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2021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一招生二次補錄報名公告


申請條件 二次補錄報名僅限2021年已在我區小一、初一招生系統報名申請公辦學校,且各項資料最終審核結果(各職能部門審核)通過而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
申請條件 二次補錄報名僅限2021年已在我區小一、初一招生系統報名申請公辦學校,且各項資料最終審核結果(各職能部門審核)通過而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
報名對象 符合條件且有意向報讀廣州市民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21年5月24日至31日,每天9:00-21:30
深圳市光明區光明中學:光明社區、東周社區、翠湖社區、碧眼社區、逕口社區、新羌社區、圳美社區;深圳市光明區華夏中學:東周社區、光明社區、翠湖社區、樓村社區
類別分:按申請兒童戶籍和監護人住房情況,劃分為A、B、C、D、E、F六個學位申請類別。分類辦法及對應分值見《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以下簡稱《積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標準具體見《積分表》。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①申請兒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項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②連續居住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如時間中斷超過 1 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時間開始計算。 社保累計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間中斷的不受影響。
我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 年、連續
新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2021年坪山區繼續實行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統一管理、統一平臺、同步招生。 小一年級學位申請從5月27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三)網上報名。
小一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其父母在鹽田區居住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區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