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二類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格子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做好我市2024年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二類自主招生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程序
各學校須在本方案規定時間內統一開展二類自主招生報名與資格審核、專項考核與結果公示、成績合成與擬錄取名單公示等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招生簡章備案與公布
各招生學校應根據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的二類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招生簡章,于6月12日前報體衛藝處備案后,在學校官方網站、官微及學校宣傳欄等公布。
招生簡章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內容:
1.招生計劃(類型、項目及計劃數)、招生范圍(面向全市招收ACD類本市初中應屆畢業生);
2.報名條件(具體列明招收類型、項目及要求)、報名方式;
3.考生提交報名材料的具體要求;
4.專項考核形式及評價方式等;
5.錄取方式(詳見下文);
6.咨詢及投訴處理機制。
(二)考生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
2024年6月14日-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招生學校不得縮減報名工作時間。
2.現場報名要求
考生須在現場報名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現場報名時,招生學校可通過面談了解考生專業基本情況。面談全過程要求采取錄像方式留痕記錄。對非必須進行面談和現場審核項目的考生,學校可開通線上報名渠道,開展線上報名審核。考生在初中階段參加由各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有獲獎經歷的,可作為考生報名的附加條件,不可作為報名的唯一條件,不可作為專項成績加分或降分的依據;沒有上述獲獎經歷的考生,可提供初中畢業學校多位專業教師簽名證明的特長專業水平推薦信,或由招生學校對其進行專項面談考察。非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各類賽事獲獎證書,不可作為報名條件要求,更不可作為錄取標準和依據。
招生學校通過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szzk.edu.cn)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核。學校向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下發《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二類自主招生申報志愿告知書》(附件4-1)和《專項考核準考證》(加蓋招生學校公章后發放)。考生領取《專項考核準考證》后即被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統鎖定,不能再申報其他二類自主招生學校。考生憑《專項考核準考證》參加專項考核。
6月19日-6月22日,招生學校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再次復核。發現有不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所發放準考證作廢,學校通知學生不得參加專項考核。
(三)專項考核與結果公示
1.專項考核時間
6月30日(星期日)。
2.專項考核要求
(1)學校嚴格按照二類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組織各類專項考核,并做好考核全過程記錄,考核結果須公示。學校專項考核標準須參照且不低于《深圳市普通高中體育類專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指導意見》《深圳市普通高中音樂舞蹈及表演類專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指導意見》《深圳市普通高中美術類專項考核內容及評分指導意見》的標準。
(2)考生須在專項考核當天簽定《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二類自主招生申報志愿確認回執》(附件4-1),明確考生本人申報意愿并服從錄取程序。未簽定《確認回執》的考生視為放棄二類自主招生學校志愿,不予以錄取。
3.結果公示
招生學校在專項考核結束后,劃定本校的專項合格分數線。專項合格分數線和專項考核合格考生名單于7月1日起在學校網站或在校門口張貼公告公示5天。學校要為考生提供專項考核成績查詢渠道,負責安排專人做好解釋工作。考生如對考核成績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向學校提出成績復核申請,填寫《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二類自主招生專項考核成績復核申請表》(附件4-2),由招生學校受理并加蓋學校公章后報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復核,核查期為3個工作日。
復核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問題,只復核考核細項是否存在漏評、細項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經復核,成績確實有誤的,將于核查期內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更正后的考生成績由招生學校補充公示3天;復核無誤的不再另行通知。專項成績復核工作于中考成績公布前完成,中考成績公布后不再受理專項成績復核工作。
(四)擬錄取名單確認與公示
1.成績合成與擬錄取名單確認
參加二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中考成績和專項考核成績“雙達線”,即考生的中考分數和專項考核成績須同時達到報考學校二類自主招生的中考成績控制線和專項考核合格分數線。符合“雙達線”的考生,招生學校將其中考成績和專項考核成績統一折算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績占比60%、專項考核成績占比40%合成為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擬錄名單。總成績排序相同的,再以其專項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公示
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二類自主招生計劃數。各招生學校形成學校招生工作書面會議紀要留存備查。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須在學校網站或在校門口張貼公告公示5天,并將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后由市招考辦錄取。
(五)正式錄取
二類自主招生錄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進行。市招考辦對各招生學校提交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通過后按照名單進行投檔錄取。
二、工作要求及招生紀律
各招生學校要強化法治觀念,加強領導和管理,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嚴格程序、嚴明紀律,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一)加強組織管理
招生學校是自主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學校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招生學校要高度重視自主招生工作,充分認識到自主招生工作的嚴肅性與重要性,要根據省、市文件要求完善自主招生工作制度,明確招生辦法、統一選拔標準、規范實施操作,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二)規范工作流程
各校要嚴格按照《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深圳市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二類招生工作規程的通知》(2021年6月23日印發)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開展招生工作。學校不得臨時變更考核內容、評分標準、錄取依據等項目和內容,不得針對考生具體情況設定附加招生條件。
(三)實施“陽光工程”
增加自主招生工作透明度,招生學校必須實行大評委評審和現場亮分工作制度,須與評委及工作人員簽定《2024年深圳市公辦普通高中二類自主招生評委及工作人員責任書》(附件4-3)。學校要采取現場錄像和電子監控等手段記錄考核全過程。招生學校招考方案、錄取依據和錄取結果、專項面談及考核現場錄像記錄均存檔一年留查,紀錄須上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紀委派駐部門備案。
各招生學校須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回應考生、家長及社會關切,考核過程全程留痕,公布投訴電話,確保自主招生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堅決杜絕虛假宣傳、違規招生。切實做好自主招生績效評估和錄取考生的跟蹤培養與管理,定期向市教育局報送評估報告。
(四)強化監督考核
各區、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嚴禁以不正當手段搶奪生源、違規招生,嚴禁委托或變相委托社會機構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考試及各類培訓,嚴禁招生亂收費和有償招生。要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遵循公平公正招生錄取原則。
暢通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監督,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和環境。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有違規招生行為的學校,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扣減當年或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計劃、取消自主招生資格等處罰。市教育局監督投訴電話:83226534(體育)、88120335(藝術),郵箱:tcs@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