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樓區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細則
鼓樓區教育局格子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招生行為,確保我區適齡幼兒招生工作穩妥有序地進行,根據《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結合鼓樓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就我區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適齡優先原則。幼兒園招生要優先滿足3-6歲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
(二)相對就近原則。幼兒園優先滿足鼓樓區戶籍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
(三)免試入園原則。幼兒園對入園幼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對幼兒進行或變相進行測試;鼓勵接收具有適應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幼兒入園。
(四)公開透明原則。幼兒園要完善招生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幼兒園秋季招生公告、招生程序、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入園年齡
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為年滿三周歲(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三、招生方式
1.轄區內市、區屬財政核撥性質的園(不含特教學校舉辦的幼兒園幼兒班,下同)實行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招生方式,將不低于計劃招生數30%比例的學額,采取家長報名、隨機派位(電腦搖號)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單報送區教育局備案。
2.政府購買園可根據招生報名需要,自主決定招生方式。優先招收鼓樓區戶籍、父母持鼓樓區居住證家庭的適齡幼兒。如選擇參照財政核撥園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方式的園,應向教育局提交申請。
3.提供普惠服務和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自主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幼兒園報名條件及招生服務片區
凡持有鼓樓區戶籍或居住在本區的年滿三周歲的適齡幼兒均可向幼兒園報名。其中,持有鼓樓區戶籍的適齡幼兒,可參與電腦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報名條件的家長只能選擇一所參與電腦派位幼兒園報名,否則將取消派位資格。
雙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個報名編號,并備注雙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將同園入讀,相應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
(二)招生管理
1.區教育局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核準招生計劃,并指導幼兒園制定招生公告(簡章)。幼兒園的招生公告(簡章)、招生計劃需經主管單位核準,區教育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并予以實施,不得進行不實宣傳。
2.各幼兒園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規范、有序。
3.各幼兒園自主招生工作應由其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三)招生程序
1.各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公告(簡章),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做到明確工作步驟,遵照時間安排,逐項認真完成。
2.發布幼兒園招生公告(簡章):2024年6月14日,在“榕教之窗”網站(閩政通APP、e福州APP)上發布市、區屬幼兒園招生公告(簡章),并張貼于社區宣傳欄、園務公開欄,同步做好政策宣傳、招生咨詢工作。
3.網上預約登記:6月15日9:00—6月28日18:00,市、區屬幼兒園在“榕教之窗”網站(閩政通APP、e福州APP)上向家長開放網上預約登記。網上預約登記操作流程詳見附件,如有預約操作問題可向報名園所咨詢。
4.家長現場報名、核驗材料:2024年6月29日—7月1日,幼兒園組織現場報名,負責接收、審核家長報名材料,將符合派位條件的幼兒名單錄入“榕教之窗”系統。如錯過網上預約登記或網上預約登記與現場核驗材料不一致,以現場報名審核為準。7月6日—7月7日,尚未完成招生計劃數的幼兒園應在“榕教之窗”網站(閩政通APP、e福州APP)上公布剩余學位情況,組織補報名。
5.派位招生:7月2日--7月3日,區系統管理員負責做好符合電腦派位幼兒名單審核,確認無誤后報送名單;7月4日前,每所參與派位的幼兒園公示符合派位條件的幼兒名單;7月5日,每所參與派位的幼兒園選1--2名家長代表,到鼓樓區教育局參加電腦派位,派位結果當場打印后加蓋公章,由各幼兒園帶回公布;每所參與派位的幼兒園在公布擬參加新生體檢幼兒名單(含電腦搖號派位名單和自主招生名單)后,同步在“榕教之窗”系統上更新“招生進度”狀態。
6.自主招生:
(1)各幼兒園自主招生工作應由其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錄取的幼兒名單,原則上優先招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的政策照顧對象和鼓樓區戶籍幼兒。
(2)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為多孩家庭長幼隨學提供服務,家長可向哥哥(姐姐)現就讀幼兒園咨詢。
7.根據國家《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規定,幼兒入園前,應當根據幼兒園提示,到衛健部門指定的婦幼衛生保健機構或醫院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合格后方可入園。
(四)主動公開
1.區教育局于6月8日前在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網、“鼓樓教育”官微、“榕教之窗”網站(閩政通APP、e福州APP)公開本轄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相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傳和招生咨詢工作,具體包括:
(1)本區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2)本區經審核準予招生的各幼兒園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性質、等級、收費標準、招生方式、計劃招生數、派位比例等。
2.幼兒園應在招生工作開始前1周主動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公告(簡章),包括報名條件、報名時間、招生程序、咨詢電話等。
(五)加強監管
區教育局進一步完善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機制,監督招生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本區幼兒園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保障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開展。各幼兒園應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項
(一)幼兒園收費應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并報區教育局備案;各幼兒園應向社會公布收費事宜,并自覺接受發改、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幼兒園應加強招生服務工作,要增強法治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以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安定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