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華東政法大學春季考試招生章程詳解
華東政法大學一帆~整理
一、學校基本信息
院校全稱: 華東政法大學
就讀校址:
長寧校區: 萬航渡路1575號
松江校區: 龍源路555號(全日制本科生就讀校區)
層次: 本科
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
頒發學歷證書: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二、招生計劃及說明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
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 | 本科 | 四年 | 20 |
法學 | 本科 | 四年 | 50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本科 | 四年 | 20 |
性別比例要求:
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女生比例不超過15%
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無性別比例要求
三、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 不限
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 英語
四、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4〕20號)規定的報名條件,方可參加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
五、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1)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身體條件要求:
五官端正、體形勻稱,無各種殘疾;
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
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無色盲色弱;
無口吃;
年齡在22周歲以下(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規教育司關于印發<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提前錄取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3〕16號))。
體檢要求:
考生須自行到本市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
若中學已完成高考體檢,考生可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表》(須中學蓋章)。
其他醫療機構做出的體檢結論不予采納,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體檢項目以及相關要求詳見學校本科招生網 https://zsb.ecupl.edu.cn。
(2)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
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六、自主測試辦法
(1)志愿填報:
時間:2025年2月15日9時-22時,2月16日9時-16時
條件: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
平臺:“上海招考熱線”網站
資格:應屆高中畢業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方可填報春考招生志愿。
(2)自主測試資格線劃定:
時間:2025年2月20日
比例:學校將分別按照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分男女生)、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不超過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3)自主測試時間選擇:
時間:2月21日-2月22日
平臺:學校本科招生網
注意事項:若考生同時進入兩所院校的自主測試環節且自主測試時間發生沖突,考生須聯系其中一所院校協調自主測試時間。
(4)自主測試:
時間:3月1日-3月2日
條件: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
形式:分組面試,并參考使用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內容: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
分數:總分150分
評價:學校綜合考察考生社會責任感、綜合素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給予考生全面的評價,評價結果納入自主測試成績。
相關綜合評價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統一提供,考生無需向學校提交。
若考生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階段各類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見學校春招自主測試方案。
缺考處理: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七、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
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構成:
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含政策性加分) 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
學校按照春考總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 自主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據招生計劃100%劃定各專業(方向)預錄取分數線。
其中,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的考生,還需結合專業對男、女比例及身體條件要求。
達到各專業(方向)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同分考生,學校按照自主測試成績、語文、外語成績依次進行比較予以預錄取。
學校按不超過公布的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專業(分男女生)招生計劃數的50%的比例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學校按不超過公布的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0%的比例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在3月12日-13日登錄“上海招考熱線”進行網上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
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學校予以錄取。
八、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偵查學(經濟犯罪治理):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九、資助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
同時,學校還設立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等學年獎學金以及40余個社會獎助學金。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聯系電話:021-57090496
十一、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www.ecupl.edu.cn
本科招生網:zsb.ecupl.edu.cn
招生辦咨詢電話:021-57090220
十二、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4〕3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將與當年通過秋季高考錄取的學生一起報到入學。
錄取到法學專業的考生隨機分配至相關法學院,具體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考生報到入學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初審以及復查,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規定執行。
自主測試當天考生需按照學校統一要求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