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2024年市區中考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
湖州市教育局格子
吳興區、南潯區教育局,市屬學校(單位):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湖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省統一命題與相關工作的通知》(湖教辦〔2023〕94號)文件精神,為確保今年市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在湖州市區(含吳興區、南潯區和南太湖新區)各初中學校就讀并具有相應學籍的在校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不含各類高中學校的在校生)。
(二)戶籍在湖州市區,在市區以外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市區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詳見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
三、報名工作
市區中考報名以初中學校為單位組織實施,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區教育局和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學生基本信息的導入、學生學籍審核、網上報名與繳費等各項組織工作。報名結束后,各初中學校負責對本校考生基本信息進行校對確認,并對中考加分、體育免考等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市教育考試中心在各初中學校初審通過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再次審核。
四、志愿填報
2024年市區中考招生志愿實行考前網上填報,填報時間為5月25日至26日。具體填報方法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布置。
(一)宣傳指導
各初中學校通過召開初三任課教師會議、學生會議和家長會議,宣傳今年市區高中段學校招生的辦法,向考生講清各類學校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招生計劃、報考條件和收費標準等,指導考生根據本人實際,合理填報志愿。
(二)志愿填報
考生按本人意愿并征求家長意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志愿填報。初中學校負責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單,由考生和家長簽字確認。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屬個人隱私,各初中學校要強化信息的保密管理,確定專人負責,不得向外泄露。
市區集中統一招生志愿分三個批次: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和第二批志愿。
1.提前批志愿
提前批志愿包括浙江省湖州中學、湖州中學西山漾校區、湖州市第二中學等3所學校的強基特色班,吳興高級中學博文英才特色班,湖州市濱湖高級中學人文特色班,湖州市行知中學多語種特色班,華東師范大學湖州實驗中學科創特色班,浙江省湖州中學國際班,湖州市第一中學藝術特色班等各校特色班,以及中職與本科一體化培養試點班,各普通高中的特長生。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報考,考生可根據本人的意愿選擇是否填報。其中浙江省湖州中學國際班、中職與本科一體化培養試點班面向全市招生。
報考各校特色班的考生須提前參加相應學校的綜合評估測試,合格者方可填報相應學校的提前批志愿,否則無效。
報考中職與本科一體化培養試點班的考生按本人意愿,可依次填報3個學校專業志愿。部分專業如幼兒保育、護理、船舶駕駛等有一定的身體條件限制,考生須結合本人的身體條件慎重填報。個別專業需進行面試。學生錄取后,在中職學校相應專業就讀3年,經考核合格后升入對應高校的相應專業就讀本科。
報考各普通高中特長生的考生須提前到相應學校報名,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或體能測試,測試合格者方可獲得學校特長生招生資格。有資格報考的考生須在提前批填報相應學校特長生招生志愿,否則視為放棄特長生招生資格。
以上各類提前批志愿的招生辦法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2.第一批志愿
設6個平行錄取志愿,其中普高志愿為4個、中職志愿為2個。考生可以從面向市區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中,選擇不超過4個學校志愿填報;從浙江信息工程學校、湖州藝術與設計學校、湖州市現代農業技術學校和湖州交通學校4所學校的職普融通班,以及湖州藝術與設計學校美術實驗班(普通高考方向)中,選擇不超過2個志愿,按本人志愿順序依次填報。
市區有7所普通高中招收實驗班,包括湖州市菱湖中學領軍實驗班、吳興高級中學創新實驗班、湖州市第一中學創新實驗班、湖州市濱湖高級中學創新實驗班、湖州市南潯高級中學創新實驗班、湖州市行知中學宏志班和湖州市南太湖雙語學校卓越班、創優班。以上實驗班有單獨的志愿代碼,除湖州市南太湖雙語學校卓越班、創優班外,其他6所學校的實驗班均要求在第一批第三志愿之前(含第三志愿)填報。
浙江省湖州中學、湖州市第二中學和吳興高級中學定向分配招生錄取須填報定向分配招生學校的普通班志愿。
3.第二批志愿
設7個平行錄取志愿,其中民辦普通高中志愿2個、中職學校普通專業志愿5個。
面向市區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包括:湖州市南太湖雙語學校、德清縣求是高級中學、長興縣華盛高級中學、長興縣華盛達實驗學校、安吉縣上墅私立高級中學(普高)、安吉振民高級中學和安吉藍潤天使外國語實驗學校。考生從中可選擇不超過2個學校志愿,從面向市區招生的中職學校相應專業(大類)中可選擇不超過5個專業志愿,并根據本人意愿按順序填報。
我市中職學校按專業大類招生,學生可在進校學習一學期或一學年后,選擇專業和發展方向。
報考湖州藝術與設計學校音樂表演、幼兒保育、服裝表演、航空服務專業的考生須提前到學校報名,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面試。
市外中職學校(有省計劃下達)招生不需填報志愿,考生憑《錄取報到證》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根據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意愿,由考生與學校進行雙向選擇。
五、中考與綜合素質測評
(一)中考
從2024年起,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5門科目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今年考試時間為6月22日—6月23日,總分為文化課考試總分(滿分620分) 體育成績(滿分40分) 政策加分。其中,體育成績由平時成績(滿分10分)和專項測試成績(滿分30分)兩部分組成。
體育專項測試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市區設市奧體中心和南潯區潯溪中學2個考點。除游泳項目外,第一次集中測試初定于4月下旬進行,各項目的第二次集中測試初定于5月上旬進行,具體日程另行通知。
(二)綜合素質評價
高中段學校錄取新生時必須把綜合素質測評結果作為錄取的前置條件。升入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品德表現”須良好及以上,其他三個維度總評等第應達到1A2B及以上;升入其他普通高中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品德表現”須良好及以上,其他三個維度總評等第應達到3C及以上。
(三)成績發布
預計于7月2日12時左右公布中考成績,7月2日20時左右公布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將采用短信推送的方式發布考生成績和錄取信息,考生也可通過網上登錄“湖州市區中考與招生信息系統”進行查詢。考生須在7月3日到畢業學校領取中考成績單(即《錄取報到證》),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代交考生的《錄取報到證》。
考生如對中考文化課成績有疑問的,可提出成績復核申請(采用網上自行提交的方式),申請有效提交時間為7月3日8時至16時,逾期不再受理。成績復核內容為: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題卷、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每名考生可申請2門學科的成績復核,如成績復核有出入的可申請復核其他科目。
六、錄取
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進行。烈士子女考生可根據其意愿進行錄取。初中學校可通過網絡查詢本校畢業生錄取和報到情況。
(一)提前批錄取
1.提前批各校特色班的招生。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評價成績擇優錄取。其中,吳興高級中學博文英才特色班、湖州市濱湖高級中學人文特色班要求考生的中考成績不低于該校創新實驗班錄取分數線以下10分,華東師范大學湖州實驗中學科創特色班、湖州市第一中學藝術特色班要求考生的中考成績不低于該校普通班錄取分數線以下20分;否則不予錄取。
2.中職與本科一體化人才培養試點班的招生。根據面向我市的招生計劃,在全市范圍內,根據考生中考文化課成績和考生志愿順序,實行平行錄取。當考生中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先后按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英語單科成績、科學或社會單科成績高低排序確定位次,按位次錄取,額滿為止。為保證生源質量,根據省教育廳的要求,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中考文化課總分的75%(藝術類等特殊專業招生除外),面向我市的招生計劃未完成時不再進行補錄。
3.普通高中特長生的招生。根據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績,結合各普通高中普通班的錄取分數線、考生的可降分值擇優錄取。
被提前批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兩批的錄取。
(二)第一批錄取
實行平行錄取。根據招生計劃、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進行。已經被上一志愿錄取的考生不參加下一志愿的劃線錄取。
優質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錄取。浙江省湖州中學、湖州市第二中學和吳興高級中學定向分配招生錄取按《湖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省統一命題與相關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第二批錄取
實行平行錄取。民辦普通高中按校錄取,中職學校按專業(大類)錄取,根據招生計劃、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面向市區招生的中職學校限以下兩類:一是市區中職學校;二是本市三縣中職學校的省、市示范專業。經省教育廳批準在我市招生的外地中職學校,經我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可根據省教育廳的相關招生文件規定的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在我市招生。招生學校須在錄取結束后向市教育考試中心辦理有關手續。
七、報到注冊和學籍辦理
已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持《錄取報到證》根據錄取學校通知的時間辦理報到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的,應向錄取學校辦理請假手續。招生學校不得拒收錄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或降低錄取分數線違規招生。
中職學校在市區招生的錄取時間為分數線公布后3日內,考生憑《錄取報到證》到招生學校報名,并在專業大類中選擇具體專業后錄取,錄取以繳費為準。
八、工作要求
(一)嚴格遵循考生自主自愿填報志愿的原則
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長意愿的真實反映,學校與教師除正常的政策宣傳與指導外,不得違規干預考生填報志愿。對于違規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各高中段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對違規錄取的學生,市教育局將不予注冊學籍。各高中段學校要規范招生行為和新生學籍管理,做到學生就讀與學籍所在學校一致。
(三)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招生工作關系到學生的切身利益,各學校要嚴格實施陽光招生,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招生過程公開、公平、公正。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抓好招生的各項工作,規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決查處違規招生行為。對工作不負責,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并實行追責問責,確保全市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九、本辦法解釋權屬湖州市教育局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