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海珠區公辦小學新生報名指南
海珠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一、監護人遞交材料
適齡兒童監護人網上報名后請下載打印《廣州公辦小學學位申請表》(監護人須親筆簽名),連同以下材料復印件一并提交給學校審核。監護人在學校指引下通過以下方式之一遞交材料:一是于5月7-11日(以郵戳為準)快遞寄付報名材料復印件到網上報名系統指引的學校(不收取原件,不支持到付);二是由1名法定監護人于5月22-24日(以報名系統預約時間為準),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網上報名系統指引的學校現場審核。現場審核材料,建議監護人攜帶相關原件及復印件以備核對。現場審核要聽從學校指引,按約定時間錯峰分批進行。除上述方式,監護人也可選擇學校提供的其他安全便民方式遞交材料。
二、報名材料的整理要求
A4紙規格復印(雙面更環保),圖文需清晰。相關材料請按以下順序依次整理,用A4紙大小的信封裝好,信封面寫上“XXX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名材料,XXX(適齡兒童姓名)”。采取郵寄方式的,收件人為“XXX小學教導處”,并在信封面注明“新生報名材料”。監護人對所提交的復印件與原件相符負全責。
三、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所需材料清單
1.《廣州公辦小學學位申請表》:適齡兒童監護人在“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后,用A4紙打印《廣州公辦小學學位申請表》,并由監護人親筆簽名。
2.戶口簿復印件:(1)戶籍地址頁;(2)父母頁;(3)兒童頁;(4)戶主為父母以外人員的,需提交戶主頁(須在復印件注明與適齡兒童的關系,監護人簽名)。(5)父母不同戶口簿的,需分別提交父母雙方戶口簿的地址頁和本人頁。
3.適齡兒童的出生證復印件。
4.已辦理個人身份證的適齡兒童,建議同時提交身份證正反面的復印件。
5.適齡兒童為單親監護的,需提交法律上認可的、體現適齡兒童撫養權的材料(如離婚協議書、判決書等)。
6.適齡兒童預防接種證復印件。
7.適齡兒童2021年的廣州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除上述材料外,各類不同情況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隨父母居住在本區自有房產的適齡兒童需提供:
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等的復印件,相關證件的所有頁均需復印。
(二)隨祖輩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租賃合同及備案等的復印件(須在復印件注明適齡兒童與房產持有人關系,監護人簽名)。
2.房產持有人的戶口簿頁復印件。
(三)本區戶籍的租住戶適齡兒童需提供:
租住政府公租房的提供:《廣州市直管房租賃合同(住宅)》。
單位集體戶租賃所在單位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的工作合同或工作證件復印件,單位有效租賃合同或相關協議佐證材料。
租賃私有住宅的提供:本區的住宅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以上情況,承租人非適齡兒童父母的,須在復印件注明適齡兒童與房產持有人關系,監護人簽名。)
(四)非本區戶籍、以本區租住的住宅作為唯一居住地的穗籍適齡兒童需提供:
2020年8月31日前簽訂的本區的住宅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房屋租賃期限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承租人非適齡兒童父母的,須在復印件注明適齡兒童與房產持有人關系,監護人簽名)。
(五)實際在本區居住的臨時拆遷戶子女需提供:
1.有效的拆遷協議公證書的復印件。
2.原居住地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3.目前實際居住地的有效佐證材料。
(六)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所需材料
1.法定監護人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復印件或海珠區戶籍材料復印件。
2.至2021年8月31日在本區合法穩定居住滿一年的佐證材料(監護人在本區的房產證復印件, 或房屋租賃合同及租賃備案復印件)。
3.適齡兒童在我市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4.適齡兒童出生佐證材料的復印件。
5.監護人為港澳居民的,還需提交在本市合法穩定工作的佐證材料(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等材料的復印件)。
說明:1.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的適齡兒童參照上述清單準備材料,同時還應提交相關照顧類別材料。2.核查過程中需監護人補充佐證材料的,由學校及時聯系監護人補充,請監護人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