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珠區穗籍適齡兒童申請學位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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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州公辦小學學位申請表》。適齡兒童監護人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報名后,用A4紙打印《廣州公辦小學學位申請表》,并親筆簽名。
2.戶口簿復印件:(1)戶籍地址頁;(2)父母頁(父母不同戶口簿的,需分別提交父母雙方戶口簿的地址頁和本人頁);(3)兒童頁;(4)戶主為父母以外人員的,需提交戶主頁(須在復印件注明與適齡兒童的關系,監護人簽名)。
3.適齡兒童的出生證復印件。
4.已辦理個人身份證的適齡兒童,建議同時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
5.適齡兒童為單親監護的,需提交法律上認可的、體現適齡兒童撫養權的材料(如離婚協議書、判決書等)。
6.適齡兒童預防接種證復印件。
7.適齡兒童2021年的廣州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除上述材料外,各類不同情況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隨父母居住在本區自有房產的適齡兒童需提供:
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等的復印件,相關證件的所有頁均需復印。
(二)隨祖輩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租賃合同及備案等的復印件(須在復印件注明適齡兒童與房產持有人關系,監護人簽名)。
2.房產持有人的戶口簿頁復印件。
(三)本區戶籍的租住戶適齡兒童需提供:
租住政府公租房的提供:《廣州市直管房租賃合同(住宅)》。
單位集體戶租賃所在單位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內的工作合同或工作證件復印件,單位有效租賃合同或相關協議佐證材料。
租賃私有住宅的提供:本區的住宅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以上情況,承租人非適齡兒童父母的,須在復印件注明適齡兒童與房產持有人關系,監護人簽名。)
(四)非本區戶籍、以本區租住的住宅作為唯一居住地的穗籍適齡兒童需提供:
本區住宅的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審核時間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房屋租賃期限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承租人非適齡兒童父母的,須在復印件注明適齡兒童與房產持有人關系,監護人簽名)。
(五)實際在本區居住的臨時拆遷戶子女需提供:
1.有效的拆遷協議公證書的復印件。
2.原居住地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
3.目前實際居住地的有效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