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細則
威海市教育局格子
各區市教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級開發區教體中心、科技創新局,各有關學校:
現就做好2024年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學校中職班,下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24年威海市中等職業教育學校計劃招生11601人,其中“3 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本科(以下簡稱“3 4”)專業計劃招生220人,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計劃招生2560人(其中,聯合高職院校舉辦五年制高職專業招生2320人,“三二連讀”專業招生240人),三年制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專業計劃招生5861人,技工院校教育專業計劃招生2920人,特殊教育學校中職專業計劃招生40人。具體招生計劃見附件1、2、3。
二、志愿填報與錄取
志愿填報和錄取分5個批次:一是“3 4”提前批次專業志愿;二是職教高考提前批次專業志愿、藝術高考提前批次專業志愿;三是市域內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志愿;四是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專業志愿、技工院校教育專業志愿、特殊教育中職專業志愿、外地市學校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含五年一貫制)專業志愿;五是注冊入學。錄取時間詳見附件4。
(一)填報條件。
1.“3 4”專業、全部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職教高考提前批次專業、藝術高考提前批次專業招生對象為我市2024年參加初中學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3 4”專業中職階段志愿錄取及分數線要求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職學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任務的通知》(魯教辦函〔2024〕13號)規定執行,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位次排名需在前55%。考試科目中道德與法治、地理、歷史、生物學、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技能6個科目、考查科目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等級均達到C等。
3.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志愿填報分數線按照生源計劃在一定范圍內劃定分數線并公布。
4.部分專業組織面試,相關專業具體名單見附件1。報考相關專業的考生需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時間定于6月29日;考生需于6月28日17時前到招生學校報名。面試通過的考生人數不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的1.5倍。面試通過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專業志愿。招生學校要于面試結束當天公布學生成績,并于6月30日前將面試通過的學生名單上報至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5.有意愿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和普通高中畢(結)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等,可注冊入學,由學校在招生錄取管理系統錄入學生信息,學生無需填報志愿。
(二)錄取。
1.投檔。
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錄取登錄威海市教育局門戶網站(http://jyj.weihai.gov.cn/),點擊“招生考試”進入“威海市高中段學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管理系統(管理員)”進行網上投檔。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學生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位次)及分數線和考生志愿擇優錄取。招生學校根據我市公布的錄取時間、批次及規定、程序,做好投檔考生的檔案審核及預錄取工作。預錄取考生數據庫必須通過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上檢測系統進行檢測。未經平臺錄取的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考生志愿和投檔成績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檔時,按位次投檔。考生位次確定辦法如下: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原始總分 特征分)、三科總分(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原始分之和)、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的順序,依次比對成績,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3 4”專業采取順序志愿錄取按學校投檔方式,其他批次專業采取平行志愿錄取按專業投檔方式。職教高考提前批次專業設投檔資格線,資格線原則上按照總分數不低于300分,語數外三科總分不低于180分,其中任意兩科在60分以上劃定。
2.退檔。填報“3 4”專業志愿且被錄取的考生,報到時間不得晚于6月29日17時,否則視為放棄“3 4”錄取;未報到的考生,可退檔參與下一批次的錄取;報到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中報到和其他中職教育批次錄取。因考生申請退檔造成計劃空缺的,在相應志愿考生名單中按成績(位次)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批次志愿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退檔,不再參加本批次征集志愿及下批次錄取。
3.投檔查詢。每次投檔結束,考生可登錄招生錄取管理系統查詢投檔結果,確認辦理相關手續。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加強領導。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由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負其責,實行網上平臺統一錄取。各區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區域內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責任;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規范招生秩序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做好招生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切實做好招生服務工作。各區市教育主管部門要將此文件轉發至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并確保該文件在區市教育部門和初中學校官方網站公開發布。初中學校要加強對畢業生的升學指導工作,指導畢業生正確填報志愿,合理規劃職業生涯,激發學生學習職業技能的積極性。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應當在網站、公眾號上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信息。各區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相關學校要針對中考招生政策和中職教育多元升學路徑做好宣傳工作。
(三)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一是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區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公布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新增專業、擅自突破招生計劃招生,超計劃部分(除急需緊缺專業)不予注冊學籍。嚴禁與不具備中等職業教育資質的學校或機構聯合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否則,縮減招生計劃直至取消相關專業的年內和下一年度的招生計劃。二是規范招生宣傳。招生宣傳要客觀、真實,不得貶低他人、夸大其辭、誤導考生。要抵制不正當競爭,維護職業教育發展環境。對刊登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縮減招生計劃直至取消招生資格等處理。6月15日前,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廣告內容等招生宣傳材料需分別經區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市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招生過程中,學校在網站、公眾號等任何途徑公開發布的招生宣傳材料,發布前一天需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未經審核,不得發布。三是各初中學校要按照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初中畢業生的正面引導,不得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得通過向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推薦生源收取費用,一經發現,根據相關規定對違紀違規的單位(學校)和有關責任人將嚴肅進行處理。
市級招生咨詢電話:5810201(中考招生),5819967(中職學校招生),5190816(技工院校招生),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詳見招生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