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羅湖區幼兒園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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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各級政府和《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全市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就羅湖區2020年秋季學期幼兒園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就近招生。全區幼兒園應面向本園所在小區或社區的適齡兒童招生,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錄取本小區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可以向周邊社區招生。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二)免試入園。幼兒園招生實行免試入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對兒童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三)公平公正。堅持依法依規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保障招生工作公開、平穩、規范、有序進行。
二、招生對象
2020年秋季學期,幼兒園小班的招生對象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齡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經區教育局批準(市教育局直屬幼兒園報市教育局批準),有條件的幼兒園可以開設小小班,招收2-3周歲兒童。幼兒園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親子班。
除符合年齡要求外,報名兒童還需符合如下條件:
(一)持有兒童本人居民身份證(通行證或護照等)、出生證明和預防接種證明;
(二)持有兒童所在家庭戶口簿,其父母(或監護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報讀公辦幼兒園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三)兒童所在家庭住址與所申報幼兒園須在同一個社區(或小區),并持有家庭居住證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項):
1.由深圳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社區(或小區)住宅用途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2.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或小區)住宅用途《房屋租賃憑證》;
3.在住房建設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或小區)政策性住房的《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
4.本社區(或小區)其他住房的有效證明材料。
對享受優惠政策的烈士、現役軍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的適齡子女實行教育優待政策,報名時需持有相關政策證明材料。
優惠政策的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入園執行深圳市委組織部等15個部門《關于印發<深圳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暫行辦法>和<深圳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業務指南>的通知》(深組通〔2013〕105號)等文件相關規定。
三、招生時間
2020年秋季學期,全區幼兒園集中招生時間為6月13日-7月20日。其中,公辦幼兒園為6月13日-7月10日,報名時間為6月13日-6月27日,資料審核時間為6月28日-7月9日,錄取公布時間為7月10日;民辦幼兒園為6月13日-7月20日。
集中招生開始前一周,幼兒園應通過本園門戶網站、公示欄和社區宣傳欄等途徑公布本園招生簡章,通過咨詢電話或安排專職招生咨詢人員,向兒童家長提供咨詢服務。
四、招生程序
(一)接受報名。提倡幼兒園采用多種報名方式,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可通過幼兒園網站、微信公眾號或至幼兒園領取報名表。為兒童家長提供的報名時間應不少于兩周。在報名時間內,幼兒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所在居住區或社區適齡兒童的報名申請。
(二)準備材料。提交報名申請后,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應按本通知和幼兒園招生簡章的要求,準備相關報名材料。
(三)材料核驗。幼兒園應合理安排材料核驗的時間,盡量分散核驗。核驗報名材料原件,留存復印件。報名材料需經至少兩人同時核驗并簽字確認。
(四)錄取規則。報名材料核驗合格的人數低于招生計劃時,幼兒園應全部錄取;報名材料核驗合格的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幼兒園可參照羅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年級新生招生相關政策,采用分類排序、分類抽簽、搖號錄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錄取方式。相關材料核驗后,享受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應直接錄取。
(五)公布結果。招生結束前,幼兒園應在本園公示欄公布錄取結果,其中公辦幼兒園的公布時間不晚于7月10日,民辦幼兒園不晚于7月20日。幼兒園應以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家長是否錄取。未被錄取的兒童,家長有疑問的,幼兒園應當予以解釋說明。
(六)健康檢查。新生入園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應帶兒童到合法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七)登記入園。新生入園時,父母(或監護人)應填寫《深圳市幼兒園在園兒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幼兒園應在9月10日前將新生基本信息錄入“深圳市學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統”,并按衛生保健部門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