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防救援學院2023年招收寧夏青年學生公告
寧夏教育考試院好師來整理
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收青年學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廳〔2019〕382號),為圓滿完成2023年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在寧招生任務,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院概況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是按照黨中央跨軍地改革部署,整合消防、森林院校力量和資源,以原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種學院為基礎組建的,是應急管理部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擔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才培養、專業培訓和科研等任務。學院在40余年的接續發展中,累計為軍地輸送5萬余名應急救援人才。改革轉制后,學院積極適應國家應急管理戰略需要,緊緊圍繞服務大局、貼近實戰,著眼建設具有鮮明特色、高質量的、與大國應急管理體系地位相匹配的消防救援高等院校目標,進入了轉型發展的新階段。
二、招生計劃中國消防救援學院2023年計劃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招收青年學生7名(均為男生)。其中,消防救援方向6名(消防工程專業3名、火災勘查專業1名、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專業1名、思想政治教育專業1名);森林消防方向1名(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專業1名)。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中國消防救援學院的青年學生,須參加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且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
3.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良好品行;
4.年齡不超過22周歲(截至2023年8月31日);
5.須有明確的生源地,參加由生源地省級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組織的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心理測試、面試,結論均為合格。
(二)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開設非英語語種,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四、錄取規則
(一)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進行。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任何后續批次被其他高校錄取。
(二)對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心理測試、面試均合格,投檔分數達到自治區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中國消防救援學院調檔要求的考生,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并確定專業和培養方向。確定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對于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和培養方向調劑,則按規則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三)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在進行錄取和確定專業時,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同分排序規則為: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和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和外語成績。
(四)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在調檔時,認可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若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進行錄取,加分在投檔、分專業和培養方向時均適用。
(五)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通知書以快遞方式寄達,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指定網站公示。
五、報考流程
(一)志愿填報6月23至27日,進入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登錄個人賬號,填報志愿。
(二)現場報到6月25至27日18時前,填報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志愿的考生本人攜帶高考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高考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到戶籍所在地地級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報到(地址及聯系方式附后),填寫《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收青年學生政治考核表》和《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收青年學生體格檢查表》中的個人基本信息。
(三)考核測試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將根據填報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報考志愿并達到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名單,于6月下旬按照考生填報志愿時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短信或發布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參加體格檢查、心理測試及面試。考生按照通知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材料按時到達指定地點簽到,未在規定時間內簽到的,視作放棄志愿處理(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四)錄取報到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根據各省(區、市)教育部門投檔情況,按照既定錄取規則依次錄取考生。考生根據學院《錄取通知書》相關要求按時報到。
(五)復核復檢新生入學一個月內,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檔案審核、政治復核和體格復檢。檔案審核、復核復檢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員待遇和就業
(一)新生入學取得學籍后,辦理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手續,按有關規定享受學員相關待遇。
(二)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學員,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學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三)學員畢業時,根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招錄干部計劃,可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錄公務員統一考試,按照屬地原則和培養方向報考生源地省份相應總隊招錄職位,通過規定考錄程序擇優選拔錄用為干部;未能錄用為干部的,可按培養方向到生源省份相應總隊當消防員;不愿到隊伍當消防員的,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自主就業。
七、重要提示
(一)體格檢查標準參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版)執行,要求為“其他專業”合格。體檢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檢醫生簽字負責。考生對體格檢查結論有疑問的,且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和體檢醫院均認為有復檢必要的,可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并以復檢結果為準。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檢,考生的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心理測試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采用消防員招錄使用的心理測查系統進行,由系統自動判定“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測試只測試一次,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面試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辦法》有關規定執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方面的基本素質,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政治考核標準參照《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版)執行。由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派員赴考生所在學校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走訪調查。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根據走訪調查情況作出政治考核結論,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本人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須在結論公布3日內向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提出復核申請,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將及時組織復審。復審結論作為最終結論。
(五)考生錄取工作由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辦公室會同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共同組織實施。
(六)對于各類媒體平臺節選公布的學院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學院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七)請考生及時關注寧夏教育考試院官網,注意掌握各項招生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時刻保持個人通訊暢通。如不按時參加各項考核測試,視為主動放棄。
(八)考生現場報到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銀川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銀川市金鳳區泰康街300號,18995029176;
石嘴山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建設西街151號,0952-2015234;
吳忠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吳忠市利通區同心街1009號,0953-2252610;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固原市原州區雁嶺北路1號,0954-2852067;
中衛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中衛市沙坡頭區鳴沙路063號,0955-7072611。
以上單位及聯系方式僅為便于考生就近報到及資料填報工作,不作報考咨詢答疑。考生若需咨詢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報考的其他相關事宜,可通過學院招生網站和咨詢電話了解。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網站https://www.cfri.edu.cn/zs,電話010-69787118,69787119;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電話0951-5031932,5023519。
八、紀律與監督招生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中國消防救援學院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招生,嚴禁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行為。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及時受理相關舉報投訴并按有關規定調查處理。舉報投訴電話:0951-5018232(工作日工作時間受理)。本公告由自治區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變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