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關于批準深圳中學等學校開展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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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學校: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各高中學校申報情況和辦學實際,經研究同意深圳中學等學校開展自主招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深圳市中考劃線錄取資格,在理工科技、人文社科方面具有突出潛質或有藝術、體育專長的本市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1所學校的自主招生(一類和二類不能兼報、公辦和民辦不能兼報、同個學校的不同專項不能兼報)。
二、報名流程
各相關校需在學校網站公布自主招生簡章。自主招生報名和考核測試全市安排統一時間進行,不收取任何費用。專項考核時間統一安排在6月30日(周日)進行,具體考試時段由各招生學校安排并通知考生。
報考公辦一類自主招生或民辦自主招生的考生統一使用“深圳市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管理平臺”(以下簡稱“自主招生管理平臺”,網址:https://www.szzk.edu.cn/zzzs)開展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14日-18日,每個考生只可在自主招生管理平臺上填報1所學校(分專項招生的只能報1個專項)。6月19日-22日,招生學校進行報名材料審核工作。6月23日,公布入圍專項考核的考生名單,考生可登錄自主招生管理平臺查詢是否獲得專項考核資格。
報考公辦二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6月14日-18日。二類自主招生的報名、專項考核及錄取結果公布等要求,按照《2024年深圳市普通高中學校二類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附件4)執行。
三、招生錄取
自主招生錄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進行;開展自主招生的學校應根據考生中考成績和學校專項考核成績統一折算為百分制后,按照相應權重比例(中考成績占60%,專項考核占40%)合成總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中考成績不得低于學校公布的中考成績控制線。如合成總分相同,先按學校專項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較”原則排序錄取優先者。
公辦一類自主招生學校及民辦學校可通過自主招生管理平臺查看報名考生的資料并篩選入圍考生。公辦學校按不低于本校(或專項)自主招生計劃3倍且不超過5倍的人數篩選入圍考生,如果某校(或某專項)報名人數低于招生計劃數的3倍,則同比例縮減該校(或該專項)自主招生計劃。
公辦二類自主招生學校按照計劃專項嚴格錄取,本校內各專項的招生計劃之間不得互相調劑,各項招生不降低標準、不增補計劃。
報考省一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為“達標”。各校自主招生未完成的計劃直接轉為普通生計劃。已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指標生及后續批次劃線錄取,不得轉錄其它學校。
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中考成績控制線僅在自主招生批次錄取使用,與該校今年第一批錄取分數線無關,不能作為填報今年第一批次志愿的參考。
四、組織保障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高中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施陽光招生,規范自主招生程序,加強招生信息公開,主動通過網站、公眾號等向社會公開招生各環節,確保自主招生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增加招考工作透明度,各高中學校應設立自主招生工作QQ群、微信群、咨詢電話等,并向社會、學生和家長開放,及時做好招生咨詢工作,并公布投訴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考核過程全程留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堅決杜絕虛假宣傳、違規招生。
五、經費標準
各招生學校可參照我市中考組織考試的經費支出標準(監考人員勞務、考務工作、考點場地、器材等項目),落實好相關經費,不足部分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考試專項經費解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1.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
2.2024年深圳市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
3.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一類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4.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二類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5.2024年深圳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6.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深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