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贛州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贛州市教育考試中心格子
為切實做好贛州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據《江西省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規定》(贛教考字〔2024〕10號)、《贛州市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規定》(贛市教委考字〔2024〕5號)和《關于下達2024年贛州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贛市教規劃字〔2024〕9號),結合中心城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中“五區”指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南康區、贛縣區;“三區”指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兩區”指南康區、贛縣區。
一批次志愿與范圍
設置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志愿填報采用全市統一模板,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網址https://zkzz.jxedu.gov.cn<點擊下方閱讀原文可跳轉>,以下簡稱“招生平臺”)完成志愿填報,填報時間為6月21日8:30至24日21:00。
普通高中招生分三個批次:提前批(包括贛創計劃、零批次統招、提前批統招)、第一批(含統招、特長與特色生、均衡等)、第二批(含統招、特長、自行組織生源等)。
1.提前批
用于五區部分普通高中面向五區提前招生,設贛創計劃、零批次統招和提前批統招志愿各一個。
(1)贛創計劃志愿,用于江西師大附中贛江院分校(以下簡稱“贛江院分校”)面向五區招收贛創特色生。贛創計劃不在招生管理平臺填報志愿,考生可咨詢學校報名。贛創計劃在其它普通高中劃線錄取前優先完成。
(2)零批次統招志愿,用于贛江院分校、贛州中學、贛州三中面向五區招生,為單志愿,考生最多選報1所學校。此批次在贛江院分校贛創計劃完成后進行。
(3)提前批統招志愿,用于贛州中學(紅色班、宏志班)、贛州一中(陽光班)、贛州三中(宏志班)、贛南師大附中(人文科技班)、贛州六中(創新實驗班)、南康中學(民航飛行基地班)面向五區招生,為單志愿,考生最多選報1所學校。此批次在零批次統招完成后進行。
2.第一批
用于三區考生填報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統招、特長與特色生、均衡等三類。
(1)統招。設3 個平行志愿,考生可選報1至3個,一個都不報的視為放棄本批次錄取。
(2)特長與特色生。本批次考生需要加試專業,不在招生管理平臺填報具體志愿,考生直接向招生學校咨詢政策、專業方向、專業要求等。報名、考試由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錄取辦法按市教育局印發的特長特色生招生工作方案執行。特長與特色生的錄取在統招之后、均衡之前完成。
(3)均衡。設2個梯度志愿(非平行志愿),用于三區具有均衡資格的考生填報具備均衡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無均衡資格考生不參與本批次的錄取。
3.第二批
用于三區考生填報第二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統招、特長、自行組織生源三類。
(1)統招。設3 個平行志愿,考生可選報1至3個,一個都不報的視為放棄本批次錄取。
(2)特長。與第一批“特長與特色生”相同。
(3)自行組織生源。三區7所民辦高中允許面向南康、贛縣兩區招收兩區統招后未錄取的考生,贛縣2所民辦高中允許面向五區(除贛縣區外)招收第二批統招后未錄取的考生。贛州一中雙軌班、贛州三中中外合作班允許面向五區招收部分學生。
二?招生計劃
1.提前批
(1)贛江院分校贛創計劃80人。面向贛縣區招生40人、面向五區除贛縣區外其它四區招生40人。
(2)零批次統招計劃共200人。其中:贛江院分校100人、贛州中學50人、贛州三中50人,面向五區招生。
(3)提前批統招計劃共350人。其中:贛州中學(紅色班、宏志班)150人、贛州一中(陽光班)50人、贛州三中(宏志班)50人、贛南師大附中(人文科技班)20人、贛州六中(創新實驗班)30人、南康中學(民航飛行基地班)50人,面向五區招生。
2.第一批
(1)統招計劃共2215人。其中:贛州中學326人、贛州一中210人、贛州三中318人、贛州四中130人、贛南師大附中105人、陽明中學149人、贛州六中249人、贛州十五中162人、贛州十六中114人、文清外國語200人、厚德外國語252人,面向三區招生。
(2)特長計劃共405人。其中:贛州中學面向五區招收特長生95人,其中音樂10人、體育35人、清華美術班50人。贛州一中面向五區招收特長生100人,其中音樂8人、體育42人(含田徑、男籃、女籃、男足、女足及其他高水平運動員)、美術班50人。贛州三中面向五區招收體育特長生55人(含男排、女排、男足、女足及其他高水平運動員),面向三區招收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武術、游泳及其他體育高水平運動員共45人。贛州四中面向五區招收特長生100人,其中音樂30人(聲樂6人、器樂9人、舞蹈15人)、體育30人(武術17人、男足7人、羽毛球3人、攀巖3人)、美術類40人(美術35人、書法5人)。贛南師大附中面向三區招收特長生10人。
(3)創新特色計劃共210人。其中:贛州中學80人、贛州一中50人、贛州三中80人,面向三區招生。
(4)均衡計劃共2538人。其中:贛州中學759人、贛州一中490人、贛州三中742人、贛州四中302人、贛南師大附中245人。為了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保障城鄉學生升學機會公平,將市直優質高中統招計劃的70%,按均衡招生總計劃占三區均衡合格總人數的比例,均衡分配到三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即指標到校。具體分配名額見附表。
3.第二批
(1)統招計劃共5304人。其中:陽明中學346人、贛州六中579人、贛州十四中110人、贛州十五中378人、贛州十六中266人、文清外國語學校467人、厚德外國語學校588人、文清高級中學478人、厚德高級中學660人、立德高級中學560人、天行陽明高級中學700人、星苑高級中學172人,面向三區招生。
(2)特長計劃共580人。其中:陽明中學面向三區招收15人(武術5人、籃球10人),贛州六中面向三區招收30人(音樂5人、體育10人、美術7人、科技8人),贛州十五中面向三區招收體育10人,贛州十六中面向三區招收20人(美術10人、書法4人、體育6人),文清外國語學校面向五區招收83人(含音樂、美術、體育),贛州體校面向五區招收50人(與文清外國語學校合作辦學),厚德外國語學校面向三區招收80人和面向五區招收20人(均含音樂、美術、舞蹈、書法、體育),文清高級中學面向五區招收62人(含音樂、美術),厚德高級中學面向三區招收57人和面向五區招收23人(均含音樂、美術、舞蹈、書法、體育),立德高級中學面向三區招收47人和面向五區招收23人(均含音樂、美術、舞蹈、書法、體育),天行陽明高級中學面向五區招收美術50人,星苑高級中學面向三區招收8人(美術4人、體育4人)、面向五區招收2人(美術1人、體育1人)。
(3)中外合作班計劃共150人。其中:贛州一中面向五區招收雙軌班100人(需到校單獨報名并參加相應測試),贛州三中面向五區招收中外合作班50人。
(4)自主組織生源計劃共618人。三區7所民辦高中面向南康、贛縣兩區招生,其中文清外國語學校80人、文清高級中學80人、厚德外國語學校60人、厚德高級中學60人、立德高級中學70人、天行陽明高級中學250人、星苑高級中學18人。有意愿的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學校咨詢。
贛縣區贛縣實驗學校、崇德高級中學2所民辦高中面向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南康區四區招生按市、區教育部門相關文件執行。
三
錄取辦法1.投檔規則
投檔錄取時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
錄取前,全市將設定一條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未達到此控制線的考生不參與普通高中統招及均衡錄取。
投檔錄取順序按提前批(贛創計劃、零批次統招、提前批統招)、第一批統招、第一批特長與特色班、第一批均衡、第二批統招、第二批特長和自行組織生源等7個批次依次進行。逐批錄取逐批清,無志愿考生不參與投檔錄取,已按志愿錄取的考生不退檔不改錄,不再參與其它批次志愿的投檔錄取。
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志愿優先、遵循分數”。
升學總分相同時,投檔順序為:語文 數學 英語成績之和高者優先投檔;當語文 數學 英語成績之和也相同時,物理 歷史成績之和高者優先投檔。
2.提前批
(1)贛創計劃。贛江院分校贛創計劃面向贛縣區招生40人,錄取最低控制線不低于上年該校統招線的85%即685分,贛縣區教體局制定錄取政策與資格審核并錄取,并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備案。
面向五區(除贛縣外)招收40人,錄取最低控制線不低于上年該校統招線的90%即725分,上線生源按學校組織的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測試成績相同時初中學考成績高者優先。招生方案、錄取資格及擬錄名單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審核、市教育考試中心備案。
(2)零批次統招。贛江院分校招收100人,按志愿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最低控制線不低于我市升學滿分的90%即761分。贛州中學、贛州三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不低于本校在三區第一批統招線下20分。
(3)提前批統招。贛州中學、贛州一中、贛州三中、贛南師大附中、贛州六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不低于本校在三區第一批統招線下20分。南康中學民航基地班最低錄取控制線不低于我市升學滿分的80%即676分,且英語不低于90分。
3.第一批
(1)統招。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一次性投檔,即在分數優先前提下,從最高分者開始,依次檢索考生的志愿1、志愿2、志愿3三個平行志愿,如果志愿1學校未完成計劃,則按志愿1投檔錄取;若志愿1落選,則檢索志愿2,如果志愿2學校未完成計劃,則按志愿2投檔錄取;若志愿2落選,則檢索志愿3,如果志愿3學校未完成計劃,則按志愿3投檔錄取;如志愿3也落選,表示該生統招批次落選,參與下一批次的投檔錄取。
每個學校最后一位錄取者的總分和相應單科成績之和,即為該校第一批統招錄取分數線和相應單科最低分。
(2)特長與特色生。第一批特長生和創新特色生具體招生辦法按市教育局制定的相應方案執行。
(3)均衡。梯度志愿,按“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投檔。均衡錄取最低控制線為各高中學校第一批統招線下120分。
第1均衡志愿錄取:根據各招生學校分配給各初中學校的均衡計劃數和考生第1均衡志愿,依次逐校進行錄取。首先從同一初中學校篩選出第1均衡志愿填報了同一招生學校的考生,然后根據該校對應的均衡計劃數,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錄取,下同)。所有初中學校按分配的均衡計劃錄取結束后,若有初中學校線上志愿生源不足,該招生學校出現剩余均衡計劃,則再從所有初中學校尚未錄取且第1均衡志愿填報了該招生學校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2均衡志愿錄取:招生學校按第1均衡志愿錄取結束后,如已完成全部均衡招生計劃,則在第2均衡志愿填報了該招生學校的,均為無效志愿。如招生學校按第1均衡志愿錄取結束后還有剩余均衡計劃,則再從所有初中學校尚未錄取且第2均衡志愿填報了該招生學校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如仍有未完成的均衡計劃不調劑、不補錄。
各初中學校要張貼發布本校均衡預錄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接受社會監督。對均衡資格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生的均衡錄取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4.第二批
(1)統招。考生可選填3個平行志愿,錄取方法與“第一批統招”相同。按志愿投檔錄取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檔,不得改錄同批次其他學校。因其他類型招生等政策原因造成缺額的,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公布缺額計劃,招生學校在投檔線上征集生源。
(2)特長。考生可選報1個,錄取方法與第一批同。
(3)自行組織生源。經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由學校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不得突破計劃招生,未完成計劃不調劑。
五區9所民辦高中允許在五區(除本區外)按批準的計劃自主組織生源,招收工作必須在生源所在區域統招結束后進行,不得招收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降低錄取要求(不得低于面向本地生源統招分數線),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跨規定區域外招生。未完成的計劃不調劑。
5.隨遷子女的錄取
外省、外市隨遷子女考后回我市戶籍地參與普通高中錄取的,須提供本人書面申請和戶籍證明、地市級教育部門成績證明和學籍審核意見,戶籍地招考部門在優先保證本地生源的入學需求、在學位有空余情況下調劑錄取,并報省教育廳備案。(本地戶籍要求:以家庭為單位的居民戶籍,且3年內未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學校或其他單位集體戶籍、投靠親屬戶籍、與戶主無親屬關系戶籍等不作為普通高中招錄的戶籍依據。)
四錄取時間安排
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7月基本完成,初步安排如下(實際日期根據進展情況適時調整):
7月4日完成贛江院分校贛創計劃錄取;
7月5日完成零批次統招志愿錄取;
7月6日提前批次統招志愿錄取;
7月7日-8日完成第一批統招錄取;
7月9日-11日完成第一批特長和創新特色生錄取;
7月12日-13日完成第一批均衡錄取;
7月14日-15日完成第二批統招錄取;
7月中下旬進行第二批特長生、自行組織生源的錄取。
五
監督與管理1.規范宣傳管理。要實行招生“陽光工程”,堅持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要積極做好《中招指南》的宣傳發布和招生宣傳資料的審核工作,未經主管部門審核的宣傳資料一律不得對外發布。要關注傾向苗頭,做好風險評估,加強輿論引導,回應群眾關切。要創新指導服務,通過小視頻、公開信、宣傳欄、宣傳單、問答須知、專題講座、班會等,幫助考生和家長了解政策,科學合理選擇升學學校。
填報志愿前,考生應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報考條件等,按時、謹慎、自主填報志愿。對跨城區(如南康、贛縣考生到主城區)就讀的考生須充分了解國家專項、高校專項等高招優惠政策(戶籍和學籍必須連續三年在同一專項實施縣<市、區>)。
2.規范服務管理。各初中學校要完善密碼發放程序,及時打印考生初始密碼,確保發放有記錄、有簽名,嚴禁扣留或更改考生登錄密碼。志愿填報期間,各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放機房為考生提供便利,方便考生上網自主填報、查詢、修改、提交志愿。學校和老師有宣傳、指導考生填報志愿的義務和職責,但須注意方式方法,在宣傳時做到客觀公正,在指導時耐心細致不帶偏見,避免誤會與誤解。要設身處地幫助解答考生的疑難問題,指導考生根據平時成績和興趣愛好選報志愿,引導考生合理分流,不得誘導誤導考生。嚴禁干涉限制甚至威脅恐嚇考生填報志愿,嚴禁包辦、代填、篡改考生志愿。
3.規范錄取管理。各區各校須嚴格遵循中心城區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安排,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招生錄取工作要嚴格按批次、按計劃、按志愿、按分數執行。嚴禁提前承諾招生和私訂協議招生;嚴禁爭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嚴禁招收借讀生與旁聽生;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和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有償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嚴禁計劃外招生和未經批準跨區域招生。秋季開學時,各高中學校要及時進行新生入學與招生錄取的數據比對,嚴格按照省招生管理平臺錄取名單建立學籍,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就讀信息一一對應,不錯漏一人。
4.強化執紀問責。要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重要內容和有關專項行動重點內容。要建立重要招生信息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要健全考試招生違規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公布舉報和申訴渠道,從嚴核查問題線索。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及時退回,產生的后果由學校主要負責人負責,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的,取消其學籍,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違規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改正、約談、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扣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等處罰。對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視情節輕重嚴肅追責。
六咨詢(舉報)電話及查詢方式
初中學考報名、均衡資格認定、考試組織由考生所在區招考部門負責,聯系電話:章貢區教育考試中心8350271,贛州經開區教體服務中心8379880,蓉江新區社管局教育工作組8165855。招生計劃管理由市教育局發規科負責,聯系電話:8991487;特長生和創新特色生資格認定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負責,聯系電話:8991498;具體錄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聯系電話:8228565;錄取監督工作由市教育局機關紀委負責,聯系電話:8991492。
附件:2024年贛州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均衡計劃分配表
初中生源學校 | 均衡計劃分配數 | |||||
小計 | 贛州中學 | 贛州一中 | 贛州三中 | 贛州四中 | 贛南師大附中 | |
合計 | 2538 | 759 | 490 | 742 | 302 | 245 |
贛州市第一中學 | 68 | 20 | 13 | 20 | 8 | 7 |
贛州市第二中學 | 135 | 40 | 26 | 39 | 17 | 13 |
贛州市第三中學青年路 | 43 | 13 | 8 | 13 | 5 | 4 |
贛州市第四中學 | 46 | 14 | 9 | 13 | 6 | 4 |
贛州市第七中學 | 181 | 54 | 35 | 53 | 22 | 17 |
贛南師大附屬中學 | 69 | 20 | 13 | 20 | 8 | 8 |
贛州市第九中學 | 44 | 13 | 9 | 13 | 5 | 4 |
贛州市水西中學 | 86 | 26 | 17 | 25 | 10 | 8 |
贛州市厚德外國語學校 | 141 | 42 | 27 | 41 | 17 | 14 |
贛州市沙石中學 | 127 | 38 | 25 | 37 | 15 | 12 |
贛州市沙河中學 | 51 | 15 | 10 | 15 | 6 | 5 |
贛州市文清實驗學校 | 44 | 13 | 9 | 13 | 5 | 4 |
贛州市章貢中學京九路 | 61 | 18 | 12 | 18 | 7 | 6 |
贛州市章貢中學濂江路 | 128 | 39 | 25 | 37 | 15 | 12 |
贛州中學 | 69 | 22 | 12 | 20 | 8 | 7 |
贛州市第三中學贊賢路 | 36 | 11 | 7 | 11 | 3 | |
贛州市陽明中學 | 81 | 25 | 15 | 23 | 10 | 8 |
贛州市章貢中學贊賢路 | 84 | 25 | 16 | 25 | 10 | 8 |
贛州市第二十中學 | 17 | 5 | 3 | 5 | 2 | 2 |
贛州市第十九中學 | 34 | 10 | 7 | 10 | 4 | 3 |
贛州市第二十一中學 | 17 | 5 | 3 | 5 | 2 | 2 |
初中生源學校 | 均衡計劃分配數 | |||||
小計 | 贛州中學 | 贛州一中 | 贛州三中 | 贛州四中 | 贛南師大附中 | |
贛州市峨嵋中學 | 31 | 9 | 6 | 9 | 4 | 3 |
贛州市三江學校初中部 | 24 | 7 | 5 | 7 | 3 | 2 |
贛州市伍嶺中學 | 7 | 2 | 1 | 2 | 1 | 1 |
贛州市文清外國語學校 | 92 | 27 | 18 | 27 | 11 | 9 |
贛州市第五中學 | 155 | 47 | 30 | 45 | 18 | 15 |
贛州市厚德學校初中部 | 65 | 19 | 13 | 19 | 8 | 6 |
贛州市第八中學 | 146 | 44 | 28 | 43 | 17 | 14 |
贛州市第十中學 | 62 | 19 | 12 | 18 | 7 | 6 |
贛州市金嶺學校 | 74 | 22 | 14 | 22 | 9 | 7 |
贛州市第六中學 | 29 | 9 | 6 | 8 | 3 | 3 |
贛州市十四中學 | 98 | 29 | 19 | 29 | 12 | 9 |
贛州市塢埠學校 | 14 | 4 | 3 | 4 | 2 | 1 |
贛州市潭東中學 | 101 | 30 | 19 | 30 | 12 | 10 |
贛州第十五中學 | 78 | 23 | 15 | 23 | 9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