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省招收定向培養軍士工作細則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格子
各市(州)、東風場區教育局,蘭州新區教體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東風場區征兵辦公室,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
根據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做好2024年招收定向培養軍士工作的通知》(軍政〔2024〕363號)要求,依據《軍士招收工作暫行規定》,現就2024年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定向培養軍士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及分工
定向培養軍士招收工作在省征兵工作領導小組和省教育廳
的領導下,由省征兵辦公室、省教育考試院和定向培養高校分工協同做好有關工作。省征兵辦公室主要負責工作籌劃、下達計劃、數據審核和檔案移交工作;省教育考試院主要負責考生報名、計劃公布、志愿填報、信息提供、投檔錄取工作;市(州)征兵辦公室、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共同負責考生報到、體檢和政治考核工作;定向培養高校主要負責招生宣傳、錄取及學員培養、淘汰和畢業工作;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主要協助省征兵辦公室做好政策宣講、檔案整理、數據匯總、咨詢答復等工作。
二、報考條件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須為2024年參加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現役滿5年,其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三、招生計劃
全國36所地方高職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養軍士871人(含女軍士8人,具體見附件1)。我省2024年定向培養軍士招生計劃將在《2024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上冊)中公布,并單獨編制定向培養軍士生院校代碼,供考生填報志愿時使用。
四、招生辦法
定向培養軍士招生納入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實施,執行高職(專科)提前批錄取政策。各市(州)征兵辦公室、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聯合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人員,建立聯合辦公機制,負責本地區定向培養軍士招收的體檢、政治考核等工作。
(一)宣傳報名
有關單位和定向培養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養軍士招生的宣傳工作,通過印發簡章、發布信息、開展咨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師、家長介紹報考的條件、程序、專業、數量、培養目標、待遇、未來工作方向等相關信息。
(二)志愿填報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的考生在高職(專科)批E段填報高考志愿。投檔采用平行志愿,考生可填報4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選項(院校專業不足6個的按實際填報)。志愿填報時間:6月26日20:00至6月30日14:00。當生源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從體檢合格、政治考核通過的考生中公開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不設置專業服從調劑選項。
(三)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
定向培養軍士的體檢工作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由各市(州)征兵辦公室組織,具體時間由各市(州)征兵辦公室根據考生人數確定。具體程序:①確定體檢人員。按考生志愿和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招生計劃數的4倍(不足4倍按實際定)確定體檢對象,由省教育考試院于7月1日前將體檢對象信息(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提供省征兵辦公室。②通知考生報到。7月3日前,省征兵辦公室按照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區分體檢對象戶籍所在地,將名單下發至各市(州)征兵辦公室;7月4日前,各市(州)征兵辦公室逐一通知考生,核對人員姓名、戶籍地、身份證號等信息,通知報到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因考生聯系方式不正確、停機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以及不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通知情況應記錄備案;考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3張1寸免冠紅底照片(各市州報到地點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③組織體格檢查。各市(州)征兵辦公室會同同級衛生健康部門,選定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或具備條件的公立專業體檢機構設置體檢站,嚴格落實封閉式體檢各項要求,統一使用網絡版征兵體檢系統組織體檢,各單位具體開檢時間及時上報省征兵辦公室。④開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由考生戶籍所在地縣級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公安機關具體負責實施,嚴格依據《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定》辦理。各市(州)于7月12日前組織對確定對象進行體檢和政治考核,依規公示有關結論,7月18日前將體檢政考結論書面上報省征兵辦公室。
(四)網上公示
7月20日至24日,省征兵辦公室將體檢、政治考核結論數據提供省教育考試院(數據庫結構見附件3),委托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官網供考生查詢。考生或家長對結論有異議的,市(州)征兵辦公室指定專人進行答復,確需進行復查復審的要嚴格按程序組織實施,7月28日前逐級上報最終結論。7月30日前,省征兵辦公室審定合格考生數據并提供省教育考試院(數據庫結構見附件4)。
(五)投檔錄取
定向培養軍士安排在高職(專科)批E段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平行志愿投檔,從上線(高職<專科>批最低控制分數線)且體檢合格、政治考核通過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按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錄取名單抄送省征兵辦公室,8月25日前,各市(州)征兵辦公室將錄取考生《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上報省征兵辦公室,9月底前統一轉遞定向培養高校。
五、聯合培養
定向培養軍士學制3年,畢業后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培養由定向培養高校負責,招收部隊應當協助做好專業課教學工作;后0.5學年組織入伍實習,包括入伍訓練和崗前培訓,由招收部隊負責。
(一)教學管理。定向培養高校應當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依據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組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軍事技能訓練、基礎體能訓練和日常管理;招收部隊應當指定教學指導機構加強培養跟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應當加強對有關定向培養高校的指導督促。
(二)淘汰。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入學1個月內,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縣級以上征兵辦公室指導定向培養高校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至其他班次學習。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由所在定向培養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調整到其他班次學習;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課程、考試不合格,違反校規校紀受到處分或者違法犯罪,以及拒絕入伍經教育無效的,取消定向培養資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所在定向培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淘汰后空缺的培養計劃,不再組織遞補。
(三)畢業。定向培養軍士完成入伍訓練的準予畢業,畢業時不返回定向培養高校,由招收部隊通報定向培養高校直接為其辦理畢業相關手續;未完成入伍訓練,或者入伍實習期間因政治、身體等原因不適宜服現役的,經招收部隊具有相應批準權限的政治工作部門批準,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征兵辦公室注銷其入伍手續,定向培養高校負責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復學。
六、入伍辦理
定向培養軍士對象完成規定課程、修滿規定學分,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公室會同招收部隊結合上半年義務兵征集組織體檢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現役條件的,由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征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入伍時間為畢業當年的3月1日。招收部隊派出接兵人員會同定向培養高校所在地的縣級征兵辦公室完成檔案交接,將招收的軍士統一接入部隊。
招收定向培養軍士的檔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軍士入伍批準書》《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應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學生檔案、黨(團)員材料等。
七、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養軍士入伍實習結束后,由所在部隊按照招收軍士首次授予軍士軍銜(含警銜,下同)級別有關規定,確定其軍銜級別、授予軍士軍銜,軍銜時間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養軍士批準入伍后至首次授予軍銜期間,按照第一年度義務兵標準發放津貼、保障伙食,享受相應醫療、保險和撫恤等待遇;授予軍士軍銜后,自軍銜起算之日起執行軍士工資及相關待遇標準。
八、經費保障
定向培養軍士工作宣傳、體檢、政治考核等所需經費從年度兵役征集費中列支,招收工作結束后,由省征兵辦公室撥付下達。定向培養高校辦學所需經費、培養對象學費及生活補助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考生參加體檢、政治考核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九、有關要求
招收定向培養軍士是依托國民教育資源選拔培養高素質軍士人才的重要途徑,是加強新質戰斗力建設、推進軍士隊伍現代化的有力舉措。軍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深入貫徹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服務部隊備戰打仗高度,堅持嚴字當頭,加強工作籌劃,周密組織實施,確保高標準完成招收培養任務。
(一)嚴把質量關口。堅持嚴進嚴出、寧缺毋濫,招生錄取和入伍實習環節,兵役機關要嚴格按照義務兵的標準條件,組織報考(培養)對象進行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水面艦艇人員、陸戰隊員等身體條件兵必須達到相應規定要求。入伍實習前,招收部隊要會同定向培養高校依據入學時確定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標準組織對培養對象的專業能力進行聯考聯測,達不到培養目標要求的堅決予以淘汰,并妥善做好淘汰對象本人及其家長的思想工作,堅決防范和有效處置網上輿情;定向培養高校及時將淘汰對象名單抄送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征兵辦,逐級報省征兵辦公室備案。
(二)嚴格教學管理。軍地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一盤棋”思想,招收部隊側重提準培養需求、反饋培養質量;教學指導機構側重指導課程設置、加強培養跟蹤;教育部門側重督導教學質量、加強高校管控;定向培養高校側重提高辦學水平、提升培養質量,推動“需求側”與“供給側”精準銜接、良性互動。要把戰斗力標準貫穿教學全過程,突出提高定向培養軍士軍政素質和專業技能,最大限度縮短戰斗力生成周期。
(三)嚴肅紀律規矩。嚴格落實軍地結合部廉政風險防范紀律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履行行業部門廉政主管責任。教育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定向培養高校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按照明確的招生計劃和程序辦法組織實施;省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定向培養高校的管理,對以“為軍承訓”為名搞夸大其詞、博人眼球宣傳的取消定向培養資質,對虛假宣傳、招搖撞騙的非定向培養高校列入軍民融合培訓合作黑名單。招收部隊要加強軍地交往管理,從嚴控制赴定向培養高校調研、座談、典禮等活動,確需組織的報本單位政治工作部門領導批準;與定向培養高校接觸,應當強化自我約束,主動接受監督,嚴禁以任何形式請吃吃請、接受旅游接待,嚴禁接受禮品禮金、紀念品和土特產。兵役機關要將定向培養工作納入廉潔征兵督導范圍,對簡化程序、降低標準,以及軍地有關人員亂拉“天線”、亂找關系插手定向培養工作的,及時協調軍地有關部門嚴查快辦,確保定向培養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各單位開展招收定向培養軍士工作情況于9月15日前上報省征兵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