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理工大學春季考試招生章程詳解
上海理工大學一帆~整理
一、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全稱: 上海理工大學
就讀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楊浦區軍工路516號(春季招生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
徐匯校區: 上海市徐匯區復興中路1195號
辦學層次: 本科
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
二、學歷證書
頒發院校: 上海理工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三、招生管理機構
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負責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 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監察小組: 招生工作監督檢查機構。
四、招生計劃及專業設置
2025年春季考試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類)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
工科試驗班(電子與信息類) | 本科 | 4年 | 35人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本科 | 4年 | 25人 |
詳細說明:
1.工科試驗班(電子與信息類)包含以下15個專業:
測控技術與儀器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電子科學與技術
通信工程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醫學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自動化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智能科學與技術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新媒體技術
醫學影像技術
智能醫學工程
2.專業分流:
錄取進入工科試驗班(電子與信息類)的學生,入學第一學年不分具體專業。
原則上第一學年末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具體專業。
3.性別比例: 無男女比例限制。
五、外語考試語種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 不限
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 英語
六、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 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
七、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
考生須如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八、自主測試辦法
1.志愿填報:
時間: 2月15日 9:00-22:00,2月16日 9:00-16:00
條件: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
方式: 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
注意事項: 應屆高中畢業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自主測試資格線劃定:
時間: 2月20日
方式: 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并向社會公布。
同分處理: 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30 號)相關規定執行。
3.自主測試安排:
時間: 3月1日-2日
參加條件: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校自主測試資格線并填報學校專業志愿的考生。
內容:
面試形式,包含英語應用能力測試和學習與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環節。
重點考察考生接受工程教育所必需的知識面、學習能力、理解能力和語言能力。
考生須參加全部兩個環節的測試。
滿分值: 150分
缺考處理: 考生若缺考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4.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作用: 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
提供方式: 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統一提供。
注意事項: 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應按照要求向學校提供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見學校春季招生自主測試方案。
九、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 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
春考總分 =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 自主測試成績。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
排序方式: 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按統一文化考試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比較排序)。
預錄取: 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
候補錄取: 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專業信息登記: 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12日-13日網上進行專業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候補順序: 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
4.正式錄取:
條件: 預錄取考生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
結果: 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十、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理工體類專業: 每生每學年7000元
醫學類專業: 每生每學年7400元
工科試驗班(電子與信息類): 每生每學年7000元,專業分流后按專業所屬學科門類收取學費。(滬發改價調〔2023〕21 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一、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
被學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以下資助項目:
國家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
上海市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貸款
勤工助學崗位
特殊困難補助
學費減免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二、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監督機構: 上海理工大學招生工作監察小組
舉報電話: 021-55270716
十三、聯系方式
學校官網: 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網: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詢電話: 021-55270799(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雙休日、節假日、寒假除外)
十四、其他須知
1.其他考試: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 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信息查詢:
學校春季考試招生相關事宜將在本科招生網(https://zhaoban.usst.edu.cn)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查詢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