校招生部門和教育局索取或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欄目下載)。
羅湖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家長將申請學位所需的證明材料拍照上傳至申請系統,學校在申請系統對材料進行初審。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
父母在福田區購房或租房且實際居住的①深圳市戶籍少年、②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③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少年、④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且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少年等四類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