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2021年小一新生入學指南
坪山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一、溫馨提醒
2021年坪山區繼續實行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統一管理、統一平臺、同步招生。
小一年級學位申請從5月27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三)網上報名。
(一)公辦學校志愿填報:坪山區公辦學校學區劃分為:單享學區、大學區兩類。單享學區是指學區內僅有1所公辦學校,填報志愿時只能填報該公辦學校;大學區是指學區內有多所公辦學校,填報志愿時可選擇1所、多所或學區內全部公辦學校,按平行志愿原則錄取。
申請公辦小一學位時,家長可根據學區類型填報相應的公辦學校,同時可一并填報全區范圍內1-3所民辦學校。
(二)民辦學校志愿填報:符合坪山區民辦學校就讀條件填報民辦學校志愿時,需在民辦學校招生報名結束前,直接登錄“民辦小一報名”通道,填報全區任意1-3所民辦學校;符合公辦學校就讀條件,如選擇就讀民辦學校也按以上方式任意填報1-3所民辦學校。已在“公辦小一報名”通道填報民辦學校志愿的,無需再次在“民辦小一報名”通道填報。
坪山區民辦學校將按照本區戶籍、本市戶籍、非深戶籍(比較社保繳納時長)的順序進行錄取。
關于住房證明:
(1)租房材料時間要求。2021年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租住合法產權房屋的需提供2020年5月31日(含當日)前辦理的租賃憑證(紅本),有效期超過2021年9月30日(含當日);租住無合法產權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記日期需在2020年5月31日(含當日)前。非深圳戶籍市民已申報網格登記人口信息的,可登錄“深圳公安”官方微信公眾號,在“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中查詢人口居住信息并打印《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深圳戶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長本人如實填寫,驗核時將通過系統后臺進行匹配。
注:租賃憑證(紅本)未停止辦理,租住能辦理租賃憑證(紅本)的住宅類房屋,申請學位時必須提供租賃憑證(紅本)。
(2)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的房產要求。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入學,只適用于已經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住宅類房屋。報名時,家長只需將所居住房屋編碼、地址相關信息填寫到報名平臺,報名平臺將通過數據比對的方式加以核驗;如核驗有誤,家長可以在資料復核期間向學校提出復核申請。同時還需提供《房產學位申請授權書》(詳見附件)、房屋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房產證明材料。房產證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種即可:合作建房協議(股份公司或社區蓋章)、社區開具的房屋權利人證明、房屋購買合同(股份公司或社區蓋章)、房屋的水費或電費清單、歷史遺留回執(土地規劃監察部門出具)等,以上證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
(3)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記及提供《房產學位申請授權書》申請學位的不計算積分。如最終成功入讀申請的公辦學校,將根據登記的房屋信息進行學位鎖定。
(四)關于二次補錄
1.全區申請學位的適齡學生需參加第一次報名;如第一次報名被錄取,不能參加二次補報;如第一次報名被錄取但自動放棄學位,視為已安排學位,不能參加二次補錄。
2.二次補錄的名額為全區公辦學校招生計劃第一次錄取后剩余的學位數,可跨學區申請。二次補錄的對象,面向全區第一次報名通過公辦學校學位申請資格審核但未被錄取的學生。二次補錄仍按照“先學位類型、后積分,不同學位類型之間不比較積分”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二次補錄名額錄滿為止。
(五)關于學位供給情況:2021年秋季學期坪山區小一公辦和民辦學校學位總供給充足。但部分學區公辦學位緊張,無法滿足全部需求。
二、學位申請條件
在坪山區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規定“年滿六周歲”(2021年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為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
已在各類學校就讀小學的,不得重復申請小一學位。
三、學位申請流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2日(星期三)下午18:00
【6月2日(星期三)下午18:00為網上報名截止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家長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坪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點擊“公辦小一報名”通道、“民辦小一報名”通道,或登錄“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報名通道報名。
(1)家長應按對應項目、類別填報相關信息;
(2)家長根據系統要求拍照或掃描上傳學位申請所需各項材料;
(3)家長所上傳材料必須符合系統審核的要求,以免影響在線審核;
(4)報名系統根據家長填寫信息自動生成初始積分。
(二)材料初核
1.時間:6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11日(星期五)下午18:00
2.初審過程:學校根據家長上傳的報名材料,進行系統初審。請家長務必在規定時間內上傳所有材料,未按規定時間上傳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三)資格審核
1.時間:6月12日(星期六)--7月8日(星期四)
2.審核過程:區教育局將學位申請材料按規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產、租賃、政數、社保、計生等相關業務部門,各業務部門通過政府政務數據庫進行信息比對審核,全面確認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最終以各業務部門審核結果作為學位申請資格、積分排位和錄取順序的依據。
(四)公示審核結果
1.時間:7月9日(星期五)--7月14日(星期三)
2.查閱方式:家長直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看審核結果。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家長可根據審核結果明細,自行到相關部門重新核對有關信息,如針對審核結果明細需咨詢的,可到第一志愿學校進行咨詢;如需到區教育局咨詢,需第一志愿學校出具介紹信。信息核對準確后,用報名賬號登錄招生報名系統,將相對應的材料通過拍照或掃描再次上傳提交;請家長務必關注申請復核的截止時間【7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
(五)復核異議材料
1.時間:7月15日(星期四)--7月21日(星期三)
2.審核過程:區教育局將申請復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產、租賃、政數、社保、計生等相關業務部門進行再次審核,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積分排位。
(六)公布錄取名單
1.時間:7月27日(星期二)
2.公布平臺:
(1)家長可通過網上招生報名系統直接查詢本人的公辦學校錄取結果;
(2)民辦學校錄取結果請關注區教育局后續發布的有關公告。
(七)新生報到注冊
1.時間:8月6日(星期五)前(以各學校通知時間為準)
2.提示:已被公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將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四、各類學位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戶籍兒童:戶籍材料、住房材料、計生材料。
2.非深戶籍兒童:戶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證材料、計生材料。
3.臺灣籍兒童: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住房材料。
4.港澳籍兒童:參照深圳市暫住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規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適齡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系公證書;
(6)計生材料。
5.外籍人員子女:外籍人員子女申請學位需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符合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條件的外籍人員,其子女申請學位時按照非深戶籍人員類型對待。
6.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屬于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不列入積分對象,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相關要求,統一在網上報名,并將學位申請材料(含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相關材料)拍照或掃描上傳至招生報名系統。
7.軍人子女:軍人子女申請坪山區小一學位,與深圳戶籍適齡兒童一樣,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相關要求,統一在網上報名,按時將學位申請材料拍照或掃描上傳至招生報名系統。
申請坪山區小一學位的軍人子女,其父親或母親需在2021年5月28日前到坪山區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區金牛路12號行政服務大廳三樓,聯系電話:0755-89322257)登記備案,備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軍人子女教育登記表》;
(2)《軍人子女申請就讀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備案表》;
(3)相關證明材料:
①軍人身份證明:軍人身份證、軍官或士官證;
②戶籍證明:戶口本(首頁、家屬頁、子女頁)、子女出生證、子女身份證;
③居住證明:房產證(不動產權登記證)、租賃憑證、《內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單位宿舍證明等任意一類;
④單位證明:軍人現役情況、子女關系、享受特殊待遇情況說明等。
五、學位申請材料具體要求
(一)戶籍、居住證材料:
1.深圳戶籍適齡兒童,提供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
2.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大陸地區),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為深圳戶籍,提供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為非深戶籍,提供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以及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
(二)住房材料
1.屬于自購房產類別:
(1)提供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第一志愿公辦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產份額需>50%),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公寓、商鋪、廠房、倉庫、辦公等。
(2)提供深圳市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產權人需是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產權登記人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適齡兒童(或其父母)需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若不在同一個戶口本,需提供適齡兒童出生證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復印件。
(4)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需有國土部門的備案號)、繳款發票原件、入伙通知書(商品房需通過住建等相關部門竣工驗收程序后,發放的入伙通知書才視為有效申請學位材料,入伙通知書提交時間截止至網上報名結束前)。
2.屬于租房類別:
(1)提供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須在2020年5月31日(含當日)前。
(2)租住合法產權房屋的,需提交坪山區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紅本),不能以《房產學位申請授權書》申請學位。
(3)租住無合法產權房屋的,需在所租賃房屋進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記,并提供《房產學位申請授權書》、房屋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房產證明等材料。
(4)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適齡兒童(或其父母)需與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戶口本上。若不在同一個戶口本,需提供適齡兒童出生證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5)公租房需提供與住建部門或受住建部門委托對公租房進行管理的單位簽訂的正式租賃合同。單位(非個人)與住建部門承租的公租房視為集體宿舍。
3.屬于原住居民祖屋類別:
屬于原住居民祖屋類別的,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應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證;
(2)由股份公司開具的祖屋證明;
(3)至少提供該房屋2021年2、3、4月份的水費或電費繳費單據。
4.屬于特殊房產類別的,包括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回遷房、統建樓及其他無合法產權的房屋:
(1)屬于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以及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證明。
(2)屬于集體宿舍類別的,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與該宿舍權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簡稱雇主)具有雇傭關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時請按照下面順序排列)。
A.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雇主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B.雇主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購買社保的相關證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單。
C.集體宿舍的產權證明,產權屬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屬于雇主租用有合法產權住房的,提供坪山區房屋租賃部門備案過的租賃憑證(紅本);屬于雇主租用無合法產權住房的,需進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記并提供《房產學位申請授權書》、房屋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該房產證明等材料;屬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與住建部門或受住建部門委托對公租房進行管理的單位簽訂的正式租賃合同。
D.雇主和居委會出具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該宿舍的住房證明。
以集體宿舍類住房材料申請學位,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在該單位集體宿舍實際居住滿1年,即2020年5月31日(含當日)前入住,需通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集體宿舍房屋材料、集體宿舍證明相互印證;要求勞動合同、社保證明、集體宿舍產權證明以及集體宿舍證明,這四種證明材料所體現的工作單位及其公章必須一致。
(3)屬于集資房、統建樓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并提供社區工作站開具的住房證明材料。
(4)屬于自建房類別的,應提供居委會開具的住房證明并提前到土地監察部門開具不屬于“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該房屋2021年2、3、4月份的水費或電費繳費單據。
(5)屬于回遷房類別的,需提供原回遷房戶主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相關合同或憑據。
1.住房材料需為申報坪山區第一志愿公辦學校招生地段內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公寓、商鋪、廠房、倉庫、辦公等。
2.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租住無任何房產信息的房屋,且無法提供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符合條件的租賃憑證(紅本)、《房產學位申請授權書》或相關有效住房證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參加公辦學校的積分排位。
3.適齡兒童申請學位,若涉及提供無房證明或坪山區無申請學位資格房產證明,家長可在深圳市內任一不動產登記中心網點、“深圳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員(含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個人房屋信息記錄(打印時間在2021年5月1日后)。其中,坪山區無申請學位資格房產證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員(含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個人房屋信息記錄,顯示有房產,但這類房產用途是公寓、商鋪、廠房等無法用于申請學位的房產。
(三)社保材料
1.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連續滿1年有效參保證明(可自行在網上打印),即在2020年4月30日-2021年4月30日期間需連續有社保繳交記錄,具體險種為養老 醫療(必須兩者均參保滿1年)。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戶籍適齡兒童至少提供父母雙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監護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監護人的法律文書。屬于法定收養關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系證明。
(3)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參加社會保險,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社保的,需提供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參保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
(四)計劃生育材料
適齡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位申請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區工作站登記并核對家庭計生信息。具體辦理流程及提供材料要求,以計生部門要求為準。
(五)補充說明
以上(一)至(三)項要求提交材料,家長必須按照系統要求拍照或掃描上傳原件。若涉及商品房購房合同,拍照或掃描上傳個人信息頁、房屋信息頁和簽署頁即可。
六、學位類型劃分和積分辦法
(一)學位類型劃分
學位類型1:坪山區戶籍,學區合法產權房、原住居民祖屋。
學位類型2:本市其他區戶籍,學區合法產權房。
學位類型3:坪山區戶籍,學區租房、學區內特殊房產,且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和申請學位的適齡兒童在坪山無合法產權房(提交坪山區無房證明或坪山區無申請學位資格房產證明)。
學位類型4:非深戶籍,學區合法產權房。
學位類型5:坪山區戶籍,學區租房、學區內特殊房產(不提交坪山無房證明或坪山無申請學位資格房產證明);本市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學區內特殊房產。
學位類型6:非深戶籍,學區租房、學區內特殊房產。
備注:1.以上學位類型所指戶籍為適齡兒童戶籍。
2.特殊房產包括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集體宿舍、回遷房、統建樓及其他無合法產權的房屋。
(二)積分辦法
深圳戶籍和非深圳戶籍少年,均在劃分學位類型的基礎上,根據不同類型積分項目得分情況合計積分。
1.深圳戶籍兒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的居住情況和加分情況進行積分。
2.非深圳戶籍兒童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的居住情況、社保情況和加分情況積分。
3.積分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若實際得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算。錄取計劃排名最后一位出現同分情況,錄取辦法如下:
(1)錄取計劃排名最后一位多人達到滿分100分,按各項目累計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繼續同分,錄取原則為:
①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先;如繼續同分,兒童落戶深圳戶籍時間長者優先。
②非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先;如繼續同分,社保累計時長長者優先。
(2)積分未達到滿分100分而錄取計劃排名最后一位出現同分,錄取原則為:
①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先;如繼續同分,兒童落戶深圳戶籍時長長者優先。
②非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先;如繼續同分,社保累計時長長者優先。
(三)積分計算
1.居住時長計算
在學區內連續居住滿1年的基礎上,每滿1個月得0.3分,不滿1個月不得分。居住時長為連續計算,如中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則按離“截止日期”最近備案合同的簽發日期計算居住時長。居住時長積分計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
(1)提交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購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資房、軍產房、統建樓的按發證(合同簽訂)日期計算居住時長;持回遷協議作為特殊房屋材料申請學位的不積分。
(2)提交無房產證祖屋材料的,根據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該房連續繳納水費或電費的時長計算。
(3)提交無房產證自建房材料的,根據適齡兒童父母在該房連續繳納水費或電費的時長計算。
(4)提交集體宿舍材料的,按照勞動合同簽訂時間、在該公司繳納社保時長、集體宿舍房屋材料以及集體宿舍證明的四者并行日期計算。如提供的集體宿舍房屋材料為人口居住信息登記,在申請學位時居住時長不計算積分。
(5)提交多份或單份“租賃憑證(紅本)”,按照最早辦理的“租賃憑證(紅本)”右下方的“初始發證日期”(簽發日期)計算居住時長。若材料審核期間過期,需于資料復核期間提交該學區內的最新“租賃憑證(紅本)”。
(6)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提交《房產學位申請授權書》,居住時長不積分。即使人口居住信息登記前辦理有“租賃憑證(紅本)”,之前辦理的“租賃憑證(紅本)”也不計算居住時長積分。
(7)本市其他區戶籍,在學區租房或有特殊房產,如果能提供深圳市無房證明的,在原有積分基礎上額外加3分。
2.社保計算
在同時連續繳交養老和醫療保險滿一年的基礎上,以養老和醫療同時繳納時間計算,每滿1個月得0.2分,不滿1個月不得分。補繳的社保不納入積分。積分計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且學位申請時為在保狀態。
3.計生加分
對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家庭整體計生信息驗核結果分為兩類(計生登記截止日期為網上報名最后一天):
(1)獨生子女:持獨生子女證件,或已在計生系統中按獨生子女信息登記,加1分。
(2)其他情況不加分。
4.居住證加分
適齡兒童父母雙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加4分。單方持有的不加分。
七、公辦學校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
(一)志愿填報
1.公辦學校填報要求:報名時,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選擇所屬學區內公辦學校,不能跨學區選擇公辦學校。2.志愿類型及填報范例
(1)大學區:2021年小一實行大學區招生學校
①坪山中心小學、坪山第二外國語學校組成大學區;
②坪山第二小學、沙壆學校(規劃名)組成大學區;
③坪山實驗學校、東北師范大學深圳坪山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
④六聯小學、東北師范大學深圳坪山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
⑤坪山同心外國語學校、坪山外國語文源學校、坪山東部灣區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
⑥中山小學、新合實驗學校、錦龍小學、世界廠小學(規劃名)組成大學區。
在志愿填報上,如果A、B兩所學校組成大學區,那么這兩所學校招生范圍內的學生,可以選擇2個公辦志愿,志愿順序由家長選擇;如果A、B、C三所學校組成大學區,那么這三所學校招生范圍內的學生,可以選擇3個公辦志愿,志愿順序由家長選擇。以此類推。
(2)單享學區:只能選擇住房所在學區范圍內的一所公辦學校。
注意:家長務必提前仔細了解網上申請、學校初核、部門審核、錄取辦法等相關規定,根據子女的積分情況合理填報志愿,以免因志愿填報不合理沒有被意向的學校錄取。
(二)錄取辦法
學位申請材料審核合格的適齡兒童才能參與積分排位。錄取按照“先學位類型、后積分,不同學位類型之間不比較積分”的原則進行。
實行大學區招生的學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規則錄取。
大學區遵循“先學位類型、后積分”,再結合志愿順序的錄取規則。如大學區范圍內有A、B、C三所公辦學校,則大學區范圍內符合申請公辦學位條件的學生可填報A、B、C三個公辦志愿,計算機系統將大學區范圍內所有審核合格的學生按照一類至六類的類別及積分進行總排序。在總排序基礎上按類別積分從高到低順序對每個學生所填報的A、B、C三個平行志愿依次檢索。根據學生所填報A、B、C三個平行志愿順序,首先將學生投給志愿A學校,如A學校沒有錄滿,則被A學校錄取;如果A學校已經錄滿,則投給B學校,B學校未錄滿則被B學校錄取;如B學校已錄滿,則繼續投給C學校。如此類推,直至各學校錄滿為止。
單享學區的學校,按照“先學位類型、后積分”的原則,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八、重要提示
當前仍處于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請家長積極配合,做好網上提交資料的相關準備,并按時完成提交。如因特殊情況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請及時與所申請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取得聯系,聯系電話見文末表格。
家長在網上填報的信息將直接影響最終驗核結果和學位安排,請務必確保錄入信息準確無誤;如果由于家長填寫錯誤導致審核不合格等問題,由家長自行負責。
(一)時間提示:申請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的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志愿、拍照或掃描上傳申請學位材料原件,否則將無法參加公辦學校積分排位。
(二)申請材料提示:
1.拍照或掃描上傳申請學位材料原件至招生報名系統。
2.申請材料不齊的,招生報名系統不予受理;申請材料虛假的,何時發現何時取消學位申請資格。
3.在提交材料前,請家長們認真核實材料,如居住證、租賃憑證(紅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社保等是否過期或停交。如果材料由于家長個人原因造成資料審核不合格,將無法參加積分排位。
4.申請材料審核通過,意味著具備了參加公辦學校積分排位資格條件,并不代表最終能夠被公辦學校錄取。最終是否被公辦學校錄取,由公辦學校提供學位數、學位類型及積分等因素綜合決定。
5.家長報名申請材料提交后,審核結果公示期間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復核期間內上傳提交復核材料。復核期內,除戶籍材料能替換更改類別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換,只能在原材料基礎上修改信息有誤部分。錯過復核時間,將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請。
6.對使用租賃憑證(紅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的家庭,將核查材料的真實性及是否真實居住。使用虛假材料或非真實居住造成無法被公辦學校錄取,后果由家長自行承擔。
7.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相關規定,利用擅自轉租、互換、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學位的,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申請資格,并將相關信息報送住建部門嚴肅處理。
8.2022年申請坪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以租房類別申請的,辦理租賃憑證(紅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記時間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當日)以前。
(三)學位房鎖定提示:坪山區2021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錄取將繼續實行學位鎖定政策。如適齡兒童成功被坪山區公辦學校錄取并到錄取學校注冊報到后,將對該適齡兒童申請學位所用住房進行學位鎖定,小學鎖定6年。
(四)民辦學校學費補貼提示: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入學管理辦法》規定的,在坪山區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可享受相關文件規定的學費補貼;就讀學校學費高于補貼標準的,由家長補齊差額。
(五)殘疾適齡兒童報名提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應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但能適應特殊教育學校學習生活的智力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癥)、肢體障礙(腦癱)類的坪山區戶籍兒童,憑戶口本、住房材料、出生證、醫院證明、《殘疾人證》和《接種免疫證》到坪山區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具體招生公告由坪山區教育部門另行公布,屆時以公告為準。視障、聽障類適齡兒童請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環路138號,電話:0755-89468816)報名。深圳市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能力評估咨詢時間為5月-7月,相關要求詳見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網站(http://www.szyptx.net/),咨詢電話:0755-89468832。
(六)收取兒童預防接種證提示:按《轉發省教育廳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兒童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號)要求,新生報到注冊時,學校需收取《深圳市兒童入學入園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請家長自帶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種點查驗并開具查驗證明;在深圳本地接種的兒童也可在"深圳衛健委"公眾微信號,點擊便民服務,進入打疫苗,選擇入學查驗進行查詢打印。
(七)學位申請所需材料的相關模板:請關注“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在新生入學指南中掃描二維碼下載,或在坪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官方網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文件下載”欄目進行下載。
本指南內容最終解釋權歸坪山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