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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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入學及錄取辦法
我區公辦學校實行積分入學,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具體積分辦法附后)。對深圳戶籍和符合我市就讀條件的非深戶籍少年進行積分,按志愿先后順序以及積分高低依次排序錄取,未被志愿學校錄取且選擇服從調劑的學生納入全區統籌調劑。在積分相同的情況下,采用同分原則:
1.積分相同的,戶籍優先,按照福田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非深戶籍順序依次錄取;
2.積分、戶籍相同的,購房類優先于租房類;
3.積分、戶籍、住房類型相同的,居住時間長的優先;
4.積分、戶籍、住房類型、居住時間相同的,監護人一方在深連續累計繳納社保時間長的優先。
福田區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
名稱 | 要求 | 基礎分 | 加分標準 |
第一類型 | 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家庭合法產權在51%以上,下同),兒童入戶在該房產。 | 80分 | 1.連續居住加分: ①購房*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 ②購買特殊房產按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居住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每滿1個月加0.1分; ③租房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的簽發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能提供申請人家庭無房證明加2分。無需開具紙質證明,由市房產信息中心核實) 此項累計不超過10分。 2.社保時間加分: 按監護人一方在深累計繳納社保(養老 醫療)每滿1個月加0.1分。 此項累計不超過10分。 |
第二類型 | 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但兒童未入戶在該房產。 | 75分 | |
第三類型 | 在學校報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產之一,且兒童入戶在該房產:①父母購買自建房或集資房或軍產房或商務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證明材料;②父母購買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產權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且祖孫三代戶口均在該房產。 | 70分 | |
第四類型 | 在學校報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產之一,但兒童未入戶在該房產: ①父母購買自建房或集資房或軍產房或商務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證明材料;②父母購買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產權在51%以下。 | 65分 | |
第五類型 | 兒童為福田戶籍,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證明。 | 65分 | |
第六類型 | 兒童為非福田戶籍,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證明。 | 60分 |
備注:①申請兒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項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②連續居住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如時間中斷超過1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時間開始計算。
③社保累計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