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qū)2021年公辦中學學區(qū)劃分及咨詢電話

深圳市光明區(qū)光明中學:光明社區(qū)、東周社區(qū)、翠湖社區(qū)、碧眼社區(qū)、逕口社區(qū)、新羌社區(qū)、圳美社區(qū);深圳市光明區(qū)華夏中學:東周社區(qū)、光明社區(qū)、翠湖社區(qū)、樓村社區(qū)
深圳市光明區(qū)光明中學:光明社區(qū)、東周社區(qū)、翠湖社區(qū)、碧眼社區(qū)、逕口社區(qū)、新羌社區(qū)、圳美社區(qū);深圳市光明區(qū)華夏中學:東周社區(qū)、光明社區(qū)、翠湖社區(qū)、樓村社區(qū)
類別分:按申請兒童戶籍和監(jiān)護人住房情況,劃分為A、B、C、D、E、F六個學位申請類別。分類辦法及對應分值見《鹽田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以下簡稱《積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標準具體見《積分表》。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①申請兒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項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②連續(xù)居住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如時間中斷超過 1 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時間開始計算。 社保累計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間中斷的不受影響。
我區(qū)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 年、連續(xù)
新區(qū)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2021年坪山區(qū)繼續(xù)實行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平臺、同步招生。 小一年級學位申請從5月27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三)網上報名。
小一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其父母在鹽田區(qū)居住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區(qū)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如果你對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遞交《羅湖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申訴表》尋求解釋和幫助(申訴表可到各學校招生部門和教育局索取或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欄目下載)。
羅湖區(qū)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家長將申請學位所需的證明材料拍照上傳至申請系統(tǒng),學校在申請系統(tǒng)對材料進行初審。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