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2年中考報名時間3月3--8日
珠海市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鶴洲新區籌備組社會事業局,市四中、市體校、市屬民辦中學:
為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2年3月3—8日,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3月9—10日。其中,地理、生物學科目考試的報名時間為2022年3月11—16日,報名信息確認時間為3月17-18日。
(二)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我市初中在校生憑學校下發的準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詳見http://zhjy.zhuhai.gov.cn,下同),填報個人基本信息,選擇體育考試項目,進行網上繳費。
(三)社青類考生報名
初中畢業的往屆生和本市戶籍在外地就讀的初三畢業生(簡稱“社青類考生”)實行遠程網上報名(不需現場報名),考生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進行個人信息注冊。通過審核后,系統反饋準考證號和密碼。考生自行登錄完成個人信息填報、照片采集、選擇體育考試項目等工作。
2022年,全市不設社青類考生現場報名點。在我市初中學校復讀的考生,可在所復讀初中學校參加中考報名,考生類別須填報為往屆生。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初三畢業生可以報考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
2.應屆初三畢業且具有本市初中學籍的華僑子女、港澳臺戶籍子女,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享受珠海戶籍考生待遇。
3.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公辦普通高中:
(1)學籍方面
截至2022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連續3年初中學籍;
(2)居住證方面
截至2022年8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3年(含)以上,且現有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居住證信息以公安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
(3)社保方面
截至2022年8月31日,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保)累計繳費滿3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門核查的結果為準;
(4)職業及住所方面
考生父親或母親在珠海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及合法穩定住所。
(二)下列人員限制報考
1.有珠海戶籍的初中重讀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初三課程無故不參加中考者,或已讀完初三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不得報考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2.無珠海戶籍的初中往屆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3.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非我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含技工)學校。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初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學生和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學生;
2.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提交資料及報名流程
(一)考生須提交資料
1.二代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原件備查);
2.港澳戶籍考生應提交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復印件(原件備查)。臺灣戶籍考生應提交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3.往屆生應提交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4.有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還應提交相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5.隨遷子女考生,須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如考生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或戶口簿上未有考生父母信息的,應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親子關系證明材料等(涉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6.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應提交所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信息表(注明全國統一學籍號并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學籍管理部門公章),地理、生物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須注明考生分數及科目滿分,加蓋當地縣區級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試部門公章)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單(所就讀學校提供)。
(二)報名流程
1.提交報名資料:本市在校生提交相應資料給報名點(學校),在外地就讀的本市戶籍考生,通過中考管理系統提交相應材料清晰的原件照片;
2.資格審查:報名點(學校)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
3.領取考生號及初始密碼:報名點將中考管理系統自動生成的準考證號和初始密碼發放給考生;
4.網上報名: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中考管理系統,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含信息填報、體育項目選擇等);
5.電子攝像:考生原則上在報名點現場攝像。對不能現場攝像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頭像電子照片(藍底,寬168×高240,30KB以內)。報名點(學校)審核后統一上傳至中考管理系統,各校對采集的考生照片真實性負責;
6.辦理確認手續:各報名點在規定時間內從中考管理系統下載打印考生《珠海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表》給考生核對,考生及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對表中各項內容逐一核對并簽字確認。身份證信息與戶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戶口簿信息為準。考生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社青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確認報名信息。
7.繳費:考生按廣東省物價局規定標準(10元/科)繳納考試費。報名期間通過“珠海特區教育”微信公眾號內小程序進行繳費。
各區、各學校應指導考生準確進行報名,及時解答考生報名過程中遇到的疑惑,為不具備自行報名條件的考生集中提供報名場地和設備。
四、隨遷子女報考公辦高中資格審核
(一)信息采集與確認
中考報名期間,隨遷子女考生如實在中考管理系統中填報父母信息(含姓名與身份證號碼)。各初中學校要逐一核對隨遷子女考生父母信息,保障所填信息與相關證件一致。
(二)資格審核
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從中考管理系統匯總隨遷子女考生相關信息,按照隨遷子女參加中考政策規定及《珠海市2022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審核工作指引》(附件1),根據每位考生實際情況,對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匯總、公示。其中,隨遷子女學籍信息、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的審核工作由初中學校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居住證及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由初中學校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公安及人社部門做好審核、認定工作;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匯總相關信息,并最終確認考生是否具備相應資格。
(三)結果公示
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名單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進行網上公示(公示信息須包括隨遷子女準考證號、姓名及學校全稱。公示期間,各初中學校須將審核結果通知到每位考生及家長),于5月13日前,填報《珠海市2022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資格信息表》(附件2)并報市招生辦(電子版發郵箱:jyjzsb@zhuhai.gov.cn,紙質版蓋章同時報送)。
五、指標生資格審核
(一)本市戶籍生條件
本市戶籍考生,符合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珠海市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珠教〔2012〕4號)及《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相關規定者,具有指標生報考資格。
(二)非本市戶籍生條件
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三畢業生,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具備指標生資格。一是符合2022年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二是初一入學時滿足所在區的積分入學資格;三是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學校就讀、并持有該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四是符合《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相關規定。
(三)資格審核
考生是否具備指標生資格,須經學校及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每位考生實際情況,審核確認(市四中、市體校、市屬民辦中學考生資格由市教育局審核確認)。各區、各學校須按照規定準確確認每位考生指標生資格情況。
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符合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后,于2022年5月20日前進行網上公示(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準考證號、姓名等信息。公示期間,各初中學校須將審核結果通知到每位考生及家長),于5月27日前,填報《珠海市2022年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信息表》(附件3)報市招生辦(電子版發郵箱:jyjzsb@zhuhai.gov.cn,紙質版蓋章后同時報送)。
六、照顧政策
(一)軍人子女類
現在駐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30分錄取。
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駐二類、一類艱苦邊遠地區和三類島嶼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病故、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子女,受到表彰獎勵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20分錄取。
正在駐珠海部隊工作的軍人子女中考時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5分錄取。
軍人子女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由市招生辦根據學生學習情況,安排到教育質量較好的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軍人子女類照顧政策具體按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備區政治工作處印發的《珠海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政〔2019〕173號)執行。
(二)消防救援子女類
根據《珠海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實施辦法》(珠府函〔2021〕127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1級至4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時降分錄取,具體分值參照珠海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標準執行。
(三)警察子女類
公安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時降20分錄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時降10分錄取。
警察子女類照顧政策具體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珠公發〔2018〕75號)執行。
(四)少數民族類
珠海戶籍的少數民族考生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10分錄取。考生需填報珠海市少數民族考生登記表(附件4)。
(五)“三僑生”及臺灣戶籍考生類
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臺灣戶籍考生,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2分錄取。歸僑青年、歸僑子女需提供縣級以上僑務部門出具的歸僑證明和戶口簿;華僑子女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考生父母具備華僑身份的證明、出生證明及護照;臺灣戶籍考生需提供戶口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六)抗擊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類
獲得嘉獎以上表彰或獎勵的,或在本地定點醫院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國內外疫情高發地區執行抗擊疫情任務的醫療衛生工作人員的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達到投檔分數線的,原則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按照《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抗擊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0〕11號)、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衛生健康局《轉發關于做好抗擊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20〕4號)執行。
以上各類證明交驗原件,提交復印件。符合多項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取最高項(不疊加照顧項)。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直屬學校須于2022年4月1日前,將少數民族類及臺灣戶籍考生類照顧考生信息報送市招生辦(軍人子女、警察子女、消防救援子女、“三僑生”及醫療衛生人員子女考生名單由市相關單位統一審核提供)。
七、工作要求
(一)嚴謹負責,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完整
各單位須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做好考生報名信息采集與確認,重點做好考生戶籍、學籍等關鍵信息確認及隨遷子女報考工作。
(二)準確高效,做好考生資格審核工作
各單位根據照顧政策、隨遷子女報考公辦高中條件及指標生資格條件,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公開原則,認真核準政策性照顧考生、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考生及具備指標生資格考生,并及時公示結果。
(三)積極主動,做好中考政策宣傳工作
各單位要及時將《隨遷子女在珠海市參加中考條件》(附件5)發放給義務教育階段的隨遷子女學生,引導每位隨遷子女學生及早知曉在我市參加中考的政策規定,及早做好自身準備工作;要針對不同年級的不同要求,嚴把入學關和轉學關,第一時間將隨遷子女參加中考的條件以《告知書》的形式發放隨遷子女父母,確保相關學生及家長及時知悉我市中考的政策規定。
中考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事關廣大考生參加中考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細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及時、準確、全面做好各項工作,確保我市中考工作平穩順利實施。聯系電話:2124373,2121947。
原標題:珠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來源:http://zhjy.zhuhai.gov.cn/zsks/ksjj/zk/content/post_3054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