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中考加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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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
1.烈士子女考生,在錄取時加20分給予照顧。
2.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3.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5分給予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2)臺灣省籍考生;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4.軍人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按照《北京衛戍區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3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聯〔2013〕1號)要求執行。
5.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分和優先錄取按照《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應急發〔2019〕32號)要求執行。
6.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7.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8.凡享受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考生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予以公示。