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市南山區幼升小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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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學區內居住的適齡兒童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
2、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學區內連續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二、學校學區
登錄南山教育在線網站,使用“招生信息”板塊“學區圖查詢”,或者查看各學校公示欄中公布的《南山區2020年招生學區圖》。
三、重要時間節點
1、網上申請學位
5月12日9:00―5月19日14:00
2、學校驗證
由學校根據家長上傳的資料
在5月26日前完成初驗(含補驗證)
3、公布錄取名單及到校注冊
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四、資料準備
1、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
(1)全家居民戶口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申請人父母婚姻關系(狀態)證明;申請人出生證(如戶口薄上無法體現學位申請人與其父母之間的關系,則需查驗申請人出生證);
(2)學區內購房戶: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后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出具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3)租房戶:須提交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對于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申請學位相關材料要求詳見《南山區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操作指引》;
(5)報名前到本市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劃生育信息。
2、非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大陸地區)
(1)全家居民戶口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證》;申請人父母婚姻關系(狀態)證明、申請人出生證(如戶口薄上無法體現學位申請人與其父母之間的關系,則需查驗申請人出生證);
(2)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后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3)租房戶:須提交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對于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申請學位相關材料要求詳見《南山區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操作指引》;
(5)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
(6)報名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相關計劃生育信息;
(7)屬于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見《關于入學材料的說明》第4條)。
3、臺灣籍學位申請人
(1)戶籍呈本、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2)購房戶:學位申請人父母在本學區的有效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后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
(3)租房戶:須提交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
(4)對于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信息(藍本)的住房,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申請學位相關材料要求詳見《南山區2020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記證明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操作指引》;
(5)屬于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見《關于入學材料的說明》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