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大學春季高考招生政策解讀
上海大學一帆~整理
一、院校信息
院校全稱: 上海大學
就讀校址:
寶山校區: 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 99號(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就讀校區)
嘉定校區: 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 20號(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就讀校區)
延長校區: 上海市靜安區延長路 149 號
層次: 本科
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
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
招生就業處: 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機關紀委: 招生工作紀檢機構
二、招生計劃及說明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本科 | 4年 | 20人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本科 | 4年 | 20人 |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本科 | 4年 | 20人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 | 本科 | 4年 | 20人 |
男女比例: 無限制
三、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 不限
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 英語
四、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相關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上海大學。
五、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須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有關補充規定如實上報健康狀況。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 色盲不宜。
隱瞞病情病史: 上海大學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 41 號)和學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六、自主測試辦法
1.志愿填報:
時間: 2月 15 日 9:00—22:00,2月 16 日 9:00—16:00
條件: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
方式: 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https://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
補充: 應屆高中畢業生 7 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自主測試資格線劃定:
時間: 2月 20 日
方式: 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的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 1.5 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并向社會公布。
同分處理: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30 號)相關規定執行。
3.自主測試時間選擇:
時間: 2月 21 日—22 日
方式: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校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須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https://bks.shu.edu.cn,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 6:00—22:00)自主選擇測試時間段。
4.自主測試:
時間: 3月 1 日—2 日
參加對象: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
方式: 同時報考上海大學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內容: 面試,內容由學校根據各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 150 分。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 中文面試,考察基本數理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 中文面試,考察基本數理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中英文面試,考察英語綜合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中英文面試,考察英語綜合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
5.缺考處理: 考生若缺考學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6.綜合素質評價: 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若考生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須提供本人高中階段各類獲獎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供面試時參考),具體要求詳見后續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測試方案。
七、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48 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春考總分組成: 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 600 分)=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 450 分) 自主測試成績(滿分 150 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
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
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 100% 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 30% 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3月 12 日—13 日,預錄取、候補錄取考生須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相關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 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學校將于 7 月份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八、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 每生每學年 7000 元(滬發改價調〔2023〕21 號)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每生每學年 30000 元(滬教委財〔2017〕57 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 1200 元(不含寒暑假)(滬價費〔2003〕56 號、滬財預〔2003〕93 號、滬教委財〔2012〕118 號)
九、資助政策
上海大學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政策規定,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
國家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
上海市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貸款
勤工助學崗位
特殊困難補助
學費減免等。
學校還按規定實行服義務兵役資助和中西部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以及教育類、體育類、藝術類等獎學金,各學院還設立獎助學金。
此外,還有“隱形餐費”補貼、出國交流學習等發展型資助項目。
學校承諾: 不讓每一位學生因為家庭困難而失去平等發展的機會。
十、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上海大學春季考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級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本科招生舉報電話: 021-36215782(接聽時間為: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
十一、網址及聯系電話
上海大學官網: 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s://bkzsw.shu.edu.cn
專業咨詢電話: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021-66132529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021-69982822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辦學): 021-69983298
學校本科招生咨詢電話: 021-66134148(接聽時間為: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2025 年 1月 13 日—2 月 16 日為學校寒假期間,電話接聽時間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予以公布)
十二、其他須知
1.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 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 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招考安排調整: 如因特殊情況影響招考安排,學校將在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bkzsw.shu.edu.cn)另行發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