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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馬尾區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細則
馬尾區教育局格子2024-11-2
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榕教規〔2024〕6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招生行為,確保我區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穩妥有序地進行,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我區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認真落實“國務院領導、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我區幼兒園的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指導、管理和監督。市直部門辦園、部分跟轄區聯辦園的派位招生工作,納入轄區統籌。
(二)適齡優先原則。幼兒園招生要優先滿足3-6歲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2024年秋季,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三)相對就近原則。區教育局應根據本轄區相關幼兒園的分布情況,合理劃定招生服務片區,優先滿足在幼兒園招生服務片區范圍內戶籍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
(四)免試入園原則。幼兒園對入園幼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對幼兒進行或變相進行測試;鼓勵接收具有適應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入園。
(五)公開透明原則。區教育局完善招生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轄區內幼兒園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方式
(一)轄區內公辦性質幼兒園招生實行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各公辦性質幼兒園將計劃招生數70%的學額采取家長報名、電腦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學位由區教育局組織幼兒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應優先招收省教育廳、福州市委市政府和馬尾區委區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政策照顧對象(在本區居住生活的烈士子女和見義勇為人員子女、駐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本區戶籍應征入伍人員子女、消防救援隊伍在職人員子女、在本區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和來閩創業留學人員子女、經認定的總部企業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子女、在閩臺胞人員子女等),自主招生名單報送區教育局備案。
(二)根據就近入園的原則和本區學前教育資源實際情況,區內各公辦性質幼兒園派位招生服務片區為該園所在的鎮(街)轄區范圍:馬尾鎮片區和羅星街道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派位招生對象,是本鎮(街)戶籍的適齡幼兒;亭江鎮和瑯岐鎮片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派位招生對象,是本鎮戶籍的適齡幼兒或本鎮戶籍居民所生育的外籍適齡幼兒。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自主招收適齡幼兒。
(三)2024年五城區統一參與招生工作信息化改革,啟用“榕教之窗”系統作為幼兒園招生系統,采取網上報名預約、線下審核材料方式進行招生。區教育局在“榕教之窗”網站(閩政通APP、e福州APP)提供轄區內批準招生的幼兒園進行網上預約登記服務,并在“榕教之窗”系統實施參加招生改革試點園隨機派位工作。家長可參照《福州市五城區幼兒園招生預約家長操作指南》(附件4)進行網上報名預約。家長網上報名預約是否成功,都必須到幼兒園現場審核材料或現場報名,因此家長只要在園所規定報名的時間內到幼兒園線下報名和審核材料即可。
三、工作要求
(一)招生管理
1.各幼兒園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規范、有序。招生班級數不得超過審批范圍,嚴禁超大園額、超大班額招生。
2.派位滿員的公辦性質幼兒園于7月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派位未滿的公辦性質幼兒園于7月15日前完成二次招生工作;民辦幼兒園于7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二)主動公開
1.區教育局于6月7日在馬尾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本區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信息。
2.各幼兒園依據區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園所實際制定招生公告(簡章)和二次招生公告(簡章),包括報名流程、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本園招生咨詢電話等。招生公告(簡章)于6月14日前報教育主管部門核準,6月15日通過“榕教之窗”網站(閩政通APP、e福州APP)和幼兒園門口醒目位置張貼招生公告等形式發布招生信息,接受家長咨詢。
3.公辦性質幼兒園選派2位家長代表于7月5日電腦派位當天,到區教育局指定的地點現場觀摩電腦派位,派位結果在觀摩現場打印后簽字并加蓋公章,由各幼兒園帶回并公示。
(三)招生程序
1. 6月15日9:00至6月28日18:00,家長通過“榕教之窗”網站(閩政通APP、e福州APP)進行網絡預約報名。
2.6月29日至7月1日,幼兒園線下報名和審核材料。各公辦性質幼兒園接收并初步審核家長派位報名材料,相關資料錄入福州市公辦園派位招生系統。
3.7月4日,各公辦性質幼兒園通過LED屏幕播放等方式向家長公示符合派位報名條件的幼兒名單及相關信息。
4.7月5日,五城區公辦性質幼兒園同步進行電腦派位。
5.7月6日9:00起向家長開放剩余學位查詢功能。派位未滿的公辦性質幼兒園開始二次招生工作,剩余學額應優先考慮長幼隨學,為多孩家庭提供便利服務。
6.民辦幼兒園在規定期限范圍內完成報名、材料審核及錄取名單公布等各項招生工作,各環節具體時間自行確定。
(四)加強監管
1.各幼兒園應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細化報名流程,科學組織實施,完善應急預案,妥善處置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共同維護教育公平。
2.區教育局進一步完善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機制,監督招生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幼兒園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保障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開展。
四、其他事項
1.在公辦性質幼兒園派位錄取的機會與報名時間的先后無任何關系,家長為子女報名時不必搶先排隊。只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利用自己方便的時間前往報名即可。
2.參加公辦性質幼兒園派位報名只能選擇1所公辦性質幼兒園,選擇兩所或兩所以上公辦性質幼兒園重復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派位報名,不享有錄取機會。
3.雙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個派位報名編號,并備注雙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將同園錄取,招生計劃數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基礎上相應增加。
4.根據招生工作相關要求,幼兒園可以將查驗戶口簿、居住證或暫住登記證明、預防接種證等查驗事項納入幼兒入園報名程序。如有幼兒未按規定接種疫苗,幼兒園應要求其監護人及時帶幼兒到符合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疫苗。
5.根據國家《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規定,幼兒入園前須到衛健部門指定的婦幼衛生保健機構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方可入園。
6.幼兒園收費應按照規定執行,并報轄區教育局備案,不得違規收費。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向社會公布收費事宜,并自覺接受發改、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嚴禁借招生收取贊助費、興趣小組費,嚴禁提前收費、一次性收費等行為。
7.各幼兒園應加強招生服務工作,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嚴謹地做好家長報名接待工作和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以維護招生秩序和社會安定穩定,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8.本方案由馬尾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招生咨詢電話:0591-63190293;撥打時間:6月7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附件: 1.2024年秋季馬尾區公辦性質幼兒園招生信息
2.2024年秋季馬尾區民辦幼兒園招生信息
3.2024年秋季馬尾區公辦性質幼兒園電腦派位報名表
4.福州市五城區幼兒園招生預約家長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