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光明區秋季幼兒園學位類型、積分規則
網絡好師來整理
光明區幼兒園采用分類招生、積分錄取的方式,積分辦法及錄取規則如下: 一、學位類型及積分辦法
小區配套園
非小區配套公辦園
非小區配套民辦幼兒園
備注:
(一)所有申請人均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記
申請學位的住房需為家庭實際居住,申請人所提供的住房證明材料需同實際居住地一致,沒有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學位申請。
(二)關于住房類型及鎖定
1.合法產權房,商品房提供房產證(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所購商品房需在國土部門備案,申請學位時有正式入伙通知書,但不積分);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購房合同;政策性住房提供與政府(職能部門)簽訂的政策性住房協議。合法產權房的產權登記人需為幼兒的監護人,且監護人產權>50%。
2.租房,公租房提供政府(職能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租住合法產權房的提供現居住地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發日期必須是2021年5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須是幼兒的監護人。
3.其他住房,是指擁有合法產權房和租房(持有紅本《房屋租賃憑證》)之外的其他類型的住房,包括祖屋、集資房、自建房等,其中光明戶籍擁有如下特殊住房可計算居住時長加分:
(1)祖屋:提供轄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材料;
(2)自建房:取得《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普查申報收件回執》,并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3)集資房:提供與集資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收據,并由轄區居委會開具證明。
4.無法提供上述居住材料的,可直接通過居住信息登記作為證明。
5.兒童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申請學位,不積分,家長在進行學位申請時住房性質選擇“居住信息登記”。
6.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住戶的適齡幼兒用來申請幼兒園學位,申請成功后該房屋即被鎖定,一般情況下,一套住房被鎖定三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如該套住房住戶的孩子因轉學或升學離開現就讀的幼兒園,該房屋即被解除鎖定狀態;用同一住房為多個孩子申請幼兒園學位的,必須是相同監護人。
(三)關于戶籍類型
1.社區內光明戶籍:指的是適齡幼兒戶籍及居住在同一社區范圍內。
2.社區外光明戶籍:指的是適齡幼兒戶籍與居住不在同一社區范圍內。
3.臺灣地區戶籍幼兒與深圳市其他區戶籍幼兒同等待遇;非深圳戶籍幼兒包括港澳戶籍幼兒。
(四)尾數超過15天按1月計算,不滿15天按半月計算。積分計算截止日期為5月31日。
(五)學位類別以學位申請時核定為準,通過初審后將不予變更。
(六)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及復退軍人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市區高層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等優待、優惠對象按相關政策落實學位。
二、錄取規則
錄取遵循“先類型,后積分,不同類型不比較積分”的原則,具體規則如下:按學位類型順序依次錄取,先從第一類型開始錄取,還有學位時再錄取下一類型,額滿即止,即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依次類推;同一學位類型多個申請人積分與錄取分數相同且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以抽簽的方式確定錄取名單。
三、相關說明
1.申請幼兒園學位,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申請信息成功并提交后,報名系統將自動計算適齡幼兒的初步積分,最終積分以審核為準。
2.在申請學位系統開放期間,家長可以通過刪除原有申請學位信息重新申請其他幼兒園,一名幼兒僅可申請一所幼兒園。
3.關于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家長無須到街道打印《內地居民采集表》,非深戶籍人員可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通過“政務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查詢”進行查詢,并截圖上傳至報名系統;深圳戶籍人員居住登記信息則,由光明區教育局統一進行核驗。
4.材料審核不合格的及未在規定時間范圍內,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不受理其學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