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啟慧學校招生方案
南沙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為加快我區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要求,保障區內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啟慧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如下。
一、招生計劃
廣州市南沙區啟慧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2023年招生總計劃48人。其中學前教育階段10人,義務教育小學階段18人,義務教育初中階段10人,職業高中階段10人,招生學段從幼兒園中班至職業高中一年級。
學前教育階段僅限招收年滿四周歲未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根據醫學診斷情況和入學測評結果統籌安排入讀年級;職業高中一年級僅限招收2023年初中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特殊兒童、少年:
(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三甲醫院或專科醫院三年內出具的智商檢測報告或其他殘疾診斷報告(僅限中重度智力障礙、自閉癥譜系障礙、腦癱、情緒行為障礙類型);
(二)具有南沙區戶籍(含符合政策性照顧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條件);
(三)無傳染病,具備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四)報讀學前教育階段的兒童應年滿4周歲且未滿6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間出生);
報讀義務教育小學階段的兒童應年滿6周歲且未滿12周歲(2011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間出生);
報讀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少年應年滿12周歲且未滿15周歲(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間出生);
報讀職業高中一年級的少年應為2023年初中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申請
特殊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作為申請人,可為該特殊兒童、少年申請入讀學校。申請人自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期間,將報名表及相關佐證材料掃描后通過郵件發送至nsqqhxx@163.com(以申請人成功發送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區教育局將在6月11日前完成審核并通過郵件反饋審核結果。
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特殊兒童、少年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三甲醫院或專科醫院三年內出具的智商檢測報告或其他殘疾診斷佐證材料;
(二)戶口簿(戶口簿中的首頁和特殊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所在頁);
(三)申請人與特殊兒童、少年的身份關系佐證材料,包括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子女出生證和其他能證明子女監護關系的有效文書(如公證書、法院判決書等);
(四)在南沙區合法居住的有效居住佐證材料(房產證或房屋所在地鎮街出租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
(五)兒童預防接種證和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審核報告;
(六)報讀職業高中一年級的,還需提供學生九年義務教育證書(未領取九年義務教育證書的,由在讀學校出具學籍表并加蓋學校公章)。
四、招生方式
(一)學前教育階段和義務教育階段
若符合條件申請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若符合條件申請人數多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按以下方式錄取:
1.對照本方案第三條“報名申請”的相關條件,申請人具有南沙區戶籍的優先錄取。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多于招生計劃數,則由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錄取名單。
2.在滿足南沙區戶籍申請人的學位安排后,若還有剩余學位則面向其他符合條件的招生對象招生,直至錄滿為止,若符合條件申請人數多于剩余學位數,則由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錄取名單。
(二)職業高中階段
報讀職業高中階段,需要進行測評考核,按照測評考核成績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范圍內確定錄取名單。
招生錄取全部結束后,區教育局向社會公示錄取名單,公示期為3天。申請人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區教育局提出異議。結果公布之日起3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無異議。區教育局在收到異議之日起10天內進行復核,并書面答復申請人。
五、其他
(一)申請人所有材料以及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報的信息均應真實有效,若有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
(二)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對違規招生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2023年廣州市南沙區啟慧學校入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