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區2022年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積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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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安排原則和辦法
(一)按學區地段免試就近入學。單校劃片學校按各校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多校劃片的大學區和共享學區按大學區和共享學區范圍招生。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為居住在羅湖轄區的適齡兒童。
(二)全區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全區所有公辦小學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六年內不可重復申請(相同父母或監護人的多個子女不受影響)。
1.家長在網上申請系統錄入住房信息時,只需輸入房屋編碼或在系統內設定的住房信息中選取,不用自己錄入住址,家長選擇該套住房并申請成功,該住房即被鎖定。一套住房被鎖定后,小學六年后才解除鎖定狀態(住房是否鎖定可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羅湖區學區房查詢”欄目查詢)。
2.申請人的住房如被鎖定(即以該住房申請入讀的學生在讀),原則上不能再申請公辦學位。羅湖戶籍申請兒童父母無其他住房并在該套住房實際居住的可在地段學校申請,列為“E類”,視全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非深戶籍申請兒童可參加民辦學校統籌招生。
3.如果系統中沒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請提供房產證(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查詢)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區教育局核實并給予增加該房屋信息后,再進行申請。
4.民辦學校不實行學區住房學位鎖定。
(三)根據學位數量,按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錄取。
采取“類別 積分,類別優先,后取積分”錄取辦法。先按照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學位申請類別,再按申請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社會保險時間(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等情況計算月積分和加分。錄取時,視全區公辦學校學位總數劃定類別/積分線,按申請兒童的類別/積分高低和志愿順序由申請系統電腦排位錄取。同類別如果不能全部錄取,則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公辦學校錄滿后,按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不再安排學位。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如下:
1.類別。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和居住情況劃分申請類別,共分A、B、C、D、E、F六類。
2.積分。積分由“基礎分 月積分 加分”構成。
(1)基礎分:按不同的類別給予基礎分,A類100分、B類90分、C類80分、D類70分、E類65分、F類60分。
(2)月積分:根據申請兒童及父母的戶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況按月積分。
深圳戶籍兒童:①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的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②學區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
非深圳戶籍兒童: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 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3)加分。①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地段,申請原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②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③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 醫療)再加2 分。④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戶籍具有深圳市內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深圳市內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 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項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根據國家政策,獨生子女取消加分。)
學位申請分類及積分表:
類別 | 申請兒童情況 | 基礎分 | 月積分 | 加分 |
A類 | 1.學區戶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的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實際居住。 2.國家級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或海外高層次A類人才、現役軍人子女,父母在學區實際居住。 | 100分 | 深圳戶籍: 1.住宅類商品房按《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積0.3分。特殊房產不積分。 2.租房按《房屋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時間,每增加一個月積0.2分。租住商務公寓或特殊房產,提供《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或只提供實際居住網格登記信息的不積分。非深圳戶籍: 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 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積0.1分。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 | 1.大學區申請地段學校的A、B類加3分;C、D類加1分。 2.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加1分。 3.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 醫療)再加2 分。 4.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5.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 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
B類 | 學區地段外深圳戶籍兒童、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并實際居住。 | 90分 | ||
C類 | 1.學區戶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住房為特殊房產;或住祖輩房,戶口與祖輩同一戶口簿并實際居住,父母無其他住宅類房產。 2.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住房為特殊房產并實際居住。 | 80分 | ||
D類 | 1.羅湖戶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租房并實際居住,父母無其他住宅類房產。 2.深圳其他區戶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住房為特殊房產并實際居住;或住祖輩房,戶口與祖輩同一戶口簿,父母無其他住宅類房產。 3.非深戶籍兒童(含港澳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 | 70分 | ||
E類 | 1.深圳其他區戶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租房并實際居住,無其他住宅類房產。 2.非深戶籍兒童(含港澳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住房為特殊房產并實際居住;或住祖輩房,戶口與祖輩同一戶口簿,父母無其他住宅類房產。 | 65分 | ||
F類 | 非深戶籍兒童(含港澳籍兒童),父母在學區租房并實際居住,無其他住宅類房產。 | 60分 |
說明: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3.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商務公寓,房產確屬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并實際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
4.同分規則:①同一類別,戶籍優先。按羅湖戶籍-深戶-非深戶籍順序。②戶籍相同,購房優先。按購房-租房順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時間優先;居住時間相同,社保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