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2020年中職學校暨技工學校招生錄取信息
寧夏教育考試院好師來整理
市、縣(區)教育局,各職業院校,技工學校:
根據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有關規定和《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暨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寧教職成〔2020〕98號),現就做好2020年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管理
我區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考試機構監督的管理制度。在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組織領導下,由寧夏教育考試院牽頭指導,五個地級市教育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生辦法
2020年全區中職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暨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報名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寧夏中等職業學校暨技工學校招生管理平臺”(以下簡稱“招生管理平臺”,http://zzzs.nxeduyun.com/student/)填報志愿,學校網上錄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學校平臺登錄賬號、密碼另行通知。
三、任務及時間安排
(一)召開2020年中職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安排部署會。擬定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在教育廳101會議室召開部署會,參會人員為教育廳、人社廳、寧夏教育考試院業務處室負責人,各地級市教育局、教育考試招生中心分管領導和業務負責人,直屬高職、中職學校分管領導。
(二)錄入學生成績數據。各地級市教育考試中心具體負責,于8月18日前將本地區未被普通高中錄取學生中考成績(含應屆畢業未參加中考學生,成績可統計為“0”,注明“未參加中考”)錄入“招生管理平臺”,同時做好數據備份。學生成績統一模板見附件2。
(三)學生填報志愿。各市、縣(區)教育局要配備專人指導,于8月23日前組織未被普通高中錄取學生登陸“招生管理平臺”完善個人信息和填報志愿,同時還需完成教育扶貧專項計劃報名資格線上審核。
(四)面試和加試。需面試、加試的招生學校,于8月24日至26日組織面試和加試,8月26日前將面試和加試成績錄入招生管理平臺,成績模板在招生管理平臺自行下載。
(五)集中錄取。8月27日至9月3日組織集中錄取,分2個批次4個階段組織實施,每個階段安排2天時間,具體時間安排以招生管理平臺發布公告時間為準。集中錄取結束后,各地級市教育考試中心及時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六)補錄。根據招生情況,匯總和動態調整招生學校招生計劃,通過招生管理平臺并向社會公布補錄招生計劃,由教育廳和寧夏教育考試院負責,于9月5日前完成。9月6日至11日,各市、縣(區)教育局組織第一、二批次未被錄取學生填報志愿,9月12日至13日,組織網上補錄。
(七)注冊入學。對符合招生條件的往屆學生、區外學生、特殊群體按照招生管理辦法,由各招生學校負責,組織學生通過管理平臺注冊入學,注冊入學起止時間為2020年9日至15日至10月31日。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2020年全區中職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工作首次使用招生管理平臺統一招生,工作涉及部門多,協調事項多,需各級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切實將惠及廣大學生的好事辦好。各市、縣(區)教育局、各招生學校招生工作負責人要在招生期間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教育、人社部門招生負責人名單見附件1)。根據學生報名情況,教育廳適時對各地組織招生工作情況進行通報,督促各地做好相關工作。
(二)嚴格招生紀律。各市、縣(區)要加強對所屬中職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監管,統一招生宣傳,規范招生秩序。嚴禁在招生過程中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嚴禁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等職業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招生虛假不實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等違規違紀行為,嚴禁招生學校私自招生,未通過招生管理平臺招錄學生將不予注冊學籍,切實維護招生的公平公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廣大學生、家長對違規招生問題的投訴。
(三)做好招生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要加大中職教育免學費、資助政策及兜底式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等政策的宣傳力度,堅持兜底招生原則,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等群體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不讓一個學生因經濟困難而放棄入學。根據中職、技工招生不同階段的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密切關注招生輿情,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糾正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