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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網絡好師來整理2023-5-26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工作,維護良好的教育生態,促進學校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穗來穗規字〔2021〕1號)《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穗教規字〔202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招生行為管理
(一)招生工作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二)各鎮街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所屬鎮街學校的招生管理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鎮街的招生工作并受理招生投訴。各鎮街有關招生工作事宜,須由本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
(三)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招生的生源情況摸底和政策宣傳工作,做到制度公開、辦事公開、張榜公示。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二、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區政府負責組織全區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招生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履行控輟保學責任,健全義務教育保障長效機制。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導各教育指導中心、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解決在招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實施及管理。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屬地鎮街教育指導中心。
(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在核準的招生計劃與招生范圍內根據統一安排進行招生。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全面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原則上面向屬地區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由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初核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
(三)人戶一致原則。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須一致的原則。“人戶一致”主要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提供的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權屬資料、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地址一致。
用于小學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該住宅單元需滿足無以往業主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一至六年級(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用于初中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該住宅單元需滿足無以往業主小孩在對口地段初中在讀七至九年級(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三、公辦學校招生
(一)招生對象。小學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已入讀小學并取得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當年小學招生范圍內。初中招生對象為符合入讀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已入讀初中并取得初中學籍的不在當年招生范圍內。
(二)招生信息發布。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通過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公布內容包括中小學招生報名地段(或劃片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咨詢電話等信息。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所屬鎮街的招生工作方案,并通過報紙、電視或官方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本鎮街招生方案或招生報名指引。
(三)報名資料準備。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準備好報名所需資料,提供原件核對和提交復印件給學校留檔。所需材料如下:
1.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需復印戶口簿首頁加本人頁面)。
2.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權屬資料、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其中提供房產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50%以上(含50%)份額。
適齡兒童的父母沒有房產(在廣州市范圍內沒有房產),使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申請入學的,房產權屬為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100%)共有。申請學生戶籍地址與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地址相同的,按“人戶一致”“免試就近入學”原則進行安排學位。
提供租賃房屋作為住址為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必須核查申請人是否有房產(適齡兒童屬增城區外廣州市內戶籍的,要求廣州市內無房產,適齡兒童屬增城區內戶籍的,要求申請入學鎮街內無房產)。各教育指導中心安排房產核查,申請人不需要提供房產查冊材料。已租賃給他人居住的房產,如果已使用申請入學的,原則上五年內不再為房產業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該房產學區的學位(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3.小學入學需要提交兒童預防接種證(按衛生健康部門要求進行查驗)。
4.初中入學需要提交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的學生基本情況表(由畢業學校登錄學籍管理系統打印)。
(四)招生地段。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區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地理狀況、交通狀況、學校規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學校招生地段。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3公里以內。劃分公辦初中招生范圍時,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在5公里以內。就近入學不等同于直線距離最近入學。招生地段劃定后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因本行政區域內公辦學校布局調整,改造、撤并、新增公辦學校,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無法完全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進行較大調整的,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參與,進行審慎論證,并原則上提前一年通過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報當地政府審定、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備,之后向社會公布;對公辦學校招生地段進行少量微調的,應做好征求意見、審慎論證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報區政府批準,并于當年4月5日前公告。公辦學校招生地段一經劃定,必須按劃定的地段進行招生。
(五)公辦小學報名及學位安排
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9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網上報名登記成功后,于5月20日至22日(根據報名時網上預約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學校初審通過后,將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審和確認,同時交區教育行政部門基礎教育科備案。公辦小學于6月9日前確定地段生錄取結果,6月19日前公辦小學將錄取結果通知家長,6月24日公辦小學新生注冊。
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
具有廣州市戶籍“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可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細則由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
增城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8月25日至8月26日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并提交報名資料,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六)公辦初中報名及學位安排
公辦初中由小學畢業學校統一報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報名。5月15日前各小學要做好小學畢業生資料的初審并交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各教育指導中心會同初中學校于6月9日前做好擬錄取學生的資料審核,確定錄取名單,并于6月16日前將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名單交區教育行政部門基礎教育科備案。公辦初中學校于6月26日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于7月9日組織新生注冊。
具有增城區戶籍且在戶籍地段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公辦小學統一報名,由屬地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讀公辦初中。
具有增城區戶籍且在戶籍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到戶籍地段內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5日至5月6日向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交報名資料,經戶籍所在地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對符合條件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者,可按該鎮街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學的辦法安排升學。
具有廣州市其他10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我區公辦小學就讀,需要繼續在我區升學的,提交報名資料,可由就讀公辦小學統一報名,經入學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符合申請條件后,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由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本鎮街入學辦法統籌安排學位。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小學畢業生,按戶籍所在地升學辦法升學。
凡在我區升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其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辦法由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基本要求
1.核定招生計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面向屬地所在區招生,其面向本區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直接核定。屬地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計劃先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初核;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數等情況,并結合區域內學位供求情況等研判,初步核定學校的跨區招生計劃后,報市教育局核準。各校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面向市內外區招生。
2.電腦派位錄取。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束后,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電腦派位結果并及時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時按要求向市電教館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符合直接錄取或經電腦派位,并在規定時間內注冊的學生,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
3.九年制學校和十二年制學校(小學、初中為同一辦學許可證或在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學校)初中招生時,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派位方式招收自愿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區教育行政部門在網上報名開始前做好學校招生計劃審核工作,并核準已由九年制學校、十二年制學校、小區配套的民辦學校等按本區規定錄取的學生。已核準錄取的,不能再報其他民辦學校,若要參與其他民辦學校的錄取,必須向確認錄取的學校提交放棄學位安排的書面申請。學校同意后將放棄書面申請書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4.補錄。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錄。民辦學校招生補錄時,應優先招錄本區的報讀學生,有剩余招生計劃再補錄其他區報讀學生。補錄名單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民辦小學招生
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8日至14日(9:00至21:30)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申請人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擬報名的民辦小學現場提出申請,民辦小學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6月2日至6月8日,申請人登錄報名系統填報志愿(系統開放時間:6月2日至6月7日9:00至21:30;6月8日9:00至16:00)。6月14日,民辦小學電腦派位。6月18日至6月20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民辦小學報名系統上進行錄取確認(系統開放時間:9:00至21:30),6月24日進行小學新生注冊。7月19日至7月23日,民辦小學進行第一次補錄;8月23日至8月28日,民辦小學進行第二次補錄。
小區配套的民辦小學起始年級原則上優先招收本小區住宅業主子女入學。經審核符合條件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報讀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電腦派位。小區配套民辦小學要求于5月7日前完成本小區住宅業主子女招生。
結合我區實際,民辦幼兒園、民辦中小學校為同一舉辦者或同一教育集團舉辦,且為同一法定代表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或工商營業執照(營利性)為準〕,可采用直升方式招生。民辦幼兒園畢業的適齡兒童可通過自愿報讀方式直升民辦小學(嚴禁擇優)。是否符合直升條件,由民辦中小學、民辦幼兒園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后由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小區配套民辦小學同時辦有符合同一舉辦者或同一教育集團舉辦,且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兒園的,優先招收本小區住宅業主子女入學后,仍有剩余學位的,才可以通過幼兒園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區住宅業主子女。幼兒園直升需符合至少近兩年在本園就讀,即至少以中班為起點入園(以幼兒園學籍或入園繳費憑證為準)。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幼兒園畢業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直接錄取;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幼兒園畢業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電腦派位。符合幼升小直升招生要求于5月22日前完成。具體報名流程詳見附件1-4。
(三)民辦初中招生
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初中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23日至5月3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系統開放時間:9:00至21:30)。6月14日至6月18日網上填報志愿(系統開放時間: 6月14日至6月17日9:00至21:30;6月18日9:00至16:00)。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小學畢業生家庭,可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報讀人數小于招生計劃,實行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6月28日進行電腦派位錄取。7月3日至7月5日(系統開放時間:9:00至21:30),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民辦初中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7月9日,民辦初中新生注冊。7月19日至7月23日,民辦初中進行第1次補錄;8月23日至8月28日,民辦初中進行第2次補錄。
屬于九年制或十二年制的民辦初中招生時,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派位方式招收自愿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學校按直升方式招收自愿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報讀人數小于學校招生計劃,實行直接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公開招生。符合直升條件的報讀人數大于招生計劃,通過電腦派位錄取。小升初直升要求小學畢業生近三年(即四至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具體以廣州市學籍信息為準。從2021年起設置近三年過渡期,其中2021年不設定近三年連續在本校就讀的條件;2022年小學畢業生要求滿足近一學年(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2023年小學畢業生要求滿足近兩學年(即五至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2024年起,小學畢業生要求滿足近三年(即四至六年級)連續在本校就讀。由學校提供直升的學生名冊以及放棄直升的學生名冊(須附上家長簽名的自愿直升或放棄直升確認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和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方可直升。
屬于小區配套的九年制或十二年制民辦初中完成自愿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后,招生計劃有剩余的,原則上優先招收本小區的住宅業主子女入學,如果報讀的小區住宅業主子女(非直升)人數小于剩余學位數,實行直接錄取。如果報讀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則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對外公開招生。
九年制或十二年制民辦初中于5月22日前完成本校直升招生,小區配套民辦初中于5月22日完成本小區住宅業主子女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對外公開招生。具體報名流程詳見附件1-4。
五、照顧性兒童少年入學
(一)政策性照顧學生入學。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審核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擴大政策性照顧學生的范圍和條件。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5日至5月9日到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報名并提交資料。經教育指導中心按規定核實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顧學生,由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政策性照顧學生的具體條件見附件1-1。
(二)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入學。符合《關于做好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增穗教領辦〔2020〕1號)文件規定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5月5日至5月9日到教育指導中心報名并提交資料。經過鎮街教育指導中心按規定核實并公示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由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三)延緩入學和殘疾兒童入學。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鎮街教育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時,應即入學。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要積極做好福利機構供養的孤殘兒童入學工作,努力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
(四)軍人子女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軍區政治部關于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干〔2013〕138號)的規定落實軍人子女入學。根據上級部門文件的規定落實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學。
六、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
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把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義務教育范疇,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保障來穗人員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可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確需在增城區就讀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照《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的規定,通過積分制方式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做好統籌規劃,組織有關人員切實做好生源的調查摸底工作,核實本地區小學適齡兒童入學人數和小學畢業生升學人數,在摸查測算的基礎上提出當年鎮街內公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報區政府審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后,正式下達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由區政府批準并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無效,對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區教育行政部門不予辦理學籍。
(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特殊個案入學工作。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妥善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因特殊情況,本鎮街內無法解決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主動與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科室協商解決;對于一些跨行政區域難以界定的個案,相關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提出解決建議,報區教育行政部門核準。
(三)落實學生編班和學籍管理工作。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后,學校應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并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需于當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八、違規招生行為及其處理
各學校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政策精神,規范招生行為,不得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選拔招生,不得增加學生的負擔。嚴禁學校或學校借助機構等對報讀的學生、家長組織任何形式的測評和調研,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
各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密切關注轄區內學校的招生情況,及時查處、糾正義務教育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各義務教育學校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招生文件精神開展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
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違規行為,無論單位或個人,均按照《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及處理措施》(見附件1-2)內容嚴肅處理。各學校要切實按照“陽光招生、廉潔招生”原則,對招生各個環節必須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
九、其他
本方案由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1.廣州市義務教育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
1-2.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及處理措施
1-3.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4.增城區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工作流程
1-5.2023學年增城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表
1-6.2023學年增城區公辦初中招生計劃表
1-7.2023學年增城區民辦學校招生計劃表
附件1-1
廣州市義務教育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
序號 | 類別 | 對 象 |
1 | 優撫群體類 |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及現役軍人的適齡子女 |
2 | 在穗消防部門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員的適齡子女 | |
3 | 合法領養或家庭寄養的孤兒 | |
4 | 父母均長期患重病或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 | |
5 | 特殊行業類 | 父母均為從事地質勘探等長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 |
6 | 殯葬工人的適齡子女 | |
7 | 從事承擔政府環衛作業工作服務連續兩年及以上的環衛臨時工適齡子女 | |
8 | 進藏干部職工子女 | |
9 | 人才類 | 按規定引進的博士、博士后、外國專家的適齡子女 |
10 | 來穗工作的留學人員的適齡子女 | |
11 | 高層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 |
12 | “優粵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 |
13 | 廣州市人才綠卡持有人隨遷子女 | |
14 | 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子女 | |
15 | 境外群體類 | 海外華僑華人子女 |
16 | 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員隨遷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證人本人) | |
17 | 臺胞子女 | |
18 | 有突出貢獻的港、澳人士的適齡子女 | |
19 | 駐穗領事館等外交人員的適齡子女 |
備注:
1.政策性照顧學生是指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經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顧學生,由該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到公辦學校(含政府在民辦學校購買的學位)就讀。
2.其他特殊情況由區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確定。
3.因上級政策調整等導致政策性照顧學生對象發生變化時,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補充發文。
附件1-2
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及處理措施
序號 | 違規行為 | 處理措施 |
1 | 采取考試、面試、人機對話等方式選拔學生 | 1.對學校及其校長、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2.學校及其校長、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列入各級各系統評優評先范疇; 3.公辦學校違規的(含其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發生違規行為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對校長、相關責任人追究處理; 4.民辦學校違規的,與年檢結果掛鉤,次年減少30%—50%的招生計劃或者暫停招生,并建議解聘校長。 |
2 | 不按核準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招生計劃進行招生 | |
3 | 借助社會團體、培訓機構等組織通過考試、競賽、培訓、測試排名、夏(冬)令營、研學活動等形式選拔學生 | 1.對學校及其校長、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2.學校及其校長、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列入各級各系統評優評先范疇; 3.公辦學校(含其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發生違規行為的)違規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對校長、相關責任人追究處理; 4.民辦學校違規的,與年檢結果掛鉤,次年減少30%—50%的招生計劃。 |
4 | 參與社會團體、培訓機構等組織舉辦的與升學相關的講座、宣傳等活動,或為其提供場地 | |
5 | 民辦中小學提前組織面向幼兒園大班幼兒、小學畢業生的招生宣講,或變相遴選學生 | |
6 | 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進行招生 | |
7 | 發布虛假的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 | 1.對學校及其校長、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2.學校及其校長、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列入各級各系統評優評先范疇; 3.民辦學校違規的,與年檢結果掛鉤,次年減少10%—30%的招生計劃。 |
8 | 幼兒園向小學、小學向初中推薦生源或提供學生信息 | |
9 | 以重點班、快慢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各種名義進行招生 | |
10 | 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等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 | |
11 | 為社會團體、培訓機構等組織舉辦任何學科競賽、綜合能力競賽和考級等活動提供場地 | |
12 | 未經批準組織學生參加包括“奧賽”在內的各種學科競賽、綜合能力測試、讀書讀報評獎和考級等競賽活動 | |
13 | 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 | |
14 | 公辦學校拒絕接收本服務區應接收的學生,或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 | 對學校及其校長、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
15 | 利用等級學校進行招生宣傳 | |
16 | 其他干擾招生工作秩序、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行為 | 視情節嚴重程度參照上述處理措施進行處理。 |
附件1-3
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日期 | 工作內容 | 負責部門 | |
小學 | 4.28 | 公布區招生工作細則(含公辦、民辦學校總招生計劃)。 | 基教科、職教科 |
5.5-5.9 | 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政策性照顧學生和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到教育指導中心報名并提交資料。 | 基教科、各教育指導中心、公辦小學 | |
5.8-5.14 | 民辦小學招生網上采集報名信息。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小學 | |
5.20-5.22 | 公辦小學審核資料。 | 基教科、各教育指導中心、公辦小學 | |
5.22前 | 小區配套民辦小學、幼升小直升民辦小學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組織電腦派位,公布電腦派位結果。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小學 | |
6.2-6.8 | 民辦小學招生網上填報志愿。 | 各教育指導中心、民辦小學 | |
6.9前 | 公辦小學確定地段生錄取結果。 | 各教育指導中心、公辦學校 | |
6.14 | 民辦小學電腦派位,公布電腦派位結果。 | 基教科、職教科、參與電腦派位的學校 | |
6.19前 | 公辦小學將錄取結果通知家長。 | 各教育指導中心、公辦小學 | |
6.18-6.20 |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民辦小學報名系統上進行錄取確認。 | 民辦小學 | |
6.24 | 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新生注冊。 | 各教育指導中心、公民辦小學 | |
7.19-7.23 | 民辦小學進行第一次補錄。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小學 | |
8.23-8.28 | 民辦小學進行第二次補錄。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小學 | |
8.25-8.26 |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戶籍適齡兒童,按規定遞交補報名申請。 | 基教科、各教育指導中心、公辦小學 |
日期 | 工作內容 | 負責部門 | |
初中 | 5.5-5.6 | 辦理跨區生、外地返鄉生(增城區戶籍生)及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的審核手續。 | 各教育指導中心 |
5.15前 | 父母及各小學要做好申請入讀公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資料并交屬地教育指導中心。 | 各教育指導中心 | |
5.22前 | 完成九年制、十二年制民辦初中直升招生,小區配套民辦初中招生。 | 基教科、職教科、各教育指導中心、民辦學校 | |
5.23-5.30 | 民辦初中招生網上采集報名信息。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學校 | |
6.9 | 區教育行政部門完成公辦初中電腦派位志愿填報、對口直升資料等核對工作并確定錄取名單。 | 基教科、各教育指導中心 | |
6.16前 | 各教育指導中心將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名單交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 基教科、各教育指導中心 | |
6.14-6.18 | 民辦初中招生網上填報志愿。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學校 | |
6.26 | 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當天將錄取結果通知學生及其家長。 | 基教科、各教育指導中心 | |
6.28 | 民辦初中電腦派位。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學校 | |
7.3-7.5 | 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民辦初中報名系統上進行錄取確認。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學校 | |
7.9 | 公辦初中、民辦初中新生注冊。 | 公、民辦學校 | |
7.19-7.23 | 民辦初中進行第一次補錄。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學校 | |
8.23-8.28 | 民辦初中進行第二次補錄。 | 基教科、職教科、民辦學校 |
附件1-4
增城區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工作流程
一、民辦小學
(一)小區配套民辦小學招生和幼升小直升招生(5月22日前)
小區配套民辦小學招生和民辦幼兒園、民辦中小學為同一舉辦者或同一教育集團舉辦,且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升小直升招生,要求5月1日前做好預報名登記和資格初審工作,5月4日將名冊及相關資料送到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初審后提交至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小區配套民辦小學同時辦有符合同一舉辦者或同一教育集團舉辦,且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兒園的,優先招收本小區住宅業主子女入學后,仍有剩余學位的,才可以通過幼兒園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區住宅業主子女。如符合條件的學生人數小于招生計劃,由民辦小學直接錄取。如符合條件的學生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電腦派位隨機錄取。電腦派位結束后,通過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派位結果。學校及時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網上確認、信息采集和注冊等事項。錄取確認后,學生不能再報讀其他民辦學校。
(二)網上信息采集(5月8日至5月14日)
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下稱“招生報名系統”)——“民辦小學報名”,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所有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需完成學生網上信息采集。
(三)填報志愿(6月2日至6月8日)
適齡兒童可依其戶籍或居住證地址,選定其中一個區填報志愿。報名系統將根據民辦學校招生區域、學生有關信息(包括戶籍地址、居住證地址等信息)自動匹配符合條件的學校供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選擇報名,每生可填報1至2個平行志愿。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已參加小區配套小學、幼升小直升報名并確認錄取的,不需要填報志愿。
(四)電腦派位和錄取(6月14日)
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根據我區派位規則,派位系統隨機給報名的學生生成隨機號,每生擁有一次派位錄取機會。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邀請區人大、公證處、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科、學校代表、家長代表等到現場監督電腦派位過程。電腦派位結束后,通過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派位結果,學校及時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五)網上錄取確認(6月18日至6月20日)
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
(六)新生注冊(6月24日)
已在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的學生,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七)審核(7月7日前)
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小學新生報名系統注冊情況進行審核。
(八)補錄(7月19日至7月23日;8月23日至8月28日)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在規定時間進行補錄。第一次補錄時間為7月19日至7月23日。第二次補錄時間為8月23日至8月28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報名,并完成注冊手續。
二、民辦初中
(一)九年制、十二年制小升初直升、小區配套民辦學校小升初招生
5月6日至5月22日,九年制學校、十二年制學校組織本校小學部自愿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小區配套學校組織配套小區住宅業主子女(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報讀小區配套初中,開展直升預報名登記工作。民辦學校根據要求,于5月15日前將名冊及相關資料報送到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初審后提交至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參與直升或電腦派位。
如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小于或等于本校初中招生計劃,由學校直接錄取;如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電腦派位。派位結束后,通過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派位結果。學校將錄取結果及時通知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通知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確認、信息采集和注冊等。錄取確認后,學生不能再報讀其他民辦學校。
九年制學校、十二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初中完成本校招生工作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公開對外招生。
(二)網上信息采集(5月23日至5月30日)
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初中的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州市招生報名系統——“民辦初中報名”,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信息,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所有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需完成學生網上信息采集。
(三)填報志愿(6月14日至6月18日)
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依其戶籍或居住證地址,填報1至2個平行志愿。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已被九年制學校、小區配套學校初中確認錄取的,不需要再填報志愿。
(四)電腦派位和錄取(6月28日)
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九年制學校、十二年制學校、小區配套民辦學校初中公布對外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
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九年制學校、十二年制學校、小區配套民辦學校初中公布對外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派位隨機錄取。區教育行政部門邀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處、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科、學校代表、家長代表等到現場監督電腦派位過程。電腦派位結束后,通過增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派位結果。學校及時通知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對派位結果進行確認。
(五)網上錄取確認(7月3日至7月5日)
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的適齡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錄取確認后,不能再報讀其他民辦學校。
(六)新生注冊(7月9日)
已在報名系統進行錄取確認以及通過審核符合直升條件的學生,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七)審核(7月14日前)
增城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初中新生報名系統注冊情況進行審核。
(八)補錄(7月19日至7月23日;8月23日至8月28日)
還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可在規定時間進行補錄。第一次補錄時間為7月19至7月23日。第二次補錄時間為8月23至8月28日,適齡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自行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報名,并完成注冊手續。
附件1-5
2023學年增城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表
鎮街 | 學校名稱 | 一年級招生 計劃人數 | 備注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中心小學(濱江校區) | 54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第一小學 | 18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第二小學 | 36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第三小學 | 9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大鵬小學 | 36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富鵬小學 | 27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掛綠小學 | 36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夏街小學 | 88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城豐小學 | 9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廖村小學 | 9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掛綠實驗學校 | 18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第三中學 | 27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江小學 | 36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實驗小學 | 54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增城中學附屬小學 | 540 | |
荔湖 | 廣州市增城區荔湖小學 | 270 | |
荔湖 | 廣州市增城區清燕小學 | 360 | |
荔湖 | 廣州市增城區荔湖街第一小學 | 90 | |
荔湖 | 廣州市執信中學增城實驗學校 | 450 | |
荔湖 | 中建星旅翰鴻雅苑代建小學(暫命名) | 315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增江小學 | 450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中心小學 | 225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第一小學 | 225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第二小學 | 135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東湖小學 | 450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四豐小學 | 45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中心小學初溪分教點 | 45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第一小學白湖分教點 | 45 | |
增江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增江實驗小學 | 90 | |
增江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增江學校 | 90 |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奧體學校 | 90 | 體校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甘泉小學 | 54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第二小學 | 270 | |
鎮街 | 學校名稱 | 一年級招生 計劃人數 | 備注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群星小學 | 18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群星小學白江分教點 | 135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群星小學新何分教點 | 135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南安小學 | 225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新墩小學 | 18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西洲小學 | 18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西洲小學東洲分教點 | 9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唐溪小學 | 9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白石小學 | 9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瑤田小學 | 36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大敦小學 | 27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久裕小學 | 27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沙埔小學 | 36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天倫學校 | 225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合生育才學校 | 27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第三小學 | 27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鶴泉小學 | 54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水電二局學校 | 18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新塘學校 | 315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泉小學(新塘片) | 360 | |
新塘 | 華潤置地公園上城項目代建小學(暫命名) | 270 | |
新塘 | 萬科金茂四季小區項目代建小學(暫命名) | 36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中心小學 | 27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第一小學 | 22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鄭田小學 | 4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塘頭小學 | 4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崗貝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元洲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碧江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碧江小學凰埔分教點 | 4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岳埔小學 | 13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石廈小學 | 18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麻車小學 | 45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石湖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翠湖小學 | 36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泉湖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新城小學 | 27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三江小學 | 360 | |
鎮街 | 學校名稱 | 一年級招生 計劃人數 | 備注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星光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橋頭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橋頭小學崗尾分教點 | 4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舊山嚇小學 | 4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沙頭小學 | 9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沙頭小學田塘分教點 | 4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沙頭小學溪頭分教點 | 45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江龍學校 | 180 | |
石灘、荔湖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 | 256 | |
仙村 | 廣州市增城區仙村鎮中心小學 | 630 | |
仙村 | 廣州市增城區仙村鎮第二小學 | 180 | |
仙村 | 廣州市增城區仙村鎮第二小學十字滘分教點 | 45 | |
仙村 | 廣州市增城區仙村鎮沙頭小學 | 90 | |
仙村 | 廣州市增城區仙村鎮基崗小學 | 45 | |
仙村 | 廣州市增城區仙村鎮岳湖小學 | 90 | |
仙村 | 廣州市增城區仙村鎮藍山小學 | 45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街中心小學 | 27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街第一小學 | 225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街第二小學 | 405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街長崗小學 | 18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街長崗小學崗豐分教點 | 18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街天譽小學 | 27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南香山小學 | 36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鳳凰實驗小學 | 54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廣附實驗小學 | 18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新泉小學(永寧片) | 90 | |
永寧 | 新世界星輝代建小學(暫命名) | 135 | |
永寧 | 譽山國際代建學校(暫命名) | 360 | |
永寧 | 荔湖城代建學校(暫命名) | 180 | |
寧西 | 廣州市增城區寧西街鎮泰學校 | 405 | |
寧西 | 廣州市增城區寧西街九如小學 | 180 | |
寧西 | 廣州市增城區寧西街九如小學章陂分教點 | 90 | |
寧西 | 廣州市增城區寧西街九如小學碧水分教點 | 45 | |
寧西 | 廣州市增城開發區第二小學 | 135 | |
寧西 | 廣州市增城開發區第一小學 | 360 | |
寧西 | 廣州市增城開發區小學 | 315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南崗小學 | 90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橫塱小學 | 135 | |
鎮街 | 學校名稱 | 一年級招生 計劃人數 | 備注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中心小學 | 450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龍崗小學 | 135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山田小學 | 135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西福小學 | 270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第二小學 | 180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街鳳秀小學 | 270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暨南大學附屬崇德小學 | 180 | |
朱村 | 朱村大道西保利代建學校(暫命名) | 225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朱村實驗小學 | 18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中心小學 | 22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中心小學大田分教點 | 9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山美劉慶祺學校 | 9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蓮塘小學 | 13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第二小學 | 9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第二小學九和分教點 | 9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第二小學烏石分教點 | 4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福和小學 | 18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福和希望小學 | 18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福和希望小學大安分教點 | 4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福和希望小學繼枚分教點 | 4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福和希望小學田美分教點 | 9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育才小學 | 4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福和第一小學 | 22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合益小學 | 4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五聯小學 | 13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五聯小學安良分教點 | 45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第三小學 | 9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第一小學 | 27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新實驗小學 | 135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麻冚小學 | 45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中心小學龍潭埔分教點 | 45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水圍小學 | 90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岳村小學 | 45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光明小學 | 90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中心小學 | 270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蘭溪小學 | 45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鎮畬族小學 | 5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中心小學 | 405 | |
鎮街 | 學校名稱 | 一年級招生 計劃人數 | 備注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黃洞分教點 | 45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第一小學 | 135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第二小學 | 180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高埔分教點 | 45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育英小學 | 45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高灘小學 | 180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七境小學 | 135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小樓鎮中心小學 | 135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小樓鎮廟潭小學 | 45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小樓鎮長嶺麥韻芳小學 | 45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小樓鎮臘圃小學 | 180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小樓鎮竹坑小學 | 45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小樓鎮沙崗小學 | 45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致明學校 | 20 | 特殊學校 |
附件1-6
2023學年增城區公辦初中招生計劃表
鎮街 | 學校名稱 | 七年級招生計劃人數 | 備注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華僑中學 | 50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第二中學 | 40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第三中學 | 60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荔景中學 | 50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掛綠實驗學校 | 400 | |
荔城 | 廣州市增城區增城中學(初中部) | 290 | 含資源共享40人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第二中學 | 850 | 含資源共享40人 |
增江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增江學校 | 350 | 含資源共享30人 |
增江 | 廣州市增城區奧體學校 | 100 | 體校 |
荔湖 | 廣州市執信中學增城實驗學校 | 440 | 含資源共享40人 |
荔湖 | 廣州市增城區增城中學(校本部) | 300 | |
新塘 | 廣大附中增城實驗中學 | 5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第二中學 | 3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第三中學 | 5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菊泉中學 | 3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大敦中學 | 2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沙埔中學 | 35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水電二局學校 | 1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天倫學校 | 2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新塘學校 | 200 | |
新塘 | 廣州市增城區合生育才學校 | 300 | |
石灘 | 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 | 840 | 含資源共享40人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港僑中學 | 300 | |
石灘 |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三江第一中學 | 600 | |
石灘、荔湖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 | 350 | 含資源共享80人 |
仙村 | 仙村中學(上海交大教育集團廣州市增城區實驗中學) | 650 | 含資源共享40人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街永新中學 | 70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應元學校 | 320 | |
永寧 | 廣州市增城區永寧中學 | 500 | |
永寧 | 荔湖城代建學校(暫命名) | 400 | |
朱村 | 廣州市增城區朱村中學 | 550 | 含資源共享40人 |
鎮街 | 學校名稱 | 七年級招生計劃人數 | 備注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福和中學 | 650 | |
中新 | 廣州市增城區中新中學 | 500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小樓中學 | 450 | |
正果 | 廣州市增城區正果中學 | 400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第二中學 | 400 | |
派潭 | 廣州市增城區派潭鎮第三中學 | 400 | |
小樓 | 廣州市增城區致明學校 | 23 | 特殊學校 |
附件1-7
2023學年增城區民辦學校招生計劃表
序號 | 學校名稱 | 小學計劃招生 | 初中計劃招生 | ||
班數 | 人數 | 班數 | 人數 | ||
1 | 廣州市增城區英才學校 | 8 | 342 | 4 | 190 |
2 | 廣州市增城區英華學校 | 0 | 0 | 7 | 345 |
3 | 廣州市增城區東園學校 | 3 | 114 | 2 | 67 |
4 | 廣州市增城區天恩雙語學校(增江) | 6 | 257 | 0 | 0 |
5 | 廣州市增城區新誠小學 | 2 | 58 | 0 | 0 |
6 | 廣州市增城區鳳凰城中英文學校 | 10 | 417 | 6 | 274 |
7 | 廣州市增城區荔湖城外國語學校 | 4 | 150 | 4 | 200 |
8 | 廣州市增城區春暉學校 | 3 | 95 | 2 | 80 |
9 | 廣州市增城區萬博實驗學校 | 4 | 172 | 0 | 0 |
10 | 廣州市增城區華大彥宏學校 | 5 | 188 | 5 | 242 |
11 | 廣州市增城區華商外語實驗學校 | 3 | 130 | 4 | 181 |
12 | 廣州市增城區新康小學 | 3 | 110 | 0 | 0 |
13 | 廣州市增城區新塘匯美天恩中英文學校 | 2 | 72 | 0 | 0 |
14 | 廣州市增城區新蕾學校 | 6 | 238 | 2 | 86 |
15 | 廣州市增城區官湖學校 | 7 | 310 | 3 | 113 |
16 | 廣州市增城區五星學校 | 4 | 150 | 2 | 90 |
17 | 廣州市增城區海倫堡學校 | 3 | 132 | 2 | 80 |
18 | 廣州市增城區新雅新世界實驗學校 | 5 | 206 | 1 | 48 |
19 | 廣州市增城區新星學校 | 8 | 321 | 4 | 181 |
20 | 廣州市增城區香江學校 | 12 | 520 | 3 | 133 |
21 | 廣州市香江中學 | 0 | 0 | 6 | 257 |
22 | 廣州市增城區斐特思學校 | 2 | 48 | 2 | 48 |
23 | 廣州市增城區東江外語實驗學校 | 5 | 205 | 6 | 285 |
24 | 廣州市增城區暨實學校 | 4 | 180 | 8 | 371 |
25 | 廣州市增城區雨露實驗學校 | 6 | 255 | 3 | 135 |
26 | 廣州市增城區新暉學校 | 6 | 246 | 0 | 0 |
27 | 廣州市增城區橫嶺學校 | 4 | 145 | 1 | 47 |
28 | 廣州市增城區碧桂園學校 | 5 | 217 | 3 | 144 |
29 | 廣州市黃廣附屬學校 | 9 | 378 | 7 | 328 |
30 | 廣州市增城區天恩雙語學校(第二校區.石灘) | 9 | 404 | 0 | 0 |
31 | 廣州市增城區廣中實驗中學 | 0 | 0 | 5 | 201 |
32 | 廣州理工實驗學校 | 7 | 300 | 7 | 333 |
33 | 廣州市增城區偉才學校 | 3 | 128 | 0 | 0 |
附件2
2023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等八所學校初中招生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政策的精神,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讓教育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我區群眾,現制定2023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增江學校、執信中學增城實驗學校、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增城中學初中部、增城二中、朱村中學、仙村中學(上海交大教育集團廣州市增城區實驗中學)八所學校(以下簡稱“八校”)初中招生方案。
二、招生方式
八校的招生方式有兩種,分別是:就近入學和資源共享。
(一)就近入學
根據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和人戶一致原則,鎮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八校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位安排。
(二)資源共享
八校初中將面向全區學生資源共享招生,八校資源共享招生計劃數見附件2-1,使更多的學生都有入讀增城優質學校的機會,讓優質教育資源惠及更多學生。
三、招生對象
(一)就近入學對象
根據《2023年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對應鎮街招生工作方案及《2023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招生方案》(見附件2-4)的規定,符合八校入學條件的學生。
(二)資源共享對象
具有增城區戶籍和學籍小學應屆畢業生,但戶籍地屬于八校學區地段(見附件2-2)的學生不在戶籍地對口學校的資源共享對象范圍內(例如:朱村戶籍的畢業生不在朱村中學的資源共享對象范圍內,但可以申請其他七校的資源共享學位)。
四、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堅持自愿報名原則;
(三)堅持免試入學原則。
五、組織機構
在區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以上八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六、報名和錄取流程
(一)就近入學報名和錄取
八校的就近入學報名和錄取按照《2023年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2023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招生方案》及所屬鎮街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規定的流程進行報名和錄取。
(二)資源共享報名和錄取
5月4日至5月5日,符合以上八所學校報名條件且有意愿報讀八校的學生,可向其畢業小學提交入學申請表(見附件2-3)、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兩份,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個符合條件的學生只能在八所學校中選擇一所進行報名。
5月15日前,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招生人員審核報名學生提供的材料并公示報名審核通過名單,公示時間為3天。
5月19日,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采取電腦派位方式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未被八校錄取的學生按原方式報讀相應的公辦初中。錄取結束后,剩余學位不再另行組織補錄。
七、工作要求
(一)按照廣州市的統一要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和相關信息,并加大對政策的解讀和宣傳力度。各學校要積極引導家長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選擇正確的入學途徑,如實申報入學材料,對偽造材料等情況應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各相關部門將嚴格審核,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二)八校應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嚴格落實廉政招生和規范招生要求,確保招生過程的各個環節公開透明。嚴禁掐尖、擇優。任何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人機對話、拓展活動、冬夏令營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任何第三方組織聯合招生。
(三)各單位要嚴格執行相關招生政策。若任何學校或個人存在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八、其他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增城區教育局。
附件:2-1.八校2023年義務教育初中階段資源共享招生計劃
2-2.八校義務教育招生地段
2-3.八校資源共享入學申請表
2-4.2023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招生方案
附件2-1
八校2023年義務教育初中階段資源共享招生計劃
學校名稱 | 資源共享(單位:人)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 | 80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增江學校 | 30 |
執信中學增城實驗學校 | 40 |
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 | 40 |
增城中學初中部 | 40 |
增城二中 | 40 |
朱村中學 | 40 |
仙村中學(上海交大教育集團廣州市增城區實驗中學) | 40 |
附件2-2
八校義務教育招生地段
學校名稱 | 招生地段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 (初中部) | 華師附中增城學校初中學區四至:北至廣汕路以南(增城大道單號1號至113號)、南至南環路(規劃路,中部南環路以北、東側仙塘一路豬氹巷與南北大道交界處、西側綠湖南路以北與北三環高速交界)、東至增江河西岸(景觀大道1號起至景觀南路→沿江路、增江防汛公路→仙塘一路豬氹巷)、西至北三環與荔新公路交界處的東南面。招生地段包括:荔湖街羅崗村、羅崗安置區南區、羅崗安置區北區、石灘鎮鄭田村、石灘鎮基崗村、石灘鎮塘頭村、石灘鎮仙塘村、石灘鎮橫嶺村、華僑城云尚、碧桂園豪園、碧桂園水岸花園、華僑城湖岸、合景臻湖譽園、保利壹號公館、珠江博悅庭、長沙正榮、合景臻尚溋府、荔湖·珠江投資、保利壹號公館東側、荔湖科技小鎮片區、綠湖國際、碧桂園星禧、嘉御豪庭、港龍皇朝龍灣壹號、碧桂園華南設計總部、市政集團總部、歐亞公館、麗江國際、江畔豪庭、錦繡半山、光明村安置區、五一村安置區、太平村安置區、明星村安置區等四至范圍內的荔湖街和石灘鎮住宅小區和村居 |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增江學校 | 增江街塔山大道957號 |
執信中學增城實驗學校 | 東至增城大道單號115號、雙號44號,西至增城大道單號517號、雙號360號,北至三聯村蛇頭嶺,南至舊崗尾村。招生地段包括:逸翠莊園、薔薇國際、金馬香頌居、尚東紫御、華潤置地潤悅、保利大國璟、創基天峰、榮陽鋁業舊改地塊、景新花園、荔城花園、碧桂園嶺秀苑、三聯村等 |
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 | 石灘鎮石灘學區片 |
增城中學 (初中部) | 大井頭;掛綠東、西;掛綠街;掛綠路單號1-21號;掛綠路雙號;光明路雙號28—56號;光明西路雙號2—20號;和平路單號、和西;繼梅路;江陵里;蓮花路單號1-3號、雙號2號;蓮園路單號25-63號、雙號24-34號;蓮園新村蓮園路住宅區;前進路單號1—37號;泰富廣場;文化路;西城路單號1-23號;西角巷西角里東、西巷、青云里;西園路;西園路東1-4巷;西園路西一、二、三巷;新橋路單號9號起;中山路北二、三巷;中山路單號37-115號;中山路雙號46-104 |
增城二中 | 增江街轄區范圍 |
朱村中學 | 朱村街轄區范圍 |
仙村中學(上海交大教育集團廣州市增城區實驗中學) | 仙村鎮轄區范圍 |
備注:戶籍地屬于八校學區地段的學生不能參加戶籍地對口學校的資源共享報名。
附件2-3
八校資源共享入學申請表
申請學校: | ||||||
申請人情況 | ||||||
學生姓名: | 身份證號: | |||||
出生日期:年月日 | 性別:□男□女 | 民族: | ||||
畢業小學: | 廣州市學籍號: | |||||
戶籍地址: | 樓盤/村: | |||||
居住地址: | 樓盤/村: | |||||
父母(監護人)情況 | ||||||
姓名 | 關系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
本人承諾所提供的資料及填報信息均真實有效,若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的,由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監護人(確認以上信息): | ||||||
申請人所在學校意見: 經辦人簽名:校長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4
2023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招生方案
為做好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招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圍
華師附中增城學校初中學區四至:北至廣汕路以南(增城大道單號1號至113號)、南至南環路(規劃路,中部南環路以北、東側仙塘一路豬氹巷與南北大道交界處、西側綠湖南路以北與北三環高速交界)、東至增江河西岸(景觀大道1號起至景觀南路→沿江路、增江防汛公路→仙塘一路豬氹巷)、西至北三環與荔新公路交界處的東南面。招生地段包括:荔湖街羅崗村、羅崗安置區南區、羅崗安置區北區、石灘鎮鄭田村、石灘鎮基崗村、石灘鎮塘頭村、石灘鎮仙塘村、石灘鎮橫嶺村、華僑城云尚、碧桂園豪園、碧桂園水岸花園、華僑城湖岸、合景臻湖譽園、保利壹號公館、珠江博悅庭、長沙正榮、合景臻尚溋府、荔湖·珠江投資、保利壹號公館東側、荔湖科技小鎮片區、綠湖國際、碧桂園星禧、嘉御豪庭、港龍皇朝龍灣壹號、碧桂園華南設計總部、市政集團總部、歐亞公館、麗江國際、江畔豪庭、錦繡半山、光明村安置區、五一村安置區、太平村安置區、明星村安置區等四至范圍內的荔湖街和石灘鎮住宅小區和村居。
二、招生方式
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入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按招生學位安排原則依序錄取,如遇某順序人數超剩余學位數,由電腦派位確定入讀名單。學位安排順序如下:
(一)居住地和戶籍地一致,戶籍和居住地均在學區地段范圍內的適齡兒童;
(二)在學區范圍內有房產,在非學區范圍內的荔湖街、石灘鎮居(村)委戶籍適齡兒童;
(三)戶籍在學區地段范圍的適齡兒童;
(四)政策性照顧學生(居住地在學區范圍);
(五)戶籍不在學區范圍內,房產在學區范圍內的增城區其他鎮街戶籍的適齡兒童;
(六)戶籍是增城區外廣州市內,房產在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
(七)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積分入學申請入圍的前提下,根據積分志愿按就近入學原則投檔安排)。
三、招生流程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在荔湖街和石灘鎮就讀的公辦小學畢業生由小學畢業學校統一報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石灘仙村教育指導中心或增江荔湖教育指導中心提出申請(詳見附件2-4-2),并提交入學申請材料(見附件2-4-1)。5月10日前各小學要做好小學畢業生資料的初審并交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在荔湖街和石灘鎮外小學或民辦小學畢業的學生,申請到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就讀初中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5日至5月6日向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申請(詳見附件2-4-2),并提交入學申請材料(見附件2-4-1)。
(二)資料審核:屬地教育指導中心會同區教育行政部門于5月16日前做好學生入學申請材料的初審和復審。石灘仙村教育指導中心和增江荔湖教育指導中心對入學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復審。
(三)確認名單:5 月17日,通過增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參加電腦派位學生名單,公示時間3 天。
(四)招生錄取:5 月23日,區教育局統一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名單。5 月25日(9:00至18:00),電腦派位錄取到的學生到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確認學位。未按時確認學位的學生,視為放棄該校學位。
(五)報到注冊:與區內其他公辦初中的報到注冊時間一致,在 7月9日進行報到注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審核細致。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具體信息采集工作,嚴格審核學生的信息,確保采集信息的準確。
(二)未報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和電腦派位未中簽的,按原方式申請入讀對口學校,或者自行選擇報讀民辦學校。
(三)各申請人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若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相關資格。
五、學位預警
鑒于報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的人數可能比較多,申請人應按照《2023年增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規定參加公辦初中或民辦初中的報名,以備電腦派位未中簽時適齡兒童被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或自行報讀民辦學校。
六、其他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增城區教育局。
附件:2-4-1.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申請材料
2-4-2.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申請表
附件2-4-1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申請材料
一、戶口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 、復印件兩份,復印件需復印戶口簿首頁加本人頁面)。
二、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權屬資料等。其中提供房產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50%以上(含50%)份額。適齡兒童的父母沒有房產(在廣州市范圍內沒有房產),使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申請入學的,房產權屬為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100%)共有。
用于初中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該住宅單元需滿足無以往業主小孩在對口地段初中在讀七至九年級(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三、申請表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填寫好《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階段就近入學申請表》(見附件2-4-2)與其他申請材料一并提交。
附件2-4-2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就近入學申請表
學生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畢業學校 | ||||
監護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學生戶籍地址 | ||||
實際居住地址 | ||||
聯系方式1 | 聯系方式2 | |||
房產情況 | 自購房()祖輩房產( )宅基地( )其他房產( ) 請在相應位置打“√”地址: | |||
本人為孩子在 2023年 5 月日辦理申請入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初中部,承諾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愿意承擔相關責任(含取消派發學位)。 監護人: | ||||
教育指導中心意見 |
附件3
2023年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招生方案
為做好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招生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圍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學區四至:東至增江河西岸(景觀大道→沿江路、增江防汛公路→橋安西路→鄭田村),南至廣惠高速橋底,西至站西大道東面(規劃路),北至愛民大道與惠民路交匯處(南面)、增城青少年宮南側、區行政中心。學區招生地段包括:保利壹號公館、珠江博悅庭、羅崗安置區南區、羅崗安置區北區,荔湖街羅崗村、荔湖科技小鎮片區、碧桂園豪園、碧桂園水岸花園、華僑城云尚、華僑城湖岸、合景臻湖-譽園、合景臻尚溋府、荔湖·珠江投資、長沙正榮、保利項目、石灘鎮鄭田村、石灘鎮塘頭村等四至范圍內的荔湖街和石灘鎮住宅小區和村居。
二、招生方式
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申請入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按招生學位安排原則依序錄取,如遇某順序人數超剩余學位數,由電腦派位確定入讀名單。學位安排順序如下:
(一)居住地和戶籍地一致,戶籍和居住地均在學區地段范圍內的適齡兒童;
(二)在學區范圍內有房產,在非學區范圍內的荔湖街、石灘鎮居(村)委戶籍適齡兒童;
(三)戶籍在學區地段范圍的適齡兒童;
(四)政策性照顧學生(居住地在學區范圍);
(五)戶籍不在學區范圍內,房產在學區范圍內的增城區其他鎮街戶籍的適齡兒童;
(六)戶籍是增城區外廣州市內,房產在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
(七)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在積分入學申請入圍的前提下,根據積分志愿按就近入學原則投檔安排)。
三、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符合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5日至9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
(二)資料審核:5月20日至22日(根據報名時網上預約的時間)到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進行資料審核(見附件3-1)。申請資料初審通過后,將符合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名單和資料交區教育局復審和確認。
(三)招生錄取:區教育局于5月31日前公布報名情況,如遇某順序人數超剩余學位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于6月7日統一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名單。電腦派位錄取到的學生于6月9日(9:00至18:00)到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確認學位。未按時確認學位的學生,視為放棄該校學位。
(四)報到注冊:與區內其他公辦小學的報到注冊時間一致,在6 月24日進行報到注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審核細致。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具體信息采集工作,嚴格審核學生的信息,確保采集信息的準確。
(二)未報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和電腦派位未中簽的適齡兒童,按照屬地鎮街招生工作方案統籌安排學位,適齡兒童家長也可自行報讀民辦學校。
(三)各申請人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若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相關資格。
五、學位預警
鑒于報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的人數可能比較多,申請人應做好充分思想準備,以備電腦派位未中簽時適齡兒童被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或自行報讀民辦學校。
六、其他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增城區教育局。
附件:3-1.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入學申請材料
3-2.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入學申請表
附件3-1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入學申請材料
一、戶口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兩份,復印件需復印戶口簿首頁加本人頁面)。
二、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權屬資料等。其中提供房產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擁有該房產50%以上(含50%)份額。適齡兒童的父母沒有房產(在廣州市范圍內沒有房產),使用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申請入學的,房產權屬為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100%)共有。
用于小學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該住宅單元需滿足無以往業主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一至六年級(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三、申請表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填寫好《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入學申請表》(見附件3-2)與其他申請材料一并提交。
附件3-2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入學申請表
學生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監護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學生戶籍地址 | ||||
實際居住地址 | ||||
聯系方式1 | 聯系方式2 | |||
房產情況 | 自購房()祖輩房產( )宅基地( )其他房產( ) 請在相應位置打“√”地址: | |||
本人為孩子在 2023年5月日辦理申請入讀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增城學校小學部,承諾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愿意承擔相關責任(含取消派發學位)。 監護人: | ||||
鎮街教育 指導中心 意見 |
附件4
2023年增城區新泉小學招生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文件、政策精神,更好地解決東部樞紐核心區域范圍內適齡兒童入學問題,讓教育發展成果更公平更好地惠及東部樞紐核心區域群眾,現制定增城區新泉小學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由新塘鎮、永寧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實施、管理及政策解釋工作。
(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
(三)人戶一致原則。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須一致的原則。“人戶一致”主要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提供的實際居住有效文書資料(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及發票、宅基地使用證、集資房權屬資料、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地址一致。
用于小學入學登記的實際居住地有效文書資料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該住宅單元需滿足無以往業主的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一至六年級(同一家庭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的除外)。
二、招生范圍與招生計劃
鎮街 | 招生范圍 | 招生計劃 | 備注 |
新塘 | 新圍安置區、瑤田村、上邵村、官湖村、順欣花園、順欣廣場、時代風華、時代鼎茂府、豐盛星苑、亞太新城富陽苑、富群苑、美業閣、美景閣、富雅都市華庭、體育花園、怡苑、富雅名居、景新豪苑、新匯時光小區、時尚廣場、星啟花園、遠洋繁花苑、匯美居委發達嶺(瑤田村戶籍)、金都大道、匯景北路、豐華東路、興業北路、太康路、集惠街、聚龍路、集英路、大唐街、昆侖街、拓展街、嶺南街、匯通路、集賢路、環城路南側地塊、新新公路以東新塘范圍規劃居住用地、樞紐范圍內新新公路東側環城路南側牛牯橋規劃用地 | 360 | 該校在新塘鎮與瑤田小學實行多校劃片。 |
永寧 | 東凌廣場、保利天際、廣匯尊府、臻薈華庭 | 90 | 若申請學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未能入讀該學校的適齡兒童按原方式申請入讀永寧街其他公辦學校或自行報讀民辦學校。在該校畢業的永寧片區適齡兒童,回永寧街申請公辦初中學位。 |
三、招生對象
招生范圍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四、報名辦法及學位安排順序
(一)廣州市內戶籍適齡兒童:分別按照新塘鎮、永寧街2023年小學招生報名辦法進行(具體見新塘鎮、永寧街招生工作方案)。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學位辦法根據《增城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辦理。
五、其他
本方案有效期1年,最終解釋權歸廣州市增城區教育局所有。
附件5
2023年增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序號 | 鎮街 | 咨詢電話 | 地址 | 指導中心名稱 |
1 | 荔城街 | 82752089 | 荔城街崗前路6號 | 荔城教育指導中心 |
2 | 荔湖街 | 82719577 | 增江街增江大道南200號 | 增江荔湖教育指導中心 |
3 | 增江街 | 82719577 | 增江街增江大道南200號 | |
4 | 朱村街 | 32952626 | 朱村街文明路66號 | 朱村中新教育指導中心 |
5 | 中新鎮 | 82868880 | 朱村街文明路66號 | |
6 | 永寧街 | 82979938 | 永寧街荔園中路46號 | 永寧寧西教育指導中心 |
7 | 寧西街 | 82979938 | 永寧街荔園中路46號 | |
8 | 新塘鎮 | 82764325 | 新塘鎮新塘大道中66號 | 新塘教育指導中心 |
9 | 石灘鎮 | 82926912 | 石灘鎮紅荔中路78號 | 石灘仙村教育指導中心 |
10 | 仙村鎮 | 82993002 | 石灘鎮紅荔中路78號 | |
11 | 派潭鎮 | 82822012 | 派潭鎮文政路93號 | 北片區教育指導中心 |
12 | 正果鎮 | 82811017 | 正果鎮正寧街44號 | |
13 | 小樓鎮 | 82848944 | 小樓鎮泰安路6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